中山市人民政府(201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2494次

综  述

市政府常务会议】 2011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8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以下问题:《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财政预算收支草案;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2011年招商经贸洽谈会暨中欧企业经贸合作交流会方案;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个“一百”战略(指助推100家外商投资企业及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型升级、支持100家内资企业做强做大、引进100家优质企业项目)实施方案;规范私人商住楼项目建设管理;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中山市水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开展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加快抗咸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中山市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中山市2011年国有出让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推荐荣誉市民;传达贯彻全省信访工作、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1年省委、省政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2011-2012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做好当前供电工作;镇区设置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2011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分期实施干线公路主辅道建设;黄圃镇岭栏路扩宽工程建设;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市名人雕塑名单及设计方案;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开展“新三板”(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扩大旧城区单向交通范围;中医院旧址处置;2011年度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数;市直单位和镇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办法;传达贯彻全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中心城区主干道沿线旧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中山市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对中山市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价格补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中山漫画馆项目建设;市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中山学院;《中山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调整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举办2011中国(中山)粤菜美食节暨粤港澳台餐饮业原辅材料采购大会;中山图书馆项目建设;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学习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朱小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水泥船和木质船退出营运市场补贴;《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珠江禁渔期和南海伏季休渔期渔民生活补助;淘汰落后产能;传达全省校舍安全改造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相关配套文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住房保障工作;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扶贫开发“双到”(指规划到户和责任到人)工作;《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中山市首届“突出贡献奖”、“爱才重才奖”及创新科研团队获奖名单;古神公路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立项;实施中山通普通IC卡乘公共汽车5折优惠;《中山市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中山市中心城区路边停车规划》;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逸仙奖获奖名单;《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办法》;《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与中山市海域界线;2012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方案;稳定新建住房价格;《〈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编制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设立中山市政府质量奖;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国家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华侨中学初中部建设;传达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评定办法(试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开放树木园;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租赁业务用房管理;《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三旧”(指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改造工作;2012年中山市财政预算收支草案;促进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建立空间规划项目立项机制;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第二批“十二五”专项规划;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经济协作区建设;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水平。

市长办公会议】 2011年,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23次。主要研究讨论以下问题:广珠城际轨道建设及其后续工作;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部署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有关工作;推动公交发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推进文化基建项目建设;部署全市防御低温确保安全越冬工作;筹备参加广东-央企战略合作座谈会;部署“平安春节、平安中山”工作;广珠西线三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预测分析全市税收和财政收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推进开展“新三板”试点工作;推进岐江游项目;治理违章烧焊问题;2011年度全市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筹备2011年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暨中欧企业经贸合作交流会;制定中山市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迎接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推进申报设立中山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加快火炬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筹备第26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推进国家软件与现代服务业(中山)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绿道工程建设;火炬开发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内河涌整治;提高中山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协调深中通道线位走向与火炬开发区临海产业及中山港二期码头扩建关系;部署全市规模以上厂企“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站”创建工作;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推进交通建设发展工作;规范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推进翠亨新区前期工作;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深中通道临海工业园翠亨新区用海问题;部署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工作;加强城区内旧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推进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城市首位度与翠亨国际旅游小镇项目;谋划非公有制经济的出路和发展;推进翠亨新区产业规划编制;城乡绿化工作;推进广东西部沿海铁路(中山段)前期工作;市中医院旧址处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推动自驾车旅游加快发展;中山温泉宾馆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报建;企业发行债券事宜;开展翠亨大道环境整治;整合发展中山游艇产业;推进电源项目建设;解决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相关问题;横门社区渔民转产转业;既有建筑和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构)筑物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落实十件民生实事;推进长江主题乐园旅游项目建设;遴选健康大厦设计方案;推进北京积水潭中山骨科医院建设;市华侨中学初中部临时搬迁安置;总结部署服务业相关工作;推进古镇灯具产业发光二极管(LED)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加快省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加快“三旧”改造工作;解决校车安全管理问题;中海油海上输气管断裂后供气应急处理工作。

