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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608次 | |||
综 述
【生态环境概况】 2019年,中山市环境空气6项主要监测指标除臭氧外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以34.87%的改善幅度排全国第9名,全省第1名;累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位、全省第9位、珠三角第4位,累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9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榜中,中山市以34.87%的改善幅度居全国第9位,全省第1位。全市有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东海水道、洪奇沥水道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为优;纳入生态环境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66.7%,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建设9个碳普惠试点社区和校园、1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社区项目。9月23日,中山港码头站通过联网升级改造和水站文化建设,实现从省级水站到国家水站的转变,成为群众学习参观的“科普课堂”,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最美水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广东省第二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大比武获二等奖,参加广东省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获二等奖并在21个地级市中居第一名,参加的广东省代表队获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综合比武团体一等奖。中山市环境监测站连续4年被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评为水质自动监测工作先进托管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机构改革】 2019年,中山市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原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原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中山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中山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原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新组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简称“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中山市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市生态环境局驻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2—27楼。
【生态功能区规划】 2019年,中山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印发《中山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按地形地貌、生态特征和生态功能需求,将中山市生态功能区划为9个一级生态区、21个二级生态亚区和59个三级生态功能区,其中生态调节功能区27个、产品提供功能区13个、人居保障功能区19个。
【海洋环境保护】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制订《2019年中山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和《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每月收集、整理、报送整改情况,并做好信息调度工作;组织编制《中山市入海排污口管理范围划定研究报告》,明确中山市入海排污口管理范围的边界。开展“中山市2019年入海排污口核查项目”,采用无人机航拍监测及人工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核查,最终核定全市有入海排污口60个。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中山市政府成立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中山市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推进中山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制订《中山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镇区政府实绩考核生态环境类指标体系建设,开展省环保责任考核自查自评,筹备中山市环保责任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次考核。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社会化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改革,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40项,推进前山河流域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试点工作。解决增资扩产面临的环保问题,深入企业开展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宣传贯彻培训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1月28日,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5月20日,印发张厚文等人污染环境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由市城管和执法局牵头代表市政府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和达成赔偿协议。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完成分配2018年全市生态补偿资金6989.5万元以及21个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考核工作。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建立专项小组沟通联络机制。 (袁泳欣) 环境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治理】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60台。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完成生物质锅炉专用炉整治634台,完成率100%。建成投运“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二期大气微观站200个,形成“9+300”(9个空气质量标准站+300个环境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片警+巡警+特警”三警协同监管体系。推进挥发性有机化学物(VOCs)废气治理“共性工厂”建设,面向家具等行业提供代生产加工服务,规范家具行业废气排放情况,新建成“共性工厂”1家——沙溪镇大唐红木家具市场,推进建设“共性工厂”4家。推进实施“油改水”,淘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和高VOCs含量的油漆、油墨等原料,全年完成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整治231家。实时监管大气污染源,完成生物质成型锅炉视频监控点布设500个,建成重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施200个。划定实施第一阶段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新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4个,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打击黑烟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建成“中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编码工作,为监管工作提供清单依据。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建设碳普惠试点社区和校园,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评估课题研究,完成碳交易任务;配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做好2018年度中山市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14家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复查和抽查工作,6家控排企业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碳交易履约率100%,有效控制企业碳排放量增加,发挥低碳专项资金示范引导。推进市内首个省级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社区项目建设。 ·资料链接· “油改水”:指淘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和高VOCs含量的油漆、油墨等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使用VOCs含量小于20%的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等作为替代。 共性工厂:指面向某个产业领域提供代生产加工的独立法人实体工厂。共性工厂通过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生产加工或某一特定环节聚集于该工厂,实现集中生产、集中设计或集中处理。同时,共性工厂内运用智能化、柔性化的制造技术,实现对产业的技术改造,形成高效、集约的新型生产运营模式。深入推进“共性工厂”建设,既实现污染减排,又让环境管理减轻负担。 “一企一策”:指地方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采用个体谈判的方式,对企业采用差异化的特定政策。
【水污染治理】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考核断面行动,对全市8个未达标断面及东灌河开展专项攻坚,每月对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办提醒,跟踪落实镇区攻坚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推进断面攻坚及水质保障。启动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推行“片警+巡警+特警”三警合一监管模式,加强黑臭(未达标)水体监管。成立中山市水环境监控中心,投资3.5亿元建设全省前列的、先进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创新“一张网、一张图、一中心、一平台”的顶层设计,实施无人机高光谱遥感监测、污染通量监控,建成自动监测站点141个、安装污染通量监测设备8个,打造集数据存储、管理、交换、预警、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市级饮用水源评估,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5.1千米物理隔离网的修复验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情况排查及核查,基本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编制《中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完成《中山市入海排污口管理范围划定研究报告》,划定入海排污口管理范围,完成入海排污口核查144个,完成入海总量调查。开展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摸底调查3次,拟在12个镇区31个行政村启动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每月调度整改信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改造加油站117座、埋地油罐460个。至年底,国考断面、省考断面水质得到改善,全市河涌劣V类比上年减少51条,占比下降4.57%;环比减少142条,占比下降12.86%。兰溪河、泮沙排洪渠、中心河3条入海河流提前1年消除劣V类。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联席会议2次,研究解决土壤环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319家重点行业企业的信息收集和风险筛查,形成40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地块的采样调查清单。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对农田灌溉水100个断面进行监测,并与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水务部门共享监测结果。加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公布中山市第三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或初步调查,完成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更新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优先管控地块空间信息,实现通过市“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查询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控规中的相关情况。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踏勘地块3500块,水稻抽样1.33公顷。落实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推进3家在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完成整改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固体废物地方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完成横门异地倾倒垃圾清理2.95万吨。落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实施方案,完成产生量10吨以上危险废物和100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数据核查,开展一般工业固废风险源调查,启动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中山市绿色工业服务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审批,并完成项目立项。现场指导重点企业80家,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工业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废物管理培训会7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检查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400家,将其中388家企业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检查排查企业117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违规企业3家、涉镍镉电池生产的历史遗留地块1个;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组织纳入整治清单的3家违法违规企业完成整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期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核算,完成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培训,加强通信基站日常辐射环境管理。
