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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4》 【成文日期】2013-12-31 【点击率】1433次 | |||
——2014年2月18日在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桂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2014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3年,全市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经济放缓压力,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筑平台、促改革、惠民生,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一)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发展动力凝聚新能量。 经济保持平稳运行。一是经济增长稳中有进,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38.9亿元,同比增长10%(下同)。其中一产增加值66.9亿元,增长2.2%;二产增加值1463.7亿元,增长10.9%;三产增加值1108.4亿元,增长9.0%。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5.3亿元,增长11.6%。二是实体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中型企业支撑作用明显,实现增加值909.6亿元,增长11.6%,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达23家,中小企业活力增强,全年净增“四上”企业163家(“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三是产品产销衔接良好,产品销售率为94.9%,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工业品内销占比达66.9%,比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全社会货运量和港口货物吞吐量分别增长13.2%和24.2%。 投资拉动作用增强。一是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62.9亿元,增长15.2%,其中,民间投资完成647.7亿元,占全市总投资的67.3%。二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98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50.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3.7%。其中,19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2.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6.2%;制定“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十水线、翠亨快线、嘉明三期扩建工程等一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三是项目融资方式不断创新,鼓励企业发债融资,建立发债企业项目储备库,探索设立基础设施发展股权基金,组织三批共5个项目参与全省面向民资招标推介活动。 消费市场稳定活跃。一是商贸流通业平稳发展,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0.6亿元,增长10.4%,金银珠宝、汽车等大额消费保持快速增长,分别增长21.0%和16.5%。二是市场拓展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扩内需促消费、名优产品促销、淘宝清仓中山专场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红木家具文化博览会、灯博会、食博会等多场市内展销会,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双十一”全市企业实现网络销售超4亿元。三是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推进,建立农家店488家,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食品溯源、物流配送进社区等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市。四是物价水平保持低幅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6%,涨幅同比收窄0.7百分点,低于调控目标1.9个百分点。 外贸转型升级加快。一是对外贸易增速稳步回升,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356.3亿美元,增长6.3%。其中,出口总值264.8亿美元,增长7.5%;进口总值91.5亿美元,增长3.1%。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均高于去年同期。二是对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达43.0%,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1677.3万美元,增长403%。新兴市场出口保持快速增长,对拉美洲、大洋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22.6%、7.6%、29.6%。三是外贸软环境不断提升,保税物流中心成功申请综合保税区部分功能先行先试,对外轮开放申报进入最后审批阶段。新批“走出去”企业项目14宗。建成全省首家进口食品集中检管区。 (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一是产业高级化趋势加快,先进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5.4%,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5.7%,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4和0.4个百分点。二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盛景尚峰紫马奔腾等5个市镇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展顺利,新增中环广场、小榄金融商务区两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累计认定总部企业39家。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出台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成功申报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优集合票据试点加快推进。四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编制完成中山美居战略策划,推动大涌镇作为专业镇转型升级试点建设。五是企业培育计划成效明显,“新三百”培育企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百亿级企业增至8家,十亿级企业增至98家,百亿级产业集群达9个。 提质增效成效明显。一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专利申请量21815件,增长18.6%,专利授权量14218件,增长30.4%,省科技奖特等奖、省发明专利金奖实现“零”的突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117项,新引进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2家院士工作站,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2.28%,居全省前列。二是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立项投资额分别增长6.35%、7.8%和29.7%,获得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二等奖。三是企业效益稳定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252.5亿元,增长15.8%,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8.9%。四是能源消耗持续降低,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11.2万吨标准煤,下降3.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获全省第1名,圆满完成省下达的水泥、平板玻璃、印染等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项目支撑保障有力,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重大项目支撑有力。一是干线公路项目加快建设,南区中环路、东阜公路阜沙段、城桂路起点段建成通车,翠亨大桥、鸡鸦水道特大桥完工,古神公路二期、广珠中线二期、大南公路等项目开工建设,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28公里。二是重大能源项目稳步推进,火炬开发区嘉明三期热电联产项目进入发电试运行,黄圃火力发电扩建项目正式开工,三角粤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市域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重大产业项目推进顺利,联合光电、兴中广场、大洋电机等项目建成投产,完美金鹰广场、星昊药业、古镇利和广场等项目开工建设,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苏宁物流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四是公益民生工程继续推进,祈安苑二、三期公租房建设收尾,中山纪念图书馆、一三九博物馆群等文化名城项目顺利推进。 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一是战略发展平台加快建设,翠亨新区总体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翠亨国际旅游小镇建设进展顺利。二是现代交通体系加快构建,深中通道上报国家立项,深茂公铁大桥公路连接线完成可研报告,广中江高速中山段启动建设,东部外环高速、中开高速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广珠城际中山境内站场TOD综合开发(TOD综合开发是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即指规划一个居民或者商业区时,使公共交通的使用最大化的一种非汽车化的规划设计方式)步伐加快,打通14条断头路。