市政府工作会议】 2011年,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62次。主要研究部署以下工作: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2011年春节烟花汇演筹备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中山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推进盛景尚峰“三旧”改造项目;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推进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中山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工程验收;市中医院旧址处置;推进北京积水潭中山骨科医院项目建设;中山境内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与深圳至茂名铁路统筹走廊带;沙朗烧味加工场商户进场;鼓励和支持南区引进中海油广东分公司;市技师学院黄圃校区建设;市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烧味加工场商户证照办理;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建设中山漫画馆;市属公有物业办证;整治前山河流域违法搭建行为;轻轨站场安全工作;推进中山温泉宾馆改造工程;市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新岐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翠亨新区规划展示馆规划建设;盛景尚峰紫马奔腾项目及周边交通路网规划论证工作;东部快线起点段工程建设;“12345”行政服务电话热线移交;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电动汽车示范线路配套充电站建设;建设综合治税信息资源共享应用项目;中山投资大厦装修;深中通道项目与马鞍岛相关港口岸线衔接问题;翠景道天然气加气站选址;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上市;市图书馆在新馆建设期间延续服务;中山综合保税区(筹)项目用地;新岐江公路、阜港公路通车;加快全市危桥改造工作;市华侨中学初中部学生安置点改造装修工程及初中部新建工程建设;南部三镇抗咸保供水工作。

市政府重要事项和决策】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9月,市政府办公室(简称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建立健全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强调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要求强化措施,保证落实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9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部署,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平稳过渡,稳定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9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市属部门与镇区事权调整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全市简政强镇事权调整的范围、程序、方式,事权调整后市属部门与镇人民政府权责关系及对调整事权的实施与监督检查等内容。9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12月印发第二批下放事项目录,创新镇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9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10月,市府办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规范中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和完善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3年内全市完成1.8万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第一年3000户、第二年5000户、第三年1万户),明确支持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范围,制定设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优惠政策,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重下降10%,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10%。2月,市府办印发《推进一百家外商投资企业及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确定80家外资企业和20家来料加工企业作为推进重点,通过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资金、优先安排发展用地指标、以贷款贴息方式给予补贴、发展总部经济和优先保障用电等优惠政策,到2012年底前完成100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及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工作。2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引导投资方向,实现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2月,市政府印发《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增强专项资金的拉动和放大效益。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调动全市民间投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5月,市府办印发《关于2011-2012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6月,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中山市金融业创新能力,为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提供金融支持。6月,市政府印发《关于中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以推动技术标准研制和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为重点内容,以开展技术标准试点为主要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标准工作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扶持全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推动产业集群实施联盟标准,推进全市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农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创建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示范镇(区)和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强全市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中山市标准化总体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保护生态环境。1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命名2010年度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的通知》,命名小榄镇永宁社区、沙溪镇龙瑞社区、坦洲镇合胜社区、三乡镇桥头村和古镇镇曹一村为2010年度中山市生态示范村。2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实施〈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体系,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3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意见》,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丰富义务植树内容、形式为重点,提高城乡绿色生态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7月,市府办转发《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市12座主力水厂和17个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指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可供生活饮用)以上水体,划定30条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河涌水质达到Ⅲ类(指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水体。9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任务分解和保障措施,提出建设“低碳、健康、宜居、和美、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构筑“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法治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城乡一体”的和美家园,争取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提升城市功能。3月,市政府印发指导中山市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实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的通知》,明确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主体和具体职责范围。4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对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办法。4月,市府办印发《转发中山市城市管理目标工作责任意见的通知》,对中山市城市管理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4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抗咸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议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市饮用水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4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中心城区(含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范围内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提出具体办法。5月,市政府印发《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还款补充方案》,在《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还款方案》基础上,设立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调整建设资金筹集方式,巩固和完善市、镇(区)、项目投资单位三级分担、共同筹资建设的机制,保障市重点交通项目资金来源。6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中山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通报表彰15个单位、64名个人。6月,市府办下发《印发中山市防御洪水热带气旋暴雨应急预案的通知》,规范防汛防风抗洪程序,完善防汛防风减灾体系,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防御洪涝、台风暴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依据。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对全市“三旧”改造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提出政策意见。12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山市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知》,命名南头镇、黄圃镇、港口镇、三角镇等4个镇为宜居示范城镇,翠亨村等28个村为宜居示范村庄。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6月,市府办印发《201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严肃性。
    加强社会建设。1月,市府办印发《关于调整中山市201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实施时间、调整对象、方法和标准等。2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月,市府办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8元/小时调整为10.5元/小时。2月,市府办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方案》。2月,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推动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确保全市征地工作顺利进行。3月,市府办印发《关于确定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规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市外转院交通、食宿费等3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定上述3项费用支付标准。5月,市政府印发《修改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年,规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来源,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月8元,其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维持每人每月交纳2元,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3元,并对新增参保对象的缴费数额予以明确。6月,市府办转发市体育局《推进体育惠民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每周市属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日、建设和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三项体系(健身活动体系、服务组织体系、体质监测体系)等措施推动体育惠民。6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提高中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7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7月,市府办印发《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原来的固定额度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倍数,并适当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9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围绕需求登记、管理体制、投融资渠道、轮候机制、租赁管理等方面进行体制创新,完善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可持续、可循环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10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完善我市人才入户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实行中山市人才“无障碍”入户,有效保障人才强市战略的加快推进。10月,市政府下发《中山市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挖掘特色优势,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相对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宜居名镇、名村、示范村。10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覆盖所有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无业城镇居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月,市政府印发《颁发中山市逸仙奖的通报》,授予对中山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友人,于11月10日举行颁奖典礼。12月,市府办转发《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12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山市住房保障的计划、申请、准入、退出、监督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租赁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政务督办】 2011年,中山市开展《政府工作报告》专题督办37项,下发《督查通知书》10期,编发《督办通报》37期。跟进落实市领导批转事项135宗,办结129宗,落实具体事项196项。全年处理群众投诉8354件,答复7651件,答复率91.6%。受理市长信箱来信3567件,办结3149件,办结率88.3%。做好《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十件民生实事、年度重点项目等督办工作,组成专项督办组深入部门、镇区开展专项督办。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城乡绿化等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开展市政府专项工作会议部署事项专题督办,先后督办污水处理“一盘棋”、水环境综合整治、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低保家庭危房改造等专项会议布置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转有关部门落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事项的督办,反复跟踪、多次督办“三个一百”战略、干线公路、105国道等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定期跟踪城乡绿道、新能源汽车、岐江游、城市建筑立面改造更新等工作进度,每周、每月收集汇整,及时掌握最新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以十件民生实事为工作重心,建立每月跟踪、季度通报、年中预警工作制度,采用倒逼机制督办公交发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文化设施建设、“菜篮子”工程、保障房安居工程等。经协调督办,推动落实建设保障住房8609套,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8456套目标任务。做好省督查事项,跟踪督办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名镇名村、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时向省、市领导汇报。关注社情民意,广泛接受群众对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要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市长信箱每半月汇整一期,共报24期,得到领导批示12期,收到群众感谢信33件。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事项,借助网络媒体等平台收集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将督办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其中,群众反映城区交通堵塞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民生路、孙文中路、民族东路等设置单行线,减少交叉路口冲突点,提高交通畅通能力。

