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201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279次

 【民政工作概况】 2017年,中山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低保标准,增幅42.4%,达到省内同类城市最高水平;全面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临时困难救助标准。市民政局辖下属单位10个,其中1个为直属行政单位——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9个为直属事业单位——市殡葬管理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社会福利院(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益智儿童抚养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管理所、市光荣院(中山革命烈士陵园)、市婚姻登记中心。市民政局机关驻东区兴中道10号。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2017年,中山市有登记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2244家,其中社会团体6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80家,非公募基金会3家。在镇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超1000家,其中,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有170家(有效期内)。市民政局修订印发《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扶持方式转变为结项扶持,新增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资金奖励与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项目的扶持资金。召开2017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2次,评审出“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行业创新发展”“文化徽商培训”等扶持项目38个,扶持金额158.25万元。6月,确定中山市湖南商会等13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加强管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选取95家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作为脱钩深化改革试点名单。加强社会组织举办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重大事项报备管理工作。8月,印发《关于开展中山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的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委托市小榄镇商会开展5期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和专职人员近500人参加。

 

【村社区建设】 2017年,中山市共辖12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50个村(村民委员会)。推进中山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成立中山市村(居)务公开协调小组,加强对市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市150个村、127个社区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1350人。全市55个村(社区)开展非户籍党员和居民参选“两委”试点,选举非户籍“两委”成员55名。开展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村(居)委会特别委员选聘工作,全市263个村(居)共选聘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2885人,229个村(居)共选聘特别委员565人。推进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制度示范点建设,确定24个村(居)为特别委员建设工作示范点,下拨工作补助经费17.8万元。指导全市各镇区开展村(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全市24个镇区社会事务局负责人及277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培训。

 

【社会工作】 2017年,中山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开展社工试点探索、推进社工服务探索、注重社工专业提升、强化社工绩效评估,加大社工宣传普及,初步构建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及人才专业化和本土化发展格局。全市有持证社工4244人,每万人有持证社工13名。发展专业化、恒常化的博爱行动义工7159人。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近4000万元,推进社工服务项目50个,有民办社工机构61家,吸纳500名社工就业,服务对象覆盖困难群众等,累计服务30万人次。开展“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试点工作,推进第一批城区社会救助、火炬开发区助残、石岐区居家养老等领域试点工作。选取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南区)、残障社会工作(西区)、企业社会工作(古镇)、优抚社会工作(三乡)、慈善社会工作(中心组团)等作为第二批试点领域开展试点探索。5月,建立困难群众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在省内率先构建社工引领、义工协助、市民参与的精准帮扶困难群体爱心接力模式,以全市各镇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工站为载体,以“博爱商城”公益网络平台为社会捐赠物资统筹中心,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发现捐赠和使用需求,“博爱商城”采用淘宝式操作进行捐赠接收和帮扶匹配。全市各社工站点服务困难群众12万人次,推动志愿者参与困难群众服务45.76万次,经“博爱商城”链接接收社会各届捐赠物资2.10万件,匹配帮扶困难受惠群众1.48万人次,价值67万元。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工作及博爱行动义工服务,推动“志愿中山”活动平台高效化使用,提拔义工骨干1602名,举办专业义工培训1770场,开展探访、家电维修、义诊、心理辅导等义工服务1.08万次,累计服务60.7万人次,义工服务时数24.4万小时。开发建立中山社会工作管理系统,推进中山市社工服务信息化发展,注册使用中山社会工作管理系统的社工机构有30家和社工407名。开展社工督导服务项目,先后引进40名香港和内地资深社工督导对全市50个专业社工服务项目进行专业督导,从专业实务、项目运作、机构管理多方位提升社工素质及服务水平。动员全市各有关单位、镇区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考试,全年全市通过考试355人。3月20日,在中国社会创新(中山)基地举行中山市第六届“岭南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论坛。

 