三是公交优先战略深入推进,成为省首批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成“利和广场-太阳城”快速公交示范线,新增常规公交8条、大站快线7条,跨市公交线路4条,IC卡乘车优惠实现全覆盖,中心城区、三乡镇、古镇镇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四是环保设施日趋完善,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动工建设,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进展顺利,中心城区完成主干管网38公里、支管管网219公里,镇区完成主干管网70.6公里、支管网109.2公里。 城市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全面推进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二是控污减排成效显著,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严格执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三是绿化中山行动深入实施,筹集认种认养认捐资金1695万元,完成28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田心、金钟山、尖峰山、北台山四大森林公园建设同步推进。四是秀美村庄建设扎实推进,投入13.5亿元建设783个农村项目,村容整洁工程加快实施,实现镇区垃圾转运站全覆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 (四)重点改革持续深化,体制机制焕发新活力。 经济改革持续深化。一是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实施,制定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进一步简化和优化规划、用地、环评审批制度,实行同步“并联”办理。二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试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登记制度,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动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仅保留前置审批事项21大项。三是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平台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进一步完善。四是财政金融改革积极开展,实施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和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改革,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新增7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山农商银行挂牌成立。五是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稳步推进。 行政改革继续开展。一是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成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比例超过50%,提前完成省定目标。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共44个部门901项服务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高效对接。二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提出了涵盖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等5大领域共257项购买服务目录。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是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梳理、调整下放事权,不断提升镇区事权承接能力,完善非税罚没收入市镇分成制度。 社会治理稳步推进。一是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实施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热点民生提质工程、现代社区建设工程、博爱名城公益工程等十大社会建设工程,提出50项“十二五”期间社会建设重点项目。二是统筹城乡改革不断深化,完成珠三角规划纲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推进开发区、小榄等6个城乡一体化试点镇区建设。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N”系列政策文件,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开展综合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四是“两建”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五)民生福祉明显改善,共享发展呈现新气象。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公共文化体系日益完善,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24个镇区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标准,坚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香山讲坛、广场舞会、粤剧文化周等全民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各类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111.7%和100%,稳步实施异地中考,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评估验收。三是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和基层协会实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四是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显著,基本建成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4个国家卫生镇,社区卫生服务率达100%。 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一是就业帮扶力度继续加大,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新增就业服务基地7个,设立186个大嫂工作坊等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实现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零突破。二是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达741.3万人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至65元,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281元。三是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68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49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3705套,提前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四是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全市1310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完成新社会福利院首期工程,新建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放高龄津贴约1500万元。 (六)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和美中山步入新境界。 社会管理不断创新。一是社会创新资源统筹力度加强,在省内率先设立5000万元市级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关系全局的社会管理与创新项目。公益模式创新成效显著,举办首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撬动近1000万社会公益事业资金,集中支持公益项目110个。二是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培育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推进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新增社会组织163家。三是积分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积分制管理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创新入户排位,增加积分制服务内容,2013年共有8721名流动人员子女取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78名流动人员租住保障性住房,3600名流动人员取得入户资格。 基层建设继续完善。一是社区建设模式成效显著,“2+8+N”模式(“2+8+N”模式:“2”指各社区组建一个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搭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8”指各社区服务中心内设“四站”和“四室”,即社区公益事业服务站、社区环境卫生监督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社区农技服务站、社区文体活动室、社区计生卫生室、社区治安警务室、社区法律服务室;“N”指根据农村社区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增加若干服务项目)获评全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和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建成200个社区综合服务大厅,实现社区事务一站式服务。二是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实施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推行社区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协同服务群众的新机制。