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201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7》 【成文日期】2016-12-31 【点击率】186次

 

【市民城市认可度】 2016年,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中山调查队)通过走访形式,收集206位市民对中山市的喜爱和认可度看法。调查市民男女各占一半,中山户籍占39.3%,广东其他城市户籍占31.1%,外省户籍占29.6%。86.4%受访市民表达对中山的喜爱,其中45.1%表示很喜爱中山,41.3%比较喜爱,13.1%感觉一般,0.5%表示不喜爱。相对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在可多选情况下,69.4%受访者认为中山市生活舒适便捷,46.1%认为宜居宜老,44.7%认为幸福感较强,41.7%认为房价低、生活压力小,27.7%认为城乡差异小。对于中山发展的契机,65.5%受访者认为要选择珠三角一体化发展,54.9%认为选择深中通道,45.6%选择新型城镇化,24.8%选择“一带一路”,18.0%选择获地方立法权。面对中山市发展的挑战和机遇,市民建议通过有关部门抓住“十三五”关键期,充分利用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深中通道、新型城镇化等契机,寻找城市发展新引擎,实现《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中山提出建成“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 的新跨越,为市民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让市民有更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出租屋转型升级】 2016年7月底,中山市有登记在册出租屋10.2万户,100.8万间,出租面积1402万平方米,平均每间13.9平方米,其中小区商品楼类型1.22万户,占12.1%,剩余8.98万户为农村私人自建房。通过住户调查资料反映,中山市有出租屋收入家庭占21.2%,部分村拥有出租屋的家庭达到或超过70%。租金方面,300元及以下的受访者占14.7%,301-600元占37.9%,601-900元占25.3%,901-1200元占10.5%,1201-1500元占6.3%,1501及以上占5.3%。对租户而言,21.1%的受访者表示租金占总收入的10%及以下,58.3%的受访者表示租金占总收入的11%-20%之间,13.5%的受访者表示租金占总收入的21%-30%之间,超出30%为7.1%。中山市出租屋管理创新转型升级,实现多部门联动综合规划、网格化和信息化精细管理,构建市、镇区、村居三级网络工作架构,公安、消防、安监、食药、卫生计划等多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动综合整治行动,设有覆盖全部基层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服务站提供日常管理。9月底,24个镇区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基层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增加到235个,专兼职协管员3800人,专职综合协管员超2200人。
 
【大学生创业情况调查】 2016年6月,中山调查队走访中山市3所高校,随机抽取学生321名,男生占43.6%、女生占56.4%;来自城镇的大学生占45.2%,来自农村的占54.8%;关于大学生创业,41.0%受访者表示“很赞同”,48.7%表示“比较赞同”。对于“是否有自主创业的计划”,3.5%受访者表示“有计划并已经创业”,9.6%表示“有计划并正在筹备”,13.8%表示“有计划但尚未开始”,26.9%受访有创业计划,分别有38.1%和35.0%表示“考虑观望中”和“没有计划”。大学生创业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大学生更多的是“我想要创业”,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物质与精神并重的人生理想与价值的追求;在可多选的情况下,65.1%认为“实现个人理想”,53.2%认为“提高经济收入”,48.1%认为“解决就业问题”,45.5%认为“工作自由度大”、37.2%认为“看好创业前景”。涉及“所需创业启动资金”,43.4%表示5万元以内,42.2%表示5-10万元,10.8%表示10-20万元,3.6%表示20万元以上。大学生创业时面对的主要障碍,51.6%认为缺乏创业资金或场地、45.5%认为个人知识和能力不足,35.6%认为缺乏工作经验,28.5%认为缺乏合适的创业项目。65.7%受访者希望政府提供专项资金、55.1%希望政府提供贷款优惠政策,49%希望提供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支持,46.5%希望提供大学生创业服务机构帮助。
 
【服务业发展稳中向好】 2016年上半年,为了解中山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中山调查队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全市10大行业门类100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规模保持较好,各项成本减少,税费负担逐步减轻,收益状况明显改善,但仍存在负债过高、融资困难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6月底,被调查企业资产总计6.88亿元,下降2.4%,固定资产原价3亿元,增长0.7%。被调查企业各项成本有所减少,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共8703.0万元,下降19.2%。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强调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执行增值税的企业在第二季度比例大幅上升,达78.0%,比第一季度增长22.9%;免税企业占15.0%,比第一季度增长2.3%;执行营业税企业占7.0%,比第一季度减少35.2%。收益状况改善,被调查企业实现扭亏为盈,营业利润从2015年上半年亏损88.1万元到2016年上半年实现盈利701.1万元。吸纳就业持续显现,调查企业从业人员平均数为1451人,比2015年增长2.4%。但是,调查企业资产总计6.88亿元,负债4.6亿元,资产负债率66.8%,比2015年降低0.2%。被调查企业融资意愿不强,承担高风险,2%企业表示融资容易,78%表示无融资需求,但实际是受企业规模限制难以获得资金,从而失去融资的意愿。企业安于现状,缺乏发展规划,转型升级困难。企业从银行借贷占13.6%,民间借贷占22.7%,专项资金占4.5%,其他占59.2%。面对发展出现的问题,企业建议增加资金融资支持、加快规模以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强化服务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
 
