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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180次 | |||
【改革工作概况】 2017年,中共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118项,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改革工作。落实中央群团改革部署。结合“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实际,各镇区按统一标准推进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有管理机构、有服务大厅、有窗口人员、有进驻事项、有信息系统、有“一窗通办”、有收件专章、有管理制度的“八个有”,确保“全市一盘棋”。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全年全市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党的建设制度和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六大改革领域分别部署54项、21项、6项、18项、16项和3项改革任务。针对制约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和短板,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改革课题10个。针对“市直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专题研究组团式发展,提出实施“一中心、四组团”组团式发展战略,该项工作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推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惠民利民便民的改革举措30项。继续实施“微改革”,扩大改革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中山发布”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有效的改革意见建议3.3万条。重点推进从2016年“微改革”活动征集的改革意见梳理分析出的10项具体改革事项。 2017年,中山市创新督察方式,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以市委名义从市委督察专员库、中共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各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室抽调工作人员30名组建市委督察组5个,专项督察落实中央部署的“四梁八柱”性质改革情况,形成总督察报告1个和分领域报告5个,明确整改期限。创新考核制度,考核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3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市委改革办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7楼。
【经济体制改革】 2017年,中山市委坚持发挥政府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清全部国有“僵尸企业”105户,淘汰印染行业落后产能7600万米;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综合措施,降低企业各类成本124.2亿元;采取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组建专业化房屋租赁平台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推进建设补短板项目206个,并纳入省补短板的项目,完成投资24.4亿元。提升创新能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1700家,实现倍增;以色列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平台落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增至385家;实施“人才新政18条”,引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中山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修订协同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券、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相关政策;摸索“政府+保险+银行+评估公司”共担风险的融资模式,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肯定推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立家电、红木家具2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中山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升级广州知识产权法庭中山诉讼服务处功能。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将231家市属企业划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企业,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十三五”期间市属国资商业类资产整体上市。在国资企业监管系统中设立产权监管中心,实施产权流转动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放管服”改革】 2017年,中山市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下放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144项。以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资料、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时限为突破口,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条件386条、审批环节212个,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压减50%。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证明事项192项,其中取消145项、保留38项、提请上级取消9项。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存在经营异常情况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多证合一”,放宽登记条件,推进银政直通车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准入服务和金融服务。“互联网+政务”成效明显,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办理率98.1%,办结率99.7%,居全省前列。组建导办代办团队,为95个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一站式”导办代办和绿色通道服务。增强金融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至年底,全市有股权投资基金41只,股权投资管理机构18家,资金规模123亿元,已投资项目210个,投资金额66亿元。2017年4月,“智慧办税”率先破题,在全省率先实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单轨运行,纳税人可全面应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国税、地税业务,平均办结周期0.32天。2015年3月,建立全省首个综合性网上“银税互动”平台,与全市27家银行机构签订数据交换共享公约,累计为1130户守信纳税人发放贷款28.1亿元。
【组团式发展战略实施】 2017年,中山市坚持强化市级统筹,实施组团式发展战略,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整合。建立健全组团式发展机制,制定《关于实施组团式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组团式发展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提出统筹组团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发展等5项工作重点。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组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组团均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综合办公室,并制定组团领导小组、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制度。将全市镇区划分为中心组团、东部组团、东北部组团、西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5个组团,形成“一中心、四组团”空间布局。根据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产业相关联的原则,明确各组团中心和组团领导。启动编制系列组团发展规划,《中山市域组团发展规划》形成阶段研究成果。启动各组团、各重大平台层面的产业、交通、公共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10个。推动解决镇区发展瓶颈问题215项,其中切实解决134项。重大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打通翠沙路、富康北路、大沙南路等断头路5条。建成组团体育公园3个,金字山公园、儿童公园、古香林公园、金钟湖公园、气象公园动工建设。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共签约项目68个,投资额645亿元,其中引进新松机器人、比亚迪、忠旺铝材、木林森等百亿级项目4个。加快建设火炬开发区园、翠亨新区园、民众园、三角园、黄圃园、坦洲园、板芙园、小榄园、古镇园九大产业平台,各产业平台均成立“园区管理中心+开发公司”管理架构,推进各项工作。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 2017年,中山市委坚持城乡一体化,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94.7%。实施《关于推进我市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的指导意见》。拓宽农业“政银保”(指由政府提供财政资金作担保,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提供免抵押贷款,保险公司为贷款合作社提供保证保险的合作项目)覆盖面,在全市开展“惠农贷”(指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而发放的短期或中长期贷款)项目试点,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适合农户需求的小额信贷产品,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推进农业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改革,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基础信息库及管理系统,监管保护补贴资金。推进城市更新,加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三旧”改造力度,修订《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选定西区马山片区等10个片区作为“三旧”连片试点项目。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能基础上,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能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职能,组建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化,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文字记录规范指引等制度。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基层供销社建设,成立西区、火炬开发区供销合作社。市供销社直属的小额贷款公司(广东新供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及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小额信贷服务,累计放贷5700万元。供销社系统在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方面实现零的突破,西区供销社联合港口供销社、合美电动喷雾器有限公司和4名农户,联合组建中山市西区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辖区农民提供专业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2017年,中山市委坚持开放发展,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试点上线运行,全年使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平台货物申报量累计12.16万票,在全省21个试点城市中排名前列,日报关覆盖率37.65%,报检覆盖率75.89%。监管通关信息平台实现中山港区全覆盖,一般进出口企业、大型生产企业货物平均流转时间分别缩短10个小时和5个小时,通关效率分别比上年提升27.1%和56%。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健全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模式,瞄准沿线国家制定年度重点参展计划和扶持政策,组团赴海外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经贸活动。