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201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01-31 【点击率】507次

【审计概况】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简称“市审计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各领域审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8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4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6.0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40条,促进整改落实问题资金6.4亿元,向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移送处理书12份、发出审计建议函19份。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中山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市审计局驻石岐区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6、7楼。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对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改革领域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关注中山市2018年以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稳外资”政策落实、深化公安领域和交通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题跟踪审计10个,发现问题79个(涉及金额6.26亿元),提出整改意见79条。针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工作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向公安机关、供能企业等单位发出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含整改建议函)24份,促进政策落地生效。跟踪审计查出问题,发挥审计对推动政策落实的保障作用,2016—2019年反映的已达整改期限的问题87个,其中整改完毕76个,在整改11个。

 

【财政预算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落实财政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全覆盖要求,开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促进财政资金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基层政权运转、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效用。加强对财政资金绩效运行的全程跟踪,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市财政局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火炬开发区等5个部门和镇区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审计建议33条,收回财政资金1.31亿元。

 

【经济责任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成员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成果转化。对横栏镇、阜沙镇、城建集团、市人民医院等单位的6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21.61亿元,推进完善领导干部监督问责机制。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要求,选派19名审计业务骨干组成审计组,赴深圳市对龙岗区委书记、原区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完成广宁县县委书记、县长异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移送案件5件,发出审计决定书1份。

 

“三大攻坚战”领域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领域的审计工作。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审计,抓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等审计,摸清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审计意见建议4条,为市委、市政府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推进精准脱贫领域审计,选派审计业务骨干赴云南省昭通市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建设及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发现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审计发现问题5个,涉及问题金额1275万元,当地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推动问题整改,推动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审计,开展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和横栏镇、阜沙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揭示在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发现问题15条;横栏镇党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水污染防治、河长制报告问题2条,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理问题1条;阜沙镇党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水污染防治、河长制报告问题4条,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理问题3条,危险废物处理问题4条。

 

【资源环境领域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发挥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评价与经济责任评价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评价相结合、与农业农村发展责任评价相结合“三结合审计”制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中山市农村工作规范开展。关注镇区空间规划水平低、土地利用效益差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地理信息系统(GIS)大数据创新审计,形成专报2份并报送市委市政府,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查出土地管理重大问题18条,移送问题超1000万元线索2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分别对横栏镇、阜沙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报告提出建议3条。

 

【民生项目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加大对医疗保险、养老、交通、公建配套物业管理、营商环境等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关注民生政策贯彻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推动补齐民生“短板”。深化投资审计,开展重大公共工程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做好中山市2017—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揭示社会保险资金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等方面的问题13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25.4亿元,提出建议8条,收回资金2450.32万元。

 

【大数据审计】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坚持科技强审,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市人民医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契机,结合大数据审计和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43个,出具内部整改函、审计专报、审计要情各1份。“大数据审计研究”项目申报广东省审计厅2019年度重点科研课题,并提交研究报告。向省审计厅报送《以大数据和云计算创新新时代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模式》案例、《中山市部门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情况汇报》《关于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材料,其中,《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做好养老保险审计》获《中国审计》2019年第2期选登。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 2019年,中山市审计局创新审计整改理念,探索整改新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形成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纪委监委跟踪督促、行业主管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的审计整改大格局。至11月底,全市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问题546项,整改问题480项,整改率88%,整改落实金额80.23亿元。市纪委跟进审计整改,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约谈制度,以约谈形式加大对审计实施时与整改过程的问责力度,邀请驻局纪检组参加审计整改的回访,指导推进监督审计整改工作。7月,市审计局对市代建办负责的岐江河大桥工程和35号路长江大桥工程2个公建项目审计进行跟踪督促回访,同时提请其委派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参与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活动。

 

【内部审计】 2019年,中山市有内部审计机构65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81人。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扶贫领域、村居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联动机制,在完善内部治理、防范重大风险、提升发展绩效、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内部审计项目2259个,提出并被采纳的审计意见建议4673条,促进增收节支4130.17万元。

(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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