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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697次 | |||
【生态文明建设概况】 2015年,中山市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完成公益林、耕地保护市级补贴等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下拨。全市有5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生态示范村,累计市级生态示范村244个,创建比例90%,实现“全市80%的行政村(社区)创建成为市生态示范村”的目标。东凤镇和小榄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6月29日,市政府印发《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工作目标,其中近期目标为2017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的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以及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制度,以及资金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在全市各镇区、各部门推进翠亨新区建设、雨污分流、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五桂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核算与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山市是广东省首个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离任审计试点的城市,也是全国首个开展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试点的地区。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2015年,中山市实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严抓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4个领域节能降碳。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推动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嘉明电力有限公司4家控排企业参与省碳排放权交易,10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能源审核。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PM2.5(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12.1%,空气质量居全国前列。改造高污染锅炉138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00辆。推进绿化中山行动,建成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3个,绿化美化乡村55个,改造山地森林景观2630亩,森林覆盖率19.49%。中山市成为广东省首批碳普惠试点城市,连续8年获省环保责任考核优秀等级。 【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 2015年,中山市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推动土地利用“三规合一”(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落实《中山市国土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办法》《中山市统筹城乡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中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13—2020)》。年内,上报省建设用地项目327.18公顷(折合面积4907.7亩),获批准用地面积854.49公顷(折合12817.35亩,含往年报批),基本满足优质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中山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行政一把手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把耕地保护纳入镇区政府领导实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市、镇(区)、村三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通过省政府对中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连续2年获省政府颁发耕地保护二等奖。落实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制定《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全年向镇区下发农田保护资金补贴5900万元。 【生态建设宣传教育】 2015年,市文明办、市环保局、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生态文明杯”中山市第一届环保摄影大赛。大赛共收到114名摄影爱好者的1000幅作品,作品以水环境、大气现状,农村生态面貌或环境污染、执法场面为主题,展现中山市的城乡环境现状。评出获奖作品56幅,其中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在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主办的《中国生态文明》杂志2015年第1季号“封面故事”、第2季号“示范创建”专栏以及中国生态文明网登载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市环保局联合市环境科学学会组建“环保先锋宣讲团”,举办有17名讲师参与的2015年“向日葵缤纷志愿服务”环保系列讲座,以如何走出十面“霾”伏、低碳生活与环保、企业环保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为主题,在全市24个镇区举办讲座39场。 (邹 丹 周光朗 陈万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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