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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252次 |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 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1月11日,中山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78个市直部门、25个镇区、5385个基层党支部的11万党员干部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新作为”主题,以初心使命的时代要求和使命担当,进行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市委常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9次,带动全市各级100个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1000场次。市委常委深入镇区、企业、分管部门督导宣讲,市委主要领导开设“书记讲堂”为全市6000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实行市、镇领导班子导学,第一书记领学,基层党支部书记带学,党群服务中心辅学,指导组督学机制。利用红色资源,整合开发杨殷故居等4条红色教育现场教学体验路线,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开办“初心课堂”读书班。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基层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案例教学、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 中山市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部署开展“重振虎威十大行动”深调研,市委班子完成调研课题33个,各镇区各部门完成调研课题816个。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课题调研50个,完成“重振虎威行动”深调研课题24个,形成政策建议稿25份。树立问题导向,深刻检视整改。贯彻“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结合巡视巡察整改、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民生实事、抓好8项专项整治落地见效等工作。系统梳理制约中山发展“四个之困”(土地碎片之困、产业升级之困、交通瓶颈之困、队伍建设之困),制订中山重振虎威“十大方案”,推进“交通攻坚年”“项目落地年”“稳企安商年”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山落地生根。 ·资料链接· “四个对照”是指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 “四个找一找”是指找一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差距;找一找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的差距;找一找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差距;找一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 2019年,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指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年安排培训班次77期,培训1.2万人次。主题教育期间,对全市524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全覆盖轮训3天。 (黄春明)
【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政治纪律案件28件,比上年增长75%;处分28人,其中处级11人,科级11人。配合省委巡视中山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针对市纪委所承担的13项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33项。督促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制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以清单形式明确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组织10名党组织一把手在市纪委全体会议上述责述廉,协助市委组织235名镇区和市直单位负责人书面述廉。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办理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回复662人次,提出否定意见19人次。 突出监督首要职责 年内,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针对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组织负责人或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年内,与党组织一把手谈话提醒1338人次,委托党组织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6次。建立一把手列席本单位受处分市管干部谈心谈话会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成立督导小组24个,督导各镇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向新任党组织一把手发出提醒函41份,督促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制定《领导干部民间借贷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民间借贷管理长效机制。全年,包括市直单位、各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在内的969名领导干部报告民间借贷情况。 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纠正 全年,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人,其中处级17人、科级46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85人,通报案件9件。根据省委巡视中山反馈意见,制订《中山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外事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10类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 年内,市纪委监委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牵头研究细化具体整治措施15项,督促推动各镇区、各单位排查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0个,其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3个,摸排问题线索52条。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5个,处理121人,处分71人。查处跨境电商补贴发放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引发多家企业投诉、弱化扶持效果、损害政府公信力问题;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增设行政审批条件,简单粗暴执法,采取“一刀切”处罚做法等问题。 (赵晓昱)
【纪律检查治理效能提升】 2019年,中山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明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8项职责,实现24个派驻机构对72个市直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整合5个派驻纪检组,新设市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和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增设第五至第八巡察组,为巡察延伸至农村基层,高质量完成一届市委巡察监督全覆盖提供组织保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制订《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排查涉及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问题线索188条,追回民政专项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对口帮扶专项资金1852.9万元,立案29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4起。 (李雪欣)
【中山市深化市镇管理体制改革】 2019年,中山市继续探索破解市镇两级行政体制带来的发展束缚,在既有改革基础上,赋予镇区与其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加强镇区财政监管服务,建立镇区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平台,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市镇两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的地级市。探索推进小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小榄镇县级行政职权325项,组建审批服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社会治理一张网。完善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机制,赋予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定编制内选人用人和调整内设机构自主权,优化调整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276项,完善“一区多园”机制。 (吴倩怡)
【法治建设】 2019年,中山市统筹推动司法责任制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支持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办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产权保护等法治重点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全年市委政法委收到涉法涉诉方面群众来信58件,接待群众来访18批次,并通过调取案卷10次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立案1件,推动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件。协调核查办理省委巡视组、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年内全部办结。加快处置以三乡吉雅骗贷案为代表的一批重大案件。统一司法救助标准,合理分配救助金额,全年开展司法救助37件,发放救助金229万元。协助开展“法治书法展”“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协调法治广东考评相关工作。 (陈迎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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