三是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持证社工人数超过1800人,深入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推动社工服务向信访、教育、卫生等多领域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过去一年,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民生不断改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土地、环境等刚性约束长期存在,当前我市改革发展中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活力有待增强,大部分产业集中在日用消费品领域,竞争优势逐渐削弱,民营经济品牌拓展和研发能力不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未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二是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产能过剩、消费不振、出口疲软等问题并存,经济增长乏力;三是城市功能与产业发展欠协调,对产业高端化转型发展形成掣肘;四是改革步入深水区,以改革促发展红利有待进一步释放;五是个性化的市民需求日益凸显,精细化的社会管理要求日渐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判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不断增加,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牢固,但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世界经济形势总体朝好的方向发展,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呈现持续复苏态势。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方位部署了行政体制、土地制度、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众多领域的改革,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我省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培育发展,随着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等重要战略部署拉开序幕,提速转型将引领广东省继续保持排头兵位置。我市近年坚持不懈抓转型,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三个一百”、“新三百”、建设经济协作区、推动企业上市等系列政策,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游艇等新兴产业,以及前两年大力引进的央企和世界500强项目的建设投产,经济具有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要求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出12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将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也应深刻地认识到,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新的增长动力源尚不明朗,国际金融货币市场、贸易投资格局都存在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增长仍将面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宏观债务水平上升、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等问题。我市受困创新驱动短板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实体经济活力不足、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等制约因素,经济增长放缓和社会发展压力凸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多重困难,必须提振精神,勇于挑战,奋发作为,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以改革创新去破解长期结构性矛盾和短期周期性矛盾,稳当前,惠长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三、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促转型升级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在调整结构中加快发展,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关键一年,对于全面建设“三个适宜”和美家园,共筑中山梦,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我市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核心任务,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胆突破,积极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创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结合“十二五”规划目标,建议我市2014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总量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外贸出口总值增长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增加值增长10.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达42.1%,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3%。 ——民生福祉日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升幅在3.5%左右。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8平方米。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稳中求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1)优化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抓好大涌产业转型升级试点推广,通过对传统优势产业的文化注入、品牌培育、技术研发,推动专业镇由成本优势向品牌优势、技术优势、集群优势升级,打造专业镇升级版。实施《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执行分类指导政策,设定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继续开展暖企帮扶行动,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措施。(2)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风电装备、光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争取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示范区,加快推进明阳光伏、康方生物、北斗城市示范应用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探索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体系。(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2013-2015年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申报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优先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住宿餐饮、批零商贸、旅游文化等传统服务业,支持发展服务外包、创意咨询、节能环保服务等新兴业态,加强与香港、上海、深圳等地区的合作对接,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4)稳步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集约型、节约型、效益型、生态型农业,支持发展水果蔬菜、花卉苗木、特色水产等特色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保障粮食供应安全。 促进投资有效增长。(5)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市重点项目94项,年度计划投资292.9亿元。开工建设横四线西段、中心城区市政升级改造工程等交通项目,古镇灯饰照明产业中心、大涌鱼珠木材产业园、依顿电子新区扩产等产业项目。力争中铁南方、天乙物流城等项目建成投产。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大力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6)增强民间投资动能。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完善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的竞争性配置办法和操作细则,落实前三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签约项目的动工建设,组织第四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项目,推动重大项目与民间资本双向对接,发挥民间投资的主推动作用。(7)促进工业投资快速增长。以工业投资的快速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发展工业,重点向“三重”项目(“三重”项目:是指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集聚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倾斜,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和工业园区,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进行技改贴息。 适应消费升级需求。(8)升级消费形式。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发展一批知名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支持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中山货网上行”活动。在全国重点城市组建“中山美居”销售平台,优化整合全市13个专业展会,借助商会和行业协会资源,开展系列促销活动。