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军 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室主任。牵头制定质量监督工作细则,组织学习规范技术,负责重大工程质量监督,主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参加网架、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等特种结构工程验收。担任市优良样板工程评委会专家委员,参加市、省优良样板工程评审。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争创优良工程,参与施工指导,及时指出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和通病,其监管的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验收建筑面积超300万平方米,共获市优良样板工程28项、省13项。2005年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