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中山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5》 【成文日期】2024-01-10 【点击率】10次
2024年1月10日,《中山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市级设立第一田长和田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田长+网格田长”责任体系。至此,中山市成为广东省首批在镇(街道)层面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地市。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