【老龄工作】 2017年,中山市发放高龄津贴1807.2万元,受惠人数3.53万人,约占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总人数的13%。“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推进,全市投保超27万人次,保费超1200万元,总体覆盖率107.26%,是全省覆盖率100%的5个地市之一。在广东省“银龄安康行动”工作表彰会议上,中山获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关爱突破奖和爱心捐赠奖。全年处理意外理赔5415人次,赔付金额588.62万元,总赔付率46.22%,比上年增长14.03%,减轻出险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3月,在全省率先开展“银龄安康行动”驻社区送服务工作。6月13日,市民政局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中山养老供给侧改革的调查研究》,全面调查分析中山市养老服务供给的基本状况,针对老年人现实需求分析,构建符合中山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6月30日,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承办的2017年老年人体育展示大会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近160名老人参加。9月15日,第六届“中珠江”三市老年人体育交流大会在江门市体育馆举办,20名老人参加。10月,开展“敬老月”活动。11月21—28日,中山市第二十二届老年人运动会在市体育馆举行,共设乒乓球、门球等比赛项目11个,并发动各镇区、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共38个代表团1000人参赛,是历年规模最大、比赛项目和参赛人员最多的老年人运动会。全市全年举办老年人文娱活动216场次、敬老宴活动131场,收到捐赠资金1900万元,惠及老年人39.3万人次。

 

【区划地名管理】 2017年,市民政局开展广州市与中山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织各镇区对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1—6月,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的地名普查公益宣传片在中山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频率播出,向全社会宣传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政策。3月,完成中山市地名普查工作,完成1万条地名普查目录,建立中山市区划和地名数据库,标注中山市区划和地名数据库上行政区划界线,确定60条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实体。经对比、调整、核实,中山市共采集11大类73个子类共8827条地名,完成全部成果图84张,并录入区划和地名数据库。9月,市级部分地名普查工作召开成果验收会议,完成3.7万条地名数量并通过验收工作。10—12月,完成5500条词条采集、编印《中山市标准地名词典》和《中山市地名志》各60册。

 

【优抚安置与双拥工作】 2017年,中山市向8300多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共超4700万元;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在乡孤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堡垒户、老苏区干部)、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慰问金,合计919万元。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从1月1日起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平均增幅12%,年增经费355万元。调整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向全市290名残疾军人补发新旧标准差额13.14万元。继续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全年认定158人。八一建军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72户,发放慰问金7.2万元。开展各类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补助497人次,发放补助金120万元。投入50.27万元为2018名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为1100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继续开展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和医疗特别救助工作,全年补助5178人次,补助300.2万元。开展优抚对象住房危房改造工作,投入931万元改造80户优抚对象家庭危房。全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91名(含转业士官24名)、军休干部3名以及复员干部1名。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2016年冬季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不分城镇和农村户籍统一按照2016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转业士官按5倍)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全市共发放2292万元。向13名获三等功、265名获“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4.05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39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工参与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特殊个案跟进机制。8月10日,中山市复退军人服务项目启动暨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举行。由市财政统一购买服务招聘24人安排到各镇区专项负责复退军人工作的做法在全省属于首创。全年办理涉军信访482宗548人次。9月18日,中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发起“中山西藏拥军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11月20日,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欢迎仪式暨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在南区全民健身广场举行,410名复退军人参加,152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慈善事业】 2017年,中山市开展“爱心接力行 慈善传万家”“真情暖人心”“博爱送万家”和“情暖中秋”敬老慰问活动,募集慈善资金300万元帮扶慰问困难群体。搭建“博爱商城”网上捐助平台,开设10个月共接收捐赠物资2.8万件,折合价值近72万元,精准帮扶困难群众1.5万人次。修订《中山市慈善总会慈善基金挂靠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慈善总会关于开设“微基金”项目的决定》,从6月28日起,创新“互联网+慈善”模式,开设“微基金”挂靠项目,全年新增冠名基金5个和微基金24个,新募集资金3023万元,近3.84万人次参与,累计募集慈善基金总额1.35亿元。市慈善总会全年发放临时救助金95万元,救助困难家庭358户。福利彩票全年销售额11.7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3.42亿元,其中市级留成1.22亿元。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出台《中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排市福彩公益金1300万元资助养老、救灾等项目29个。

 

【社会救济】 2017年,中山市修订《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629元提高至896元,比上年增幅42.4%,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至712元、642元,向全市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约1.3万名低收入群体发放春节慰问金201万元。至年底,全市共有4330户9172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资金7370万元。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由按低保标准上浮50元提高到按低保标准1.5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97—1344元的家庭纳入低收入对象保障范围,享受除低保金外与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等同等优惠。至年底,全市共有低收入对象1327户3641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倍调整为1434元/月。至年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1020名,全年发放供养资金2194万元。9月1日起,市级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以上。至年底,全市共救助1.48万人次,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水平3295元,全年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约1200万元。市民政局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举办宣传进社区、进医院等活动超80场,开展困难家庭入户宣讲1500户。继续改造“双低”家庭(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145户,至2017年累计投入1.9亿元改造双低家庭危房3413间。完善“救急难”工作制度,先后印发《中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统筹工作方案》《中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工作流程》《中山市“救急难”救助服务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全市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15万户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380万元。

