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概况(200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3 【点击率】1285次


【简况】 2006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反腐败战略方针,深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取得新的成效。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中山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和分工表的要求,多次组织对牵头单位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镇区、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制订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分工,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搭建体系框架,形成全市上下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专项治理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责的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成果。完善市直公检法机关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强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镇两级从事公务活动人员出国(境)管理,对村一级有关人员因公因私证照全部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对社会团体经营情况的监督,清理社团违规经营问题。推进市属公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健全市属营运集团公司“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修订完善涉及公有企业管理方面的49项制度。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全市减少和压缩会议22个,压缩、制止公费出国(境)19批38人次。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工程承(发)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农村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监察对象违纪案件62件,结案53件,处分54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5.3万元。在受处分人员中,受党纪处分45人,其中开除党籍21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严重警告10人,警告8人;受政纪处分30人,其中开除10人,撤职7人,降级2人,记大过7人,记过1人,警告3人。配合“709”专案组工作,协助查处市信联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结合市、镇两级党委换届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配套制度,加大干部工作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力度。继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已有35个部门210项审批事项上网运行。建立财政预算实时监督系统,224个市直一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逐步向镇区延伸。试行绩效预算编制,推行“定事、定支出”的新财政支出管理模式。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拓宽增收渠道,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序监管投资活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全市已招标工程644宗,工程预算总价49.14亿元,平均下浮率12.01%,节约投资5.9亿元;经营性用地进入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共110宗207.84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6.96亿元,比底价净增1.71亿元;共办理政府采购项目3932宗,采购金额16.63亿元,节约资金2.01亿元。加强督查,落实措施,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丰富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90.4%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活动;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实行责任分解,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细化为7个方面60项并落实到52个部门,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考核市属公有企业营运集团的党委领导班子及董事长等14名领导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全面考核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强化督促检查,各镇区相应完善责任制的配套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公示制度,把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


【治理商业贿赂】 成立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山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商业贸易、金融投资等领域的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落实整改措施。多次组织召开市执纪执法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机制。拓宽举报渠道,深挖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7件,涉案人员27名、金额962.4万元,已查结25件。(钟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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