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七十载 中山社保稳提升——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山发展成果系列报告之五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436次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山着力健全社保体系,积极探索救助模式,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山坚持民生为本,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保险险种由少到多。1984年开始实行退休基金统筹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试行办法,1986年在全市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中实施职工失业保险制度,1992年建立社会工伤保险基金制度,1998年在全市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中实施社会生育保险制度,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养老、失业和工伤、生育等多项目、多层次的社会保险。

①由于数据可获得性,文章指标数据从中山开始统计年份选取。数据来源于《中山统计年鉴》《中山年鉴》及有关部委办局。

  各项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从小到大,从城市到镇区,从全民所有制至各种经济成分,从固定职工到临时职工,覆盖面不断扩大;建立了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责任与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机制,改变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传统做法,使职工保险由单位个体行为逐步转变为社会行为,均衡单位负担。中山历经多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次持续上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1998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不分用人单位性质和劳动者身份界限,初步实行适用于各类劳动者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养老保险体系;2000年7月起全市所有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都与养老保险同步参加失业保险;2003年1月正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2003年9月制定《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至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1月开始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覆盖面从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延伸至城乡居民。

 

图1  1995—2006年中山公共财政预算“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单位:万元)

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口径自2007年开始调整。

 

 

图2  2007—2018年中山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单位:万元)

 

 

 

图3  2000—2018年中山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单位:人次)

②数据来源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扶弱助困工作扎实推进

  中山着力加强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一)社会福利和优抚事业不断发展

  1990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仅有1家,社会福利院床位数65张;2018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21家,其中镇级敬老院19家(其中5家公办民营),公办民营市级养老机构(市社会福利院)1家,纯民营养老机构1家,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等合计提供养老床位9627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34.3张。1990年优抚事业费用1198万元、社会救济总人数2493人;2018年优抚事业费用11487万元、社会救济总人数42223人。

 

图4  1990—2018年中山社会救济总人数(单位: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从1997年起中山全面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简单救济转变为逐渐完善的与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1997年中山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20元;2012年中山开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递升;2018年提高到976元。

(三)低收入群体补贴机制不断健全

  2007年5—12月对低保、五保、三无、烈属等困难群体实行食品价格补贴,每月每户家庭补贴30元,共发放补贴资金273万元;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补助每人每月15元,临时补助资金发放金额达241万元,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2012年启动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机制,2017年出台《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2019年3—5月,食品价格连续3个月呈逐月走高态势,根据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在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消费。

 

图5  1997—2018年中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位:元)

 

(四)大病困难帮扶力度不断加大

  2014年全面实施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数据系统的实时对接,为困难居民解决有病不敢治的问题。2016年完善《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救助对象由原来的中山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扩大至特困供养人员和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家庭。2018年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力争破解大病救助难题,大病帮扶中心2018年救助大病困难群众1163人次,发放慈善救助金总计300.2万元。

(五)积分管理提升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感

  2007年小榄镇学习借鉴国外和港澳地区做法,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入读公办小学积分制办法;2009年以小榄探索经验为基础,制定《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将流动人员入户和入学归口统一登记,给予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迁入户籍等待遇,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市民化;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首次将流动人员住房保障纳入积分管理;2016年修订积分政策,优化积分制度设计,进一步拓宽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2018年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6.17万例,其中孕前优生筛查2695对夫妇,“两癌”筛查1.16万人,健康检查4.75万人,免费为流动人口购买个人或家庭保险5.8万人次,保费238万元;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学指标2.38万个,积分入围公示人数占申请人数的71%,积分入学成功率较高,进一步促进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促进社会融洽。

(六)慈善事业不断发展

  中山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展现伟人故里生生不息的博爱文明风尚。慈善万人行连续32载。1988年,为了给中山市福利院筹集资金,改善孤寡老人的生活条件,几位中山文化人倡议由中山市文化局、中山市民政局联合举办中山市“1988敬老万人行”,开启了中山慈善万人行之门,成为新中国慈善事业的一项创新举措。2017年慈善万人行筹款首次破亿,达1.01亿元。慈善万人行传承博爱精神,共筹善款用于支助医院、学校、安居工程、敬老院等100多个重点公益项目建设,支持市内外赈灾,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援助。传承着孙中山先生博爱精神的慈善万人行是中山“新民俗”,也是中山城市精神、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中国红十字会“十大公益品牌奖”、“南粤慈善奖”、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等荣誉。此外,中山自愿无偿献血、献髓、器官捐献的参与者越来越多、占比越来越高。自1998年10月《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山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开展改善献血服务行动,以献血者体验为中心,改进献血环境,创新服务模式,优化献血流程,全方位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2006年率先在省内实现机采血小板100%来自无偿献血。连续多年获评国家级无偿献血先进城市。中山器官捐献事业也不断发展。2015年,中山百万人口年捐献率达12.8,列全国第一;2016年1—8月,中山器官捐献数量和器官移植数量双双排行全国地级市第一。2017年每百万人口捐献率达10,高于全国平均每百万人口捐献率。

 

图6  1988—2019年中山慈善万人行筹款情况(单位:万元)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 黄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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