(9)升级消费业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制定我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加快发展信息消费、养老保障、医疗保健、家庭服务等新兴消费,推动快消品行业加快发展,促进传统消费服务优化提质。(10)升级消费环境。推动基本服务便利化、中端服务普及化、高端服务个性化,不断完善消费市场环境,推进西区利高广场、南头海雅广场、古镇大信商圈等消费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溯源和标识制度。完善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等支撑体系,优化网上消费环境。 (二)深化改革,把握发展变革先机。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11)全面实施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系统性、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管理体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抓好省企业投资备案制度改革试点工作。(12)优化市属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按照从管企业到管资本,从纯国资到混合所有制,从行政任命到市场化委任的方向,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推进重组后4大市属国有企业快速融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3)探索推进金融改革,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创新,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撑作用。(14)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简政强政事权改革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15)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改革“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行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分离,推行商事网上登记。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16)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还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分权于中介的改革方向,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和程序优化,大力缩减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17)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行项目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构建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体系。(18)完善和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19)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20)继续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社会信用规划纲要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21)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不低于全市居民收入增加幅度。(22)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出台《2014-2016年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着力突破城乡与城市双重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3)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拓展积分制管理深度和广度,探索积分制向医疗保险延伸。(2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三)城镇提升,增强发展承载能力。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25)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导向,推动各镇区严格按照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提升区、城镇功能统筹区、生态发展区、禁止开发区的不同功能定位,调整开发内容,转变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分布、经济布局、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26)抓紧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保护、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绩效考核等各项配套政策。 优化城市发展格局。(27)强化中心城区“一城双核”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编制实施西北部、南部两个城市副中心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副中心功能升级,将城市副中心打造成主城区的卫星城。(28)推进翠亨新区建设,加快先进智造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重点企业服务联系制度,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坚持招商引资的高端取向,促进在谈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扩大产能。 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十二五”后三年以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29)提升区位优势,力促深中通道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争取广中珠澳城际纳入珠三角城际轨道网规划,推进深茂铁路、广中江高速等重大区域性交通项目,制订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中长期行动方案。开展中山北综合枢纽站规划设计,推动广珠城际轨道交通站场TOD综合开发。(30)提高市域交通畅达水平,启动二环快速路建设,加快打通纵四线、东阜公路延长线、新中公路等市际未连通道路,谋划建设中心城区与南部坦洲镇快速通道。(31)推进中山港区客运码头东移,高标准建设中山港客运新港,提升港口功能。 (四)创新驱动,增创产业发展优势。 健全多功能科技创新体系。(32)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引进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扩大镇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覆盖面。(3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LED照明、建筑节能、数控机械等领域,组织实施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工程。(34)加快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海外人才引进工程、企业高级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做好省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市第三批创新科研团队的推荐和引进工作。 完善多主体协同创新体制。(35)鼓励基于市场化的产业联盟和协同创新,综合集成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优势创新资源,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招标项目及市科技强企支撑计划,攻克一批处于产业链高端环节、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36)继续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37)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新三板及境外市场上市,大力培育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领域。(38)以火炬区、小榄镇和古镇镇为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专利保险、集合票据、投贷联合等科技金融新路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发展壮大。 (五)加强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推动外贸平稳发展。(39)发展多元化出口市场,优化外贸战略布局,鼓励大型外贸公司和优势企业抱团外向发展,开拓中南美洲、俄罗斯、东盟、印度、非洲等新兴目标市场。(40)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增加值,提高一般贸易比重。重点扩大高新技术设备、关键部件、重要能源、原材料等进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引导“走出去”企业实施本地化战略,探索成立境外风险投资基金。(41)优化外贸环境,实现落实中山港对外轮开放,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申报综合保税区。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开拓、境外参展扶持等资金效能,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推行“三个一”快速通关模式(“三个一”快速通关模式:是指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42)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服务业对外开放,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到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鼓励本地企业总部留在中山走出去发展。 推进重点区域高位对接。(43)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基于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借助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势资本、市场渠道、管理模式和品牌影响力,谋求与产业链高端国家、地区合作建设若干特色园区。