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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7》 【成文日期】2016-12-31 【点击率】194次 | |||
【机构编制工作概况】 2016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委办”)统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镇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行公立医院员额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市编委办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院市政府大楼6楼。
【“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2016年5月27日,市编委办会同市政务办举办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全市各有关单位审批办常务副主任、法制科科长,镇区组织人事办主任、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和法制办主任共180多人参加培训。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市编委办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统筹推进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7月5日,成立中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市编办整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审批窗口职能,在31个进驻部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窗受理”为“一窗受理”,实行“一窗通办”。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企业设立一窗式服务,选取西区、东升镇为试点打造自然人事项一门式政府服务通用模式,指导试点将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现自然人事项一窗通办。会同市经信局按照应进则进原则确定网上办事大厅应进驻事项目录,分批将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流程以及审批岗位人员定制到网上办事大厅,至年底,43个部门共857项应进驻事项进驻网厅,实现网上申办,全年网上办理事件全流程办理率98.7%,上网办理率99.7%,网上办结率98.2%。
【行政审批事项精简】 2016年2月25日,市政府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确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项,调整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政府内部审批、25项为行政许可、8项为行政确认、15项为其他职权事项,并明确中山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应国家和省新一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12月15日,市政府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全市3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全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19项(其中属于镇区一级2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 2016年,市编委办重新修订2015年制定实施的《中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项目投资部分〉)》,于9月22日印发《中山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取消14项,明确保留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服务时限等要素。明确凡不列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列入目录的事项不得指定实施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资质条件外,不得设定准入限制。并规定审批部门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一律由财政负担。
【行政审批标准化】 2016年,市编委办组织43个市直部门、3个垂直管理部门(海关、国税、地税)和24个镇区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标准,邀请第三方审查部门和镇区编制标准的合法合规性,梳理规范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条件和无具体要求的模糊条件、兜底条款,删除部门内部科室之间、市镇之间的重复审查和多层审核,共删减申请条件386项,压缩审批环节212个,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压减50%。
【镇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2016年6月2日,市编委印发《中山市镇区市场监管机构组建方案》,在全市24个镇区组建市场监管机构,将市工商局镇区分局调整为以镇区政府管理为主,同时挂“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镇区办事机构。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配套文件落实组建工作。
【公立医院员额管理】 2016年11月1日,中山市实施《中山市公立医院员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试点先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公立医院根据医院有关编制标准确定人员数额,作为医院设置岗位、招聘人员、核拨财政相关经费的依据。中山市人民医院作为试点推行员额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 2016年,市编委整合市博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中心)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机构、职能,新设立市博爱医院,并加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同时撤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在编人员分流到新设立的市博爱医院和市中心血站。
【行政体制专项改革】 2016年,市编委整合市委政法委、市社工委和市依法治市办职能,重新组建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制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的“三定”方案。调整交警支队镇区大队管理体制,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外,其他20个镇区大队建制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划归镇区公安分局管理,作为分局内设机构。设立专业警察队伍,在市公安局分别设立环境保护侦查支队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健全区人大工作机构,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区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同时撤销区人大代表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 2016年,市编委办换发全市790个事业单位的“三证合一”法人证书。对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全年为262个机构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事业单位机构设立调整】 2016年5月18日,市编委发文设立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6月3日发文对市规划设计院实行脱钩转企,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配合孙中山故里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9月19日发文设立孙中山故里旅游区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南朗镇政府管理。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2016年,市编委办按照《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购买服务审查小组,受理和审查机关事业单位履职所需的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全年共批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5个。委托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201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共有10个单位的15个项目纳入评价范围,平均得分81.57分,绩效级别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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