【中山市民节日观调查】 2016年,中山调查队在中山市城区就传统节日话题对406位市民进行访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访问结果显示,71.9%受访者依然喜欢过中国传统节日,25.1%表示对过传统节日没有什么特别感觉,3.0%表示不喜欢。受访中山市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前4名是春节、中秋节、元宵节、端午节。随着西方节日涌入中国,特别是经商家炒作宣传,77%受访者会过西方节日,比例最高的四大节日分别为母亲节、父亲节、圣诞节、情人节。在传统节日里,可多选的情况下,78.9%受访者选择与家人一起团聚,33.7%选择宅在家里休息,32.9%选择走亲访友,22.1%选择外出旅行,10.1%选择参加单位或社会组织的一些庆祝活动。尽管社会各界对传统节日日益关注,但问及现在传统节日气氛与10年前相比如何,59.8%受访者认为变淡了,35.1%认为差不多,5.1%认为比以前更浓厚。追其原因,72.7%认为当今各种文化娱乐丰富,人们降低对传统节日活动的兴趣;59.9%认为随着生活改善,大家降低对过节吃好穿好玩好的期待;43.0%认为外来节日增多(圣诞节、情人节等)对传统节日造成影响;43.0%认为生活压力大,没有更多精力准备庆祝节日;42.6%认为各种商业活动太多,冲淡节日气氛;41.3%认为很多传统节日的习俗、仪式、庆典现在没人兴起;27.7%认为交通通讯发达,人们降低在节日和亲人团聚的渴望。经济社会发展给生活带来全方位的改变,外来文化对传统文化带来一定程度冲击,各种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现在传统节日氛围变淡。对于传统节日的传承和发展,中山市民建议加强传统节日文化宣传、丰富传统节日活动载体、合理引导青少年群体、加强对传统节日的保护等。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制度(简称“跟踪调查”)从中山市2014年3-7月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中,抽查367家调查对象。其中,小微企业252家,占68.7%;个体经营户115家,占31.3%,涵盖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共15个门类45个大类。行业大类中,以零售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批发业数量最多,占比分别为24.8%、15.8%和8.5%。跟踪调查从2014年9月开始,以季报形式开展,至2016年上半年共开展调查8次。
    历次调查的数据显示,中山这些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展呈现以下特点:竞争力较弱,存活率不高。2016年第二季度跟踪调查数据显示,调查对象367家,其中停业43家、关闭89家、筹建12家、其他36家,正常营业187家,存活率51.0%。正常营业的187家中属小微企业133家,占71.1%,存活率52.8%;个体经营户54家,占28.9%,存活率47.0%。整体规模偏小且不均,个体经营户规模更细小。被调查对象资产总计9098.6万元,户均48.7万元,其中资产总计在20万元以下有118家,占63.1%;20-50万元有33家,占17.7%;50万元以上的36家,占19.2%。被调查对象2016年上半年正常营业企业总资产8692.9万元,户均65.4万元,比2015年年末增长15.5%;个体经营户总资产为405.7万元,户均7.5万元,下降13.7%。综合经营状况平稳,小微企业比个体经营户好。2016年上半年,187家正常营业的调查对象营业收入总额5595.3万元,户均营业收入29.9万元,其中企业户均营业收入38.4万元,个体经营户户均营业收入9.0万元。营业收入低于10万元的有89家(含企业50家,个体经营户39家),占47.6%;营业收入为10-50万元有68家(含企业54家,个体经营户14家),占36.4%;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有30家(含企业29家,个体经营户1家),占16.0%。从业人员较少,人均月薪不高。期末从业人员数显示,户均期末人员数4.5人,其中企业户均人数5.3人,个体经营户户均人数2.4人。新设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大部分处于成长、发展期,规模小、用工需求相对较少,77.5%调查对象表示没有招工需求,特别是个体经营户,约80%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为1-2人,基本是老板自己或夫妻两人自主经营,较少外聘员工。数据显示人均月薪,总体人均月薪2841.3元,其中企业人均月薪2888.9元,个体经营户人均月薪2578.7元。在有招工需求的42个调查对象中,能招到全部所需员工的占3家,没能招到所需员工的占45.2%,招到部分所需员工的占47.6%。
(邓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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