科学谋划中瑞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合作框架,明晰园区定位和产业定位,力争2014年有实质进展。(44)加强与国内重点发展区域合作,促进与上海自由贸易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前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等政策先行地区对接,力争在金融、文化等单项政策上寻求突破,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引领发展。 深化珠三角区域合作。(45)推动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完成“九年大跨越”重要考核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年度工作目标。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突破口,加快珠中江地区在体制机制、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进程。(46)深化粤港澳合作,深入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提前谋划粤港澳自贸区发展机遇,推动与港澳地区服务贸易自由化,争取在金融、商贸、工业设计、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积极推进港澳参与翠亨新区开发,力争打造粤港澳合作综合示范区。 (六)文化引领,增厚城市人文底蕴。 优化文化发展软环境。(47)坚持文化引领,深挖孙中山故里的独特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相融合。打造文化交流平台,争取海峡两岸中山论坛永久落户中山。(48)创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继续实施文艺团队资助计划,开展文艺下乡等活动。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模式,构建市镇两级文化执法协作体制,做好文化市场事权下放后续审批业务培训和监管工作。(49)加强文物保护和历史名人资源发掘利用,开展中山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弘扬全民修身行动、“慈善万人行”等文化精神。 推进文化硬件设施建设。(50)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139文化街区、中山纪念图书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建设24小时智能图书馆、镇区图书分馆等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网络,继续推动和扩大市镇村三级公共文体设施及场所免费开放。(51)加强名镇名村建设,改造提升从善坊、九曲河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探索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2)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推动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53)依托镇域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挖掘小榄五金、古镇灯饰、沙溪服饰等产业文化,整合和延伸产业链条,着力提升传统产业文化创意内涵,推动镇级特色文化产业发展。(54)整合大涌、沙溪等地红木家具行业,加强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品牌宣传、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文化创新和制造业创新相融合,提升红木家具产品文化附加值。(55)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会展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广东游戏游艺文化产业城、中国红木文化博览城、760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山美居产业园、广东汉莎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七)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56)支持企业清洁生产和发展低碳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57)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重点推进试点镇区、园区和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小榄镇低碳发展经验。(58)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加快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59)抓好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建筑、商用、民用等领域节能减排,倡导低碳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60)修编《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创建2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61)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抓好古香林寺重建,推进东明北路、省道十水(S364)三角至黄圃路段等道路节点绿化美化工程,继续推进秀美村庄建设。(62)加强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协调推进力度,加快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进度,建设彩虹绿洲公园。(63)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岐江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重点实施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保护区水质保障行动方案,推进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6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继续做好包括PM2.5、臭氧等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八)注重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统筹发展各级教育。(65)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扩优惠民工程,加快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均衡优质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市级统筹办学,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高医疗卫生水平。(66)制定完善医改“1+N”系列文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医生多点执业。(67)加快推进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6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理顺基层医疗卫生组织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69)深化实施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医卫人才“三大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70)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倍增计划,加快解决市内相对贫困问题,稳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71)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积极应对省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工作,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力争2014年实施大病医疗保险。(7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73)深入开展住房保障政策研究,抓紧出台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方案等配套文件,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74)办好惠民利民十件民生实事。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75)贯彻落实《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实施社会建设十大工程。(76)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第三批“2+8+N”模式观察点建设,大力培育高标准示范点,提升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水平。(77)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完善目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将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服务与管理、技术和市场服务等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78)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力度,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推进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争取2014年正式运营。(79)加强市第三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培育发展,推进项目的征集和认定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共同创造中山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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