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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429次 | ||||||||||||||||||||
中山物价统计在1995年以前编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从1995年起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84—1994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替代。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在国家不断深化改革的直接推动下,中山在探索中逐步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纵观中山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不同阶段,物价改革作为其中关键的一环,始终走在改革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也见证着中山的时代变迁。
一、物价政策与物价变迁
七十年来,中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山市场价格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见图1)。
(一)1949—1978年,在高度计划经济下,实行单一的计划价格阶段,物价多数年份呈现受压平稳
1.计划经济初步确立(1949—1957年),物价从暴涨到平抑 1949年11月中山全境解放,随即进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山万物待兴,市场物资十分缺乏,商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一度发生,使物价暴涨。大米在1949年11月至1950年2月期间价格上涨100.0%,花生油价格上涨33.3%。为尽快稳定物价,中山从1950年起采取一系列稳定市场物价的措施,如对粮、油等重要生活消费品实行统购统销、调整不合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及运用价格杠杆调整进销差价等。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计划经济初步确立,市场物价快速平抑。1951—1957年中山消费品零售价格上涨3.9%,年均上涨0.6%(见图2)。
2.大跃进遇上自然灾害,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期(1958—1965年),物价大涨后回落 1958—1961年,大跃进的“左倾”运动加上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市场物价出现大幅上涨。特别是1960年,中山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大幅上涨36.0%,到1961年,继续上涨13.2%,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涨幅最大的时期。面对严峻的物价形势,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国民经济进入调整阶段,中山采取了恢复集市贸易、鼓励开展自营业务、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等政策措施,起到了丰富市场商品、加速商品流通、平抑市场物价的积极作用,经济发展呈现新局面,市场物价由升转降。1962—1964年的商品零售价格分别下降0.3%、3.9%和0.1%,到1965年轻微上涨0.8%(见图3)。
3.“文化大革命”特殊时期(1966—1978年),物价基本冻结 1966—1976年,处于“文革”特殊时期,中山经济停滞不前,物价长期实行冻结政策直到“文革”结束后两年,期间除个别产品调整外,市场物价大致处于稳定区间。1966—1978年中山消费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在13年里仅上升了5.6%,年均上涨0.4%。该期间呈现的“物价稳定”只是假象,伴随长期物价冻结而来的是市场商品奇缺,有价无货,是商品价格和价值背离(见图4)。
(二)1979-1990年,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轨,价格进入改革期,物价震荡波动加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山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价格体制快速调整,长期被压制的潜在消费需求被激发,但相应的供应和配套并未跟上,导致经济过热,部分商品出现供不应求,市场物价波动频繁,波动周期缩短,在1981年、1985年、1988年出现三次物价高峰(见图5)。
1.“以调为主、调放结合”(1979—1983年),改革后第一个物价周期 1979年,中山采取“以调为主、调放结合”政策,从提高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开始,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和开放小商品价格。这一期间重点是对过去不合理的物价进行调整,前期由于市场商品供应较少,物价上涨较快。到1981年中山消费品零售价格上涨16.6%,达到峰值。此后,随着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市场商品日益丰富,市场物价也从上涨逐步趋向平稳,到1983年中山消费品零售价格仅上涨0.8%。 2.改革步伐加快(1984—1986年),物价加速震荡 1984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3%①。1984年以后,随着价格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改革重点逐步转向以价格管理体制为主,“放、调、管”相结合,1985年中山对生猪、粮食等主要商品进行购销价格改革,进一步放开工业品价格,调整和提高了部分商品价格,市场日趋繁荣,经济建设热情高涨。经济出现过热迹象,价格随之大幅度上升。1985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4%。对此,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紧缩政策,物价涨幅受到抑制。1986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4.0%。 ①本文1984年以前主要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行分析,1984年起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分析。 3.治理整顿(1987—1990年),物价在震荡中回归 从“价格双轨制”到“价格闯关”,由于改革的步子太大,放松了对价格放开后的管理,加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不配套,经济环境有所恶化。到1987年,物价再度飞涨,并由此触发了抢购商品风潮。1987—1989年居民消费价格3年累计上涨73.2%,年均上涨20.1%。特别是1988年上涨28.2%,物价涨幅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峰值。面对严峻的物价形势,中山实施“治理整顿、抑制通胀”方针,逐步放开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结构得到理顺和调整,价格体系日趋合理,物价快速上涨势头得到遏制,物价逆转而下,1990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下降2.7%,出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负增长。
(三)1991—2002年,市场价格体制构建阶段,物价走高后回落
1.经济高速发展(1991—1997年),市场价格体系初步建立,物价从上涨到受控 1991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3%,物价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1992年邓小平南行和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中山经济进入了爆发式发展期,1993年,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中山迎来新一轮的物价上涨周期,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20.7%。此后两年(1994—1995年)的物价涨幅继续超过10.0%。为抑制这一轮的物价快速上涨,中山适时实施两个重点转移,并推行“菜篮子”等价格工程,市场价格体系初步建立起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新体制和新机制逐步确立,市场物价由初期的大幅走高到逐渐回落。到1997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1.7%,物价涨幅得到控制(见图6)。