至年底,全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22个,投资总额12.4亿美元,占全市对外投资额的46%。推进“政府搭台、商会组织、企业抱团、市场运作”方式搭建“双平台”贸易服务模式,在海外设立中山产品展销展示中心,在中山设立服务中山供应商的采购中心和服务中心,协同服务供应商和买家开拓国际市场。至年底,中山美居产品南非中南展贸展示展销中心获列入广东省商务厅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培育项目名单。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推进】 2017年,中山市委深化法治中山建设,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发应用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肯定;制定《中山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中山市行政调解办法》《中山市行政复议快速立案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制定《关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工作指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案件;组建有140名成员的律师队伍,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80%以上来访群众能依法表达诉求。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分类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库,评估重点项目20个。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成效,强化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市中级法院推行合议制及单元制相结合的案件审理模式,基层法院实行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单元制审理模式,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98%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市第一人民法院探索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解决法院辅助性事务,让法官专心做好“法官”本职工作,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凸显检察官主体地位,实施《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实施细则》,检察官直接承办并做出决定的案件占近90%,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比上年减少40%。完成30名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定《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公安机关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流程管控、动态监督和问题整治。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2016年初)和宣告(2015年7月)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不起诉审查过程引入诉讼化模式,将不起诉权公开公示,试点工作获省检察院肯定;中山市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推广。
【文化体制改革】 2017年,中山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第五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市、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全市各部门、各镇区创建工作情况月度测评、季度点评和年度考评制度,形成家庭、社区、村镇“三位一体”的全域文明模式。加快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镇区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建设用地、用房,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6个,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功能,举办各类文化活动6000场次。在全省率先设立版权专项资金,引导中山市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版权作品登记2000宗,比上年翻两番;整合社会中介资源,建成版权基层工作站8家,构建覆盖全市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媒体融合发展取得突破,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新三板,支持“中山发布”、“中山发布V”政务网络平台、中山日报手机应用软件(APP)、中山手机台APP建设,打造政府权威新媒体信息发布矩阵。加强对外宣传,制作《伟人故里 中国中山》城市形象片,在中央电视台和纽约时代广场等高端平台投放,立体展现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文化底蕴。在广州南站、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北京西客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站投放城市宣传平面广告。
【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2017年,中山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网格化、立体化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善治模式。第六次蝉联“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第四次捧得“长安杯”。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5.5%、破案率增长3.4%。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扩大中小学教育供给,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学校15所,动工建设18所,新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15所,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9745个;实施《中山市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购买民办学位3600个。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开放大学获批建设。探索医保管理体制和支付制度改革,实现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全覆盖,建立“三保合一”[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实现统一]的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建立总额控制下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付费、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复合型医保支付体系,医保病种分值结算模式在全省推广,被人社部确定为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城市。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医院为龙头,联合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建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的医疗集团。小榄镇紧密型医联体模式获省肯定,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全面放开社会办医,新增民营医疗机构129间。家庭医生式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65.9%。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7年,中山市落实治水管水责任,制定《中山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完成省管外江16条、市管内河63条、镇管内河978条,共1057条河涌名录、信息统计建册及分布图绘制,建立河长制行政责任体系,完善水环境社会共治体系,整治内河涌115条、城区黑臭水体8条,推进岐江河流域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成效,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板芙镇、南朗镇、古镇镇和南头镇4个镇区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森林小镇”,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健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机制,推广“双随机”(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制度,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在网上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建筑和生活垃圾力度。探索建立建筑垃圾监管机构,实施特许经营和片区包干制度;12月,制定《中山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选取中心城区和五桂山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017年,中山市委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开展领导班子经常性分析研判44次,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市管职位18批次187人次,重点选优配强市直单位和镇区一把手。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指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14批次共49名拟提拔市管干部考察对象开展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关于以“四化”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组织建设科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组织生活制度化、发挥作用常态化”的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异地务工人员进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机制,在全市符合条件的55个社区开展非户籍居民及党员参选社区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委”委员试点工作,实现24个镇区全覆盖,当选的非户籍委员平均年龄33岁、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8%。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由董事长兼任的“一肩挑”任职比例100%,市国资委管理的一级企业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配备党委专职副书记。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3月,建成生态园网站,网站集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152家、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23家。依托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将人才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创新创业、入户入学等方面。群团改革取得成效,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等部门改革,总工会的“三工”(工会+社工+义工)联动职工服务新模式、妇联的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经验等在全国或全省推广。2016年4月,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4个巡察组“一办四组”巡察机构,选取三角镇和坦洲镇党委、市商务局和水务局党组作为首轮巡察对象,发现问题线索93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55条。设立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和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市纪检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3件,立案17件17人。实施《中山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试行)》,全年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09人次。 资料链接: 四种形态: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王岐山指出,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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