【环保宣传教育】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保宣传工作,提升市民环保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意识。依托新闻媒体开展环保新闻宣传,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50篇,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新闻采访100场。在“中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0条,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教育宣传”“环境要闻”栏目发布信息32条。创新微信、微博新媒体管理运营,开发环保袋、24节气及传统重大节日宣传海报、零钱包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媒介10种,发布信息800条,其中8条入选“学习强国”手机应用程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2场,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6批次,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8场、黑臭水体整治宣传活动21场。打造“生态中山”电视门户,上线广电高清互动数字电视平台,设置“大气气候”“水与海洋”“土壤生态”“环境执法”“政策法规”“科普宣教”6个板块,供市民查询生态环境最新动态。开展“最美生态环保人”“一图一故事”评选活动,活动网站获10万阅读量,并制作迎国庆快闪视频。 (袁泳欣) 绿色发展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落实“应查尽查,不重不漏”方针,完成全省约10%的污染源普查量,包括完成工业源5.93万个、农业源92个、生活源18个、入河(海)排污口714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6个和移动源145个,全覆盖摸清中山市各类污染源的产排污现状。制订普查工作2019年及后续工作要点。提升普查数据质量。9月14—20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简称“市污普办”)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提升集中会审工作,市污普办及有关技术人员60人参加会审,分镇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报表进行审核整改,实现全市普查数据综合差错率低于1%。
【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2019年,中山市建成西区隆平社区、东区桥岗社区、东凤镇安乐小学、东凤镇永益小学、中山市石岐中学5个碳普惠试点社区和校园,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扶持小榄镇新市社区、小榄镇西区社区、小榄广源学校、小榄丰华学校4个碳普惠试点社区和校园建设,通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建设校园低碳科普园地、低碳环保体验空间,选定智能垃圾分类系统设备,制订采购计划等措施。开展“中山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课题研究,梳理中山市低碳城市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2018年度中山市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14家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复查和抽查工作,6家控排企业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碳交易履约率100%,增加企业碳排放成本,倒逼企业实现技术升级。发挥市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对分批支持的17个项目开展验收。推进市内首个省级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社区项目(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建设,作为广东省5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之中唯一一个社区项目,年内,该社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促使垃圾源头减量;扩建并投运低碳充电桩3个,引入智能垃圾分类系统1套,小区内用户总注册率50%,回收可回收垃圾3567千克。 【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推进水污染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新建垃圾渗滤液治理工程,日处理垃圾渗滤液600吨。中山市民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中山火炬污水处理厂新址扩建工程、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上报减排量获认可,每日污水处理13万吨。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改善空气质量。建成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和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并投入使用,替代供热范围内的锅炉,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日常监管难度。
【环保审核】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印发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41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审核项目720个,审核涉VOCs项目626个。落实减排红黄牌制度,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767份,核发排污许可证3454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746个,审核通过辐射安全许可证类事项49宗,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个。印发《中山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袁泳欣) 环境执法监管
【污染源监管】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省级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评出2018年度环保诚信企业(绿牌)6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62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6家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2家;对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全年抽取污染源1563家,抽查完成率100%。开展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5.06万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09万家次,下达责改通知书89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41宗,实施查封扣押的违法排污企业56家。年内,全市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135宗,罚没1.38亿元。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119次,实施限产停产案件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件。解决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93件。环境信访系统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3万件,结案案件1.58万件,结案率97.03%。协调多部门化解中心组团臭味扰民、凯茵新城饮食街等信访投诉问题。成立7人工作组驻场监管,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制订整改方案,技改工程通过专家认定。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研讨会,讨论环境执法尺度、规范环境执法程序、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等内容,优化营商环境。
【环境专项执法】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方式对新发现“散乱污”项目实施分类整治。排查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756个,综合整治完成率100%。组织开展“蓝天行动”联合突击检查4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52人,检查企业120家,排查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26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开展中山市洗水漂染行业综合执法整治工作。排查各镇区洗水漂染企业,制定全市整治清单,统筹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组织镇区分局对洗水漂染企业进行检查,排查出环保问题33个,立案查处7件,关停和搬迁洗水漂染企业13家,淘汰或升级改造纺织服装、印花印染等“散乱污”企业286家,解决中山市洗水漂染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中山市的水环境质量。交叉执法推进前山河整治。组织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打击前山河流域涉水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314人次,检查企业450家次,发现涉嫌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316家次,其中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05宗。至年底,坦洲镇、三乡镇各排查落实整改企业159家、136家,总体整改完成率100%,其中,立案查处35件(坦洲镇25件、三乡镇9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针对国发排污许可证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清单内重点行业全覆盖。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违法项目整改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及核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拟定《中山市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料链接·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环境风险防范】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风险防控排查,制定一事一方案落实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61人次,检查企业1365家,排查并完成整改环境风险隐患点83个。处置南区月山涌突发油污事件、火炬开发区复盛公司火灾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6宗。
【环境应急管理】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举办中山市首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大比武,开创省内地级市进行应急演练先河,全市24个镇区生态环境分局组成24支队伍参与角逐,模拟处置化工厂“火灾”事件,市生态环境局南区分局获一等奖。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排查整治,推进5个镇区6个化工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袁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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