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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364次 | |||
—— 2016年1月21日在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中山市财政局局长 林 凯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作为、精准发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有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来看,全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财政收支快报数据,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5亿元,按可比口径(下同)增长11.5%。税收和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为68.8%和31.2%,其中税收收入197.9亿元,同比增长7.2%,非税收入89.6亿元,同比增长22.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5年我市大力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将收回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建设。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亿元,同比增长33.4%。 3.上级补助收入。2015年上级补助收入42.3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7.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按规定依次统筹用于民生保障、政权运转以及协调发展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和清理财政专户等一次性调入资金98亿元,再加上年度结余结转收入30.6亿元,合计416.1亿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3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7亿元,净结余2.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0.5亿元,上级补助及债券转贷收入、其他调入资金等43.2亿元,加上年结转31亿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61.1亿元,调出资金23.1亿元和债务还本支出11.9亿元,累计结转28.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2亿元,支出0.81亿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4亿元,加上年结余0.08亿元,累计结余0.05 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2015年社保基金收入161亿元,支出100.4亿元,当年结余60.6亿元,加上年结余258.2亿元,累计结余318.8亿元。 二、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一)聚焦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拨付8.2亿元产业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拨付3.5亿元,支持金融、科技、文化、旅游、商务等领域发展,拨付3.5亿元,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发展,拨付5,000万元,成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各类社会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投资,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 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在“助保贷”的基础上,拨付15亿元设立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打造我市“过桥资金”转贷资金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资金流动性,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实施减负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扩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免征130项收费项目,为企业减负约1亿元。 (二)改善民生,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人民。加强困难群体保障。拨付2,50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落实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提高低保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本市户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由700元/人·月提升至76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由1,150元/人·月提升至1,240元/人·月。市镇两级向困难居民发放医疗救助金超过1,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近万人次,救助机制不断完善。 加强教育事业保障。拨付2.3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工作。拨付3.5亿元保障统筹高中发展,提高全市高中办学整体水平。拨付4,300万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补助,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拨付2,300万元用于中职免学费、扶困助学和特殊教育补助。 加强医疗卫生保障。拨付8,1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拨付600万元,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拨付1,300万元,发放城镇独生子女计生奖励金,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拨付550万元,支持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和重点医学专科建设,提升卫生事业发展能力。 加强文化体育保障。拨付3,000万元,推进中山纪念图书馆、139文化街区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30万元,支持校园足球运动开展,推广普及足球运动。拨付620万元,支持社区体育公园、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拨付770万元,支持文化场馆公益免费开放、文化作品创作等,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 加强创业就业保障。拨付9,500万元促进就业资金,落实各项创业和就业扶持优惠政策,支持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帮扶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加强安居住房保障。拨付900万元,用于低保低收入及优抚对象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拨付620万元,用于发放低收入家庭困难住房租金补贴,切实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拨付4,000万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加强惠农强农保障。拨付1,000万元,用于发放种粮补贴,稳定粮食生产。拨付6,700万元,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拨付1.6亿元,用于镇区水利工程补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1,300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拨付1,500万元,用于全市地籍调查经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拨付670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补助,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各项建设。 加强民生实事保障。全市统筹投入8.7亿元,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市镇投入5.8亿元,完成村级公路新建改建,解决167个行政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拨付1,360万元,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完善镇区水产品快速检测点、监控点及放心菜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带动社会投资4,000万元,推进放心饮水工程,对城区3万用户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四是拨付45万元前期费用,启动便民就医工程。五是拨付8,600万元,加快推进西区彩虹绿洲和田心公园等建设,绿化美化村庄,改造森林景观,打造城市“绿肺”。六是拨付1.3亿元,推进治水防涝工程,开展内河涌整治,升级改造旧有排水系统。七是拨付760万元,用于补助镇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八是拨付700万元,建设全民健身驿站60个,推动100所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九是投入250万元,落实全市各镇区出租屋备案登记,实施出租屋网格化管理。十是拨付630万元,建设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扶持入园创业。 (三)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宜居家园。加强环境治理。拨付3.9亿元,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建设、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南北部垃圾组团综合处理基地建设。拨付1亿元,用于树木园扩建、中山公园改造等项目。拨付1.8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拨付5,000万元,开展锅炉和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拨付350万元,用于公共自行车营运补贴,推进绿色出行。拨付6,000万元绿化专项资金,拨付2,500万元,实施秀美村庄建设工程,打造宜居中山。 加强交通治理。拨付1.1亿元,推进“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拨付18.4亿元资本金,推进沙港公路、大南路等市域公路及干线公路建设。拨付6亿元,推进城桂公路、北外环、勤学路、康华路等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改造。拨付1.8亿元,用于持IC卡及特定对象乘坐公交优惠补贴。以长江路一期改造工程作为试点,探索PPP模式拉动社会资本投资,推进我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社会治理。