2.亚洲金融危机笼罩(1998—2002年),市场价格体制逐步完善,物价以降为主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山外部需求减弱,内部经济放缓,物价总水平也进入持续下降的运行区间。1998—2002年5年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有4年下降。面对物价下行局面,中山价格改革重点逐步转向法治化监督、规范化管理,价格体制逐步完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扩大内需,鼓励出口、刺激消费,在一系列宏观政策调控下,中山经济逐步回暖,市场价格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物价亦逐渐企稳(见图7)。
(四)2003—2012年,价格体制改革加速阶段,物价从平稳到波动
从2003年起,中山物价由降转升。2003—2006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1.2%、3.1%、2.4%和1.3%。此后,出现两次由结构性上涨引起的物价小高峰。一是在国内猪周期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2007—2008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4.4%和5.5%。二是2011年,受生产成本上涨及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带动,物价再次走高,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4%。为抑制物价上涨,中山加快推进价格领域改革,着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积极贯彻落实“粤23条”,通过增加农产品供给、加大物价监控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引导居民理性消费等一系列措施,两次物价上涨均得到了及时控制,保证了物价的总体平稳,到2012年,中山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3%(见图8)。
(五)2013年至今,市场价格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物价进入平稳运行新常态
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国内经济发展逐渐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换挡期,中山的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物价改革转向重点领域。随着价格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价格调控成效明显,物价也进入了平稳运行状态。2013—2018年,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为1.6%(见图9)。
二、物价变迁与经济社会发展
物价既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又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市场物价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中山的物价改革贯穿经济社会变革的各个阶段,物价走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起伏。七十年来,物价多数年份稳中有升,与1950年比,2018年中山商品零售价格年均上涨3.3%,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3.8%①。其中,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界,展现两种不同的走势。 ①计算以1950年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时,1951—1983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替代进行推算。 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在计划经济下中山物价长期处于“被稳定”状态。1950—1978年,中山的商品零售价格在28年中累计上涨64.4%,年均上涨1.8%。商品价格基本由政府直接定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了稳定物价,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的作用。但长期单一的价格形式,过于集中的价格管理,使众多商品的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价格和价值背离不但挫伤生产的积极性,在某些方面甚至对经济发展起着制约作用,市场上物资缺乏,经济发展停滞,民生改善迟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过度集中的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市场机制在商品和服务价格形成中已占主导地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价格调节的灵活性不断增强。与1978年比,2018年中山商品零售价格累计上涨465.4%,年均上涨4.4%。而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681.0%②,年均上涨5.3%。 ②计算以1978年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和年均涨幅时,1979—1983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替代进行推算。 物价运行呈现出前期大幅波动、后期平稳运行的走势,与中山经济发展的轨迹相合程度不断提高,对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日益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中山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从1978年的47.9∶35.1∶17.0调整为2018年的1.7:49.0:49.3。完成了从农业为主到工业、第三产业并进的结构调整,逐步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精品城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978年的5.8亿元发展到2018年的3632.7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4.0%。商贸日益繁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6亿元发展到1490.8亿元,年均增长17.2%,经济发展速度远超物价涨幅(见图10)。
伴随着市场物价改革的进程,中山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飞跃。2018年中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96年的5.9倍③,年均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80年的71.4倍,年均增长11.9%。人民生活消费水平也逐步提高,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1996年的4.8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1980年的73.1倍,年均增长12.0%。中山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支出增长也均超过物价上涨幅度。 ③中山农村住户调查从1980年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从1996年实施。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山正在“建设成为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的道路上,奋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克服当前国内外各种压力,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稳定民生物价,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 刘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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