 

【救灾减灾】 2017年3—12月,中山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巡回宣传活动共30场。5月,开展主题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高基层减灾能力”的5·12宣传教育及演练活动。8月,先后开展防御强台风“天鸽”和“帕卡”工作,紧急部署各项应急措施,完成防灾救助工作,共发放救灾资金284万元。全年共投入264万元开展镇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构建市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提升全市防灾救灾能力。指导镇区开展救灾物资报废处理工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引入社会组织7个和国有企业1个参与防灾减灾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协助管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联合社会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印发《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台风预警期间转移安置避护人员的实施方案》,对居住在低洼地带或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散居特困人员、双低家庭、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和孤寡老人等特定人员进行建档立册,按台风预警等级实施常态化转移安置,并建立回访制度,及时排查更新特定人员名单,确保处于风险范围内的人群得到精准援助。12月,神湾镇宥南社区、大涌镇南文社区以及东区花苑社区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殡葬工作】 2017年,中山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于4月26日在市福荫园公墓铭思林,11月9日在横门出海口分别举办骨灰树葬和骨灰海葬活动,共有230名群众参加,葬于树下骨灰105具,撒入大海骨灰73具。殡葬服务全面提升,全年火化遗体12585具。9809名户籍人员享受免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减免金额570万元。

 

 

【社会福利】 2017年,中山市有养老福利机构22家,其中镇敬老院19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纯民营养老机构1家,光荣院1家。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提供纯养老床位4636张。全年对民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372.38万元,对接收本市户籍自费老人入住的公办公营敬老院发放床位补贴11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镇区敬老院场地、设施、设备改造230万元。4家养老机构参与省星级养老机构评定,2家被评为五星级,1家被评为四星级,1家被评为一星级。至年底,全市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服务覆盖全市各镇区。选择石岐区作为试点,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与华宇乐颐养院合作,由华宇乐颐养院为石岐区有日托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日托服务。推广小榄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以长者为中心、以小榄镇敬老院为依托、以社工和志愿者为主力,为小榄镇周边社区中有需要的长者提供日间托老、长者食堂、送餐送汤和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鼓励条件成熟的镇区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月28日,中山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末期验收。年内,中山市户籍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880元,集中供养孤儿提升至每人每月1450元。中央、省、市、镇各级财政为101名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99.5万元。为6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补贴33.6万元;为3063名生活困难残疾人按每人1800元/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522.27万元,为7572名重度残疾人按每人2400元/年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1798.69万元。全年办理收养登记51宗,解除收养登记3宗。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儿童28名,办理涉外送养儿童11名。

2017年中山市各镇区出租屋情况统计表
镇区 间数(间) 户数(户)
一般户 重点户 放心户 合计
板芙镇 30099 847 146 556 1549
大涌镇 31335 717 120 415 1252
东凤镇 23825 2736 468 1368 4572
东区 38090 4468 823 3189 8480
东升镇 86406 4541 769 2336 7646
阜沙镇 12119 607 117 385 1109
港口镇 32442 1411 286 1371 3068
古镇镇 55024 2663 460 1474 4597
横栏镇 34065 1333 229 705 2267
黄圃镇 40139 1831 334 1000 3165
火炬开发区 82838 4389 815 2880 8084
民众镇 18896 615 140 636 1391
南朗镇 20592 770 163 575 1508
南区 10126 935 169 542 1646
南头镇 41831 2749 525 1967 5241
三角镇 31142 1290 216 648 2154
三乡镇 48265 2804 610 1875 5289
沙溪镇 63774 3259 561 1554 5374
神湾镇 6797 427 74 202 703
石岐区 29230 3911 704 2232 6847
坦洲镇 61043 2594 490 1815 4899
五桂山区 6716 229 63 349 641
西区 17389 2737 493 1649 4879
小榄镇 260663 11626 2011 6529 20166
合计 1082846 59489 10786 36252 106527

 

备注:1.数据来源于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2.统计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

 

 

 

【婚姻登记】 2017年,中山市加强18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场所规范化设置,全面实施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婚姻登记服务。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4501对,比上年减少0.14%;办理协议离婚登记4522对,增长12.5%;补领结婚证2059对,增长6.63%;补领离婚证276人,增长6.98%。其中,涉外结婚登记213对,涉外离婚登记50对。

(程倩敏 吕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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