拨付8,500万元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拨付3,100万元,用于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和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拨付4,000万元,用于食品、水产品和农产品安全检测,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拨付900万元,落实疾病应急、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各项救助资金,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四)稳步推进,积极开展财政管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管理改革,重点突出“全、活、合、稳、快、明”六大特点。突出“全”,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突出“活”,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盘活存量与预算编制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突出“合”,加大专项资金清理与整合,对资金的设立、申报、使用及分配实行痕迹化过程管理。突出“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做好逾期债务清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突出“快”,建立通报督导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突出“明”,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政策、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各位代表,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展望2016年,我市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未改变,财政收支形势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但经济下行压力和经济向好动力仍在相持,新增长点孕育和传统增长动力减弱并存,财政仍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全球经济复苏脆弱且不均衡,全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投资增速放缓,将明显影响2016年主体税种收入增长。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围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降税清费政策,将继续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均衡市镇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节能环保支出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新预算法对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也需严格落实,财政部门须审时度势,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准备,依法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预算。 三、2016年预算编制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总体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总目标,坚持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任务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约束。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坚持细化预算,精准编制。坚持强化统筹,盘活存量。坚持加强调控,力促增长。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底线。坚持适度举债,防范风险。坚持信息公开,预算透明。 四、2016年预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左右(自然口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4亿元,调入资金4.8亿元,预算内总收入合计348.5亿元。2016年全市预算内总支出相应安排34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安排31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4亿元,调入资金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3亿元。市级财政总支出相应安排31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3亿元和项目支出248.8亿元。支出预算中,市级对镇区(含火炬区)分成及转移支付等支出173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近六成。 2016年市级财政将积极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财力重点投向以下五大方面: (1)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扶持产业方面。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安排15亿元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7亿元,增长87.5%,其中安排无偿资助类项目9亿元,股权投资及融资担保类项目6亿元。按照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一轮发展实施意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导向作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经济优化创新发展。 人才发展方面。安排7,300万元人才发展资金,用于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博士后、院士工作站等高端人才载体科研资助,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引才平台建设,为加快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招商引资方面。安排3,2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统筹全市招商力量,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通过力量整合、资源共享,在占领产业高端和抢抓高端产业上寻求突破,增强我市招商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提效方面。安排2.3亿元,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大电子政务云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业务管理系统等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政府管理工作提速创新。 (2)落实协调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城市平衡发展格局。 市镇协调发展方面。安排135.3亿元镇区税收及非税分成和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安排99亿元镇区税收及非税分成资金,安排8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5亿元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亿元镇区临时救助资金,安排3.5亿元其他专项补助资金,安排12亿元镇区基础建设补助资金,预下达5.3亿元中央、省及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提高基层政府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基层财政统筹保障力度。 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安排12亿元,支持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排1.2亿元用于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镇区危桥改造,安排5亿元用于镇区重大市政交通建设补助,安排3.9亿元用于镇区产业平台建设补助,安排0.5亿元用于镇区地质灾害整治建设补助,安排1.2亿元用于镇区道路补助。安排1亿元,加强镇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统筹安排7,600万元农业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秀美村庄、村级公益事业、名镇名村示范村等建设。统筹安排2,700万元,用于发放各类惠农补贴,对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渔业科技推广等实施补助。 精准对口扶贫方面。安排1,960万元,用于落实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安排950万元对口帮扶紫金县,帮扶相对落后村及贫困人群,安排1.5亿元对口帮扶潮州共建产业转移园。 (3)落实开放发展理念,着力构筑现代城市新架构。 城市规划方面。安排9,200万元,用于空间规划设计、“十三五”规划编制及重点课题调研,加强对城市整体规划中带战略性、全局性课题研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市科学发展。 基础建设方面。统筹安排38亿元,用于加快市域公路、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其中安排26.1亿元用于番中公路改造、神湾大桥扩建、东部快线、纵四线、横四线、沙港公路等重点市域公路项目建设,构建“全域中山”公路网络,统筹安排10亿元用于青溪路、齐学路、康华路、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立交工程等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改造,统筹安排1.9亿元资本金用于推进长江路等PPP项目建设。安排15.7亿元,加快公益民生工程建设,其中安排8.1亿元用于推进杨仙逸中学学生宿舍、华侨中学南校区、市一中南校区扩建、市一职二期等教育工程建设,安排6.4亿元用于中山纪念图书馆、孙中山故居展览馆、翠亨村旧居改造、第二人民医院二期等工程建设,安排1.2亿元,用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新区建设方面。安排3.6亿元,用于推进翠亨新区起步区环岛路PPP项目、广珠城际轨道交通TOD项目等建设。安排8亿元建粤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资本金,统筹用于翠亨新区及南朗镇朗城现代服务区交通、基础建设、土地储备等,加速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文明软实力。 生态环保方面。安排11.4亿元,加快生态环保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其中安排1.6亿元用于彩虹绿洲和沙咀湿地公园等建设,安排5.2亿元用于古香林郊野公园、金字山公园、树木园等绿化生态建设,安排4.6亿元用于推进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南北部垃圾组团综合处理基地等建设。安排3.3亿元城市维护经费,用于市政园林环卫设施维护与管理。安排2.6亿元,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营运补贴及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补助。