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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官
崔 燕 女,1966年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法学本科学历,一级法官,中共党员。1995年,从西宁市调入中山。她忠于法律,公正办案,怀着道德、良知和正义之心,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7载,勇挑大案,维护稳定,办结案件逾1000件,无一群众投诉。1997~2000年,连续4年被评为市中级法院办案能手。1999年,被评为市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立个人二等功。2002年,因在参与审理“8·15”特大走私案中表现突出,于2003年被省高级法院记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同年12月,被评选为中山市十杰市民。2003年4月,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同年5月,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2004年3月,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并获第三届南粤巾帼十杰提名。2005年3月,获“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2006年,获“全国优秀法官”称。
全国条码工作先进个人
何素虹 女,1968年出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码所条码室主任,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起,从事条码工作。采取电话联系或下厂企拜访等形式,送法到企业,送知识到企业,积极与企业沟通,为企业服务,使全市企业条码注册量每年以200家的速度递增,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每年保持75%的续展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1998年以来,编码所条码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条码工作先进集体。何素虹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条码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国条码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公安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陈劲强 1973年出生,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副支队长,中共党员,1995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2002年,竞聘为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副支队长。他热爱公安技术侦查工作,刻苦钻研,在情报信息、科技强警等方面做出成绩,被评为2003年度全省公安技侦情报信息先进个人。撰写调研文章多篇,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刊物发表,其中入选2005年度全省公安技侦十大优秀文章1篇。积极参与侦察办案,2003~2007年,承担公安部科研项目4项,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其中广东省级火炬重点攻关项目1项。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2次,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次。2003年,陈劲强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2005年,被评为中山市十杰市民。2006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优秀公安监所所长
胡学增 1956年出生,市看守所所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12月,胡学增担任市看守所所长,他克服监室满员,警力不足的困难,采取“管理军事化、警务规范化、奖惩制度化、在押人员管理人性化”等措施。严明纪律,身先士卒,改革领导班子架构,形成竞争激励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民警素质培训,锐意创新,大胆提拔素质高、能力强、实干的民警到领导岗位。实施所内网络设施改革,实现“数字化”监控。信息技术应用走在全省、全国公安监管部门前列。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与市青年志愿者把帮教演出的舞台搭至监区,使在押人员感受社会的关爱,减少对社会的偏见和仇视。2005~2007年,组织在押人员“走出去”现身说法13场次,干部、学生2万人次受教育。2006年,市看守所被评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单位,是当时广东唯一获此荣誉的看守所。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二级看守所、全省公安监管系统深挖犯罪工作先进单位。胡学增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市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公安部监管局评为全国优秀公安监所所长,全国优秀警察,荣立个人二等功。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冯伟强 1966年出生,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一级警督警衔,市政府政务信息化专家。自行开发《中山市公安局网监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初步构建市群防群治信息安全网络,实现网监工作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通过开设网监主题网站、网上报警岗亭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接受网上报警,提高网上见警率和管事效果,并侦破系列网络案件。2006年,参与侦破刑事案件2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人。市网监部门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网监先进集体。冯伟强被评为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值机员、广东省公安科技先进工作者、广东省网监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和受嘉奖各2次。
中国优秀检察官
陈少英 女,1961年5月生,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广东翁源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1994年调入市人民检察院。2001~2007年,先后任公诉科检察员、副科长、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副检察长。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管好队伍,抓好业务。任科长期间,落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制、规范案件退查机制、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抓立案监督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组,提前介入危害未成年人权益案,开展帮教工作。2004~2005年,带领公诉科办结审查起诉案件5801宗8660人,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前列。2005年12月至2007年末,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和副检察长以来,共审核批捕案件6501宗1005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2007年,被评为2005~2006年度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第十届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2007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中国优秀检察官”称号。
全国优秀反贪局长
梁红标 1956年5月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以来,带领反贪局立案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20宗,追捕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查办医药卫生、国土、建设等领域涉及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59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00万元。查处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黄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某受贿案等。提出“圈定范围、扩线深挖、内紧外松、分工协作”方针,一个月内查办贿赂案件10件10人。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一个月内侦结市中级法院系统窝案,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精品案例。亲自部署追逃工作,取得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十战十捷战绩,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抓获9人。反贪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广东省十佳反贪局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个人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员、全省检察机关追逃先进个人称号,记个人二等功2次。2007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反贪局长。
