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本世纪末,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要达到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年利税额达18亿元。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达3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年税额达57.6亿元。
(2)到本世纪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要达到2.3亿美元。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5.2亿美元。
(3)“九五”期间共开发高新技术项目150项,产品500种,其中列入省级火炬计划的100项,国家级火炬计划50项。由2000年到2010年,共开发高新技术项目500项,产品1500种,其中列入省级火炬计划的300项,国家级火炬计划100项。
(4)“九五”期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其中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20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4至5家,高新技术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0万元。由2000到201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其中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80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15家,高新技术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5万元。
(5)“九五”期末,高新技术产业的从业人员达到3.6万人,其中大专以上专业人员1.2万人,参与火炬计划的人员3.2万人。其中大专以上专业人员1.08万人。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的从业人员达到8.6万人,其中大专以上专业人员2.9万人,参与火炬计划的人员6.9万人、其中大专以上专业人员2.3万人。
(6)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九五”期末达50%以上,到2010年达60%以上。(邓复生)
199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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