统筹安排2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安排7,800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生态补偿、生态文明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锅炉污染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安排3,800万元,用于内河清流补助。安排7,800万元绿化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森林围城、生态景观林带及树木园维护、义务植树和秀美村庄绿化等。 文化体育方面。安排1.2亿元,用于购买图书和建设数字图书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市民大舞台、传统戏曲文化下基层、中国合唱节、文化消费节、绿色暑假等系列文化活动。统筹安排5,900万元,用于维修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和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镇区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公共交通方面。安排3亿元,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其中安排500万元用于公共自行车购置和自行车服务营运补贴,安排29,500万元,发放成本规制补贴、通行费补贴、公交油价补贴和持IC卡及特定对象乘车优惠等公共交通补贴,为市民提供安全、高质、快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社会管理方面。安排2,500万元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及餐饮监管等工作,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安排2,300万元,用于金盾工程、移动警务通、社会治安视频、智能交通管理等系统建设和维护,加强治安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安排8,900万元,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安排1.1亿元,用于救灾物资、市级粮油储备和粮仓建设维护工作。 (5)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公共教育方面。统筹安排29.9亿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其中安排3,400万元,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提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水平。安排4.3亿元,用于保障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推进学校标准化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安排6.6亿元,推动普通高中集约化发展,保障高中机构运作及教学发展。安排4.2亿元,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其中安排1.3亿元,开展职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2,380万元,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 公共卫生方面。安排3,900万元卫生与计生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重点医学专科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水平,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实行免费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产前防控等。 生活保障方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安排133.7亿元,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00元/人·月提高至110元/人·月。安排760万元,落实孤儿生活保障等各类底线民生保障政策。 就业保障方面。安排8,100万元,用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及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发放各类就业及创业补贴,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医疗保障方面。安排4.7亿元,补助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380元/人·年提高至400元/人·年。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2,100万元,用于低保、低收入人群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帮助镇区建立基本医疗救助金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性。 住房保障方面。安排1,600万元,用于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租金补贴,补助镇区低保低收入及优抚对象家庭危房改造建设。安排1.2亿元,推进平安苑、祈安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7.4亿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收入54.6亿元,占总基金收入的81%。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8.9亿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支出75.2亿元,占总基金支出的84.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5亿元,支出安排0.72亿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3亿元,加上年结余0.05亿元,累计结余0.05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2016年社保基金收入安排201.9亿元,支出安排133.7亿元,当年结余68.2亿元,加上年结余318.8亿元,累计结余387亿元。 (五)市级政府性投资基建计划。2016年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勤俭办事”原则,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市政、文化、教育、卫生等重点基础设施投入,市级基建支出统筹安排105.1亿元,新建和续建项目分别为66.1亿元和39亿元。所需资金拟通过市级财政筹集59.9亿元,地方转贷、债券置换和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45.2亿元。 (六)市级政府债务收支计划。2016年,我市将继续通过向省申请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用于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全年政府债务支出统筹安排32.9亿元,其中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7亿元,其他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8.7亿元,补充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公路等新建续建项目2.5亿元。所需资金拟通过以下方式筹集:市级预算3.1亿元,镇区及市属企业0.6亿元,预计省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9.2亿元。 (七)区级财政预算。2016年,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和五桂山五个区一般公共预算及上级补助收入33.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上级补助收入7.6亿元,预算内总收入合计4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7.8亿元,预算内总支出41.5亿元。加上年结余32.9亿元,累计结余结转32.6亿元。 五、2016年财政工作思路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力争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攻坚之年。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将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力促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出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促进稳增长与调结构相平衡,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涵养税源。支持加快产业园区、高速公路、城际轨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厘清政府与社会服务边界,切实统筹综合财力与实际需求,创新资金分配方式,科学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手段,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力促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二)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和发展急需重点领域,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资金统筹使用,打破固化安排。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强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腾出资金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我市部门预算、项目库、绩效评价和信息化管理基础,结合新预算法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和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各项要求,以及国务院、财政部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相关部署,着力完善我市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启动我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中期视野下预算收支的良好匹配,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治理能力。 (四)坚持公开透明,扎实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落实预算公开时限和责任,加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指导,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科学性和民主性。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肩负的使命繁重而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创新财政宏观调控思路,开拓奋进,攻坚克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全面推进“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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