打击走私】 2011年,全市打击走私系统执行国家、省、市反走私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配合做好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安保工作,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打击粤港澳直通货车走私柴油专项行动、清理水上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治行动和“国门利剑”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全年,全市查处各类走私违法案件327宗,总案值1.71亿元。7月20日至11月20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国门利剑”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重点打击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洪奇沥水道、西江、石岐河水域及沿岸区域非法运输成品油活动,重点查处陆上非法运输、储存和买卖成品油活动,重点核查成品油使用量较大的企业和单位的油品来源。共出动执法人员4534人次、船舶840艘次,检查船舶6609艘次、油库油站221个次。查获走私成品油刑事案件3宗、行政案件34宗,案值281.07万元。查获走私成品油403.6吨,打掉走私成品油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查扣偷运走私成品油的汽车28辆、船舶3艘,查缴“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6艘,查处港澳流动渔船5艘,捣毁非法储油、脱色窝点4个。

应急管理】 2011年,中山市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重点,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建设。10月,市府办印发《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与实施指南》,整理汇编20个应急专项预案,从编制、演练到实施、评估修订全面规范预案体系建设。充实更新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健全建立以1支综合、9支专业、2支后备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12月10日,成立中山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隶属于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下辖拯溺团、应急指挥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有队员70人。日常志愿服务项目主要有:宣传教育应急知识,组织居民、学生开展应急演练,维护大型活动秩序、疏导人群、指引道路,组织模拟场景演练等,特殊情况时配合公安、武警等专业应急力量及时行动,排查隐患等。完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定期会商制度,及时化解各类隐患苗头。举办2期共8天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培训班,组织部门和镇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参加模拟训练。编印急救知识折页宣传资料,开展救护知识培训。8月,举办应急知识文艺晚会和广东省第二届“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中山分场),由社工、专家和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宣讲团,向市民宣讲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家庭应急措施和公众日常安全常识、典型灾难预防管理与应对措施、防灾减灾知识及技能和能力等。同时,向全市90万用电户寄发应急知识宣传页宣传,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公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2011年,中山市被评为全省应急知识宣传先进宣讲点。健全应急管理区域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快速通道,开展珠中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演练。加强预防预测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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