全国优秀档案工作者
胡棣仪 女,1973年12月出生,市检察院档案员。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10月,专职从事档案工作。2004年,承担起档案管理升级任务,完成组织沿革2万多字、全宗指南1.4万字,起草文稿、表格70多份,修订档案管理制度汇编1.8万字,重新整理归档材料3万多份,市检察院档案成功晋升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06年,全市档案综合管理评比获第一名。2007年,为档案复查,带病坚持工作,加班加点,不到半年,完成8个月的工作量,筛选文书资料3000多份,归档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4000多卷,录入检索记录2500多条,制作各类档案目录、文件汇编、大事记等,通过市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复检。9年来,爱岗敬业、坚持档案工作为办案和检察服务,提供查找服务1000多人次,提供利用780多人次,3380多卷次,提供复印资料2000多页。归档文书档案176卷7404份,会计档案612卷,诉讼档案10859卷,重编档号8930卷,照片档案4777张,电子档案1365份,录入检索目录32304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多次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称号。2007年12月,胡棣仪被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评为全国优秀档案工作者。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邱雪芬 女,1973年出生,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95年7月,到市人民法院工作。10多年来,坚守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000年3月,任命为小榄法庭副庭长,协助庭长创造全庭年结案近4000件纪录。2002年5月,竞争上岗,任命为民二庭庭长,超负荷工作,连续3年全庭人均结案超200件,为全省法官人均年结案数的3倍。2005年,民二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邱雪芬每年审批案件800多宗,2004~2005年,亲自办结案件182宗,无一错案。2006年1月,任命为副院长,2月任命为党委委员。当选第十届市政协委员和第六届市青联常委。2006年3月,邱雪芬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女审判长。2007年5月,被评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
刘传沛 1955年出生,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从事教育工作30多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1989年、1994年,被评为市优秀教师。1991年、1993年,被评为市为人师表好教师。2001年,被评为市优秀党员。2006年,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主持的《中山市中小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获第十一届广东省教育管理科学吴汉良奖一等奖。2007年,主持的《中山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获市首届教育创新成果特等奖。2002年起,任市教育局局长,带领全市教育系统锐意进取,深化教育改革,打造教育名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向海内外同胞、侨胞宣传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讲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指导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和每年的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全市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全市95%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已成为各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2007年,市教育局被评为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刘传沛被评为南粤教育工作者和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个人
肖业恒 1964年3月出生,市招生办任主任,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从事中学教学16年,14年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先后担任科、级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主持的国家“九五”规划课题获国家优秀课题奖,主持开发《中山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获2006年度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1年,调市招生办任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考试工作。2004年,主持招生办全面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类考试的考务目标和评价体系,围绕业务水平、管理机制、评价体系、中考改革、服务意识等五方面进行改革。根据各类招生考试的要求,完成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做到五个确保:确保招考设计“零缺陷”、考务组织“零差错”、保密实施“零疏漏”、考风考纪“零违纪”、服务倡导“零距离”。体现五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计划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到位。达到“六化”:试卷保密法规化、考点建设标准化、考试组织规范化、考务操作程序化、考试监督立体化,技术手段信息化。2005~2007年,市招生办先后被评为省及国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7年,肖业恒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黄巧洁 女,1966年11月出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2001年参加环卫工作,爱岗敬业,不怕脏、苦、累,勤奋务实,乐于奉献。参与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起草“以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方案,带领课题组多次赴工厂企业、机关团体、福利机构和居民住户调研,查询历史用水量,核对生活垃圾产出量,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资料。指导镇区环卫做好管理工作,推行环卫作业机械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接管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后,进行填埋场运营市场招标,起草《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考评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使烟气、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2006年,市环卫处被评为广东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黄巧洁被评为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全国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张念仁 女,1960年6月出生,市邮政局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91年起从事工会及女工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带领局女职工委员会积极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女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鼓励她们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争当“岗位女能手”,通过组织女工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职业技能岗位练功比赛、营业礼仪服务展示、趣味运动会、家庭文化活动、女工巧手作品展览、女职工健康心理与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为女职工提供岗位成才、提高文化素养和展示文明个性的机会。在女工比例高的营业窗口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或“创星级文明窗口”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至2007年,邮政局有市级“巾帼文明岗”16个、省级10个、国家级1个,有17个星级规范营业窗口。在企业改革中,耐心做好女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内部矛盾。在落实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中,争取企业行政支持,把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计划生育等特殊保护待遇的条款写在企业《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多年来,局女工委被评为广东省邮政系统、省和市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张念仁被评为市“十杰”职工之友、省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省邮政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2005年,被评为全国通信行业体育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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