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概况(200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6 【成文日期】2005-12-03 【点击率】1343次


【简况】 2005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级纪委和职能部门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大局,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7月,成立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邀请省纪委副书记丘海作辅导报告,将学习范围拓宽至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区党政一把手等,共400人参加。制定《中山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和任务分解表,提出构建惩防体系的近期要求和长远目标,将主体内容细化为107项任务,确定牵头、协办单位,明晰工作进度和要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治理党风5个突出问题,举办廉政访谈专题节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行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审核468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实施《中山市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坚决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义的公款旅游。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产管理。制止奢侈浪费,压缩、制止公费出国(境)50人,减少压缩会议111次,纠正超标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深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全年查办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56宗(含2004年遗留的5宗),结案50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60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1人。在受处分人员中,受党纪处分51人,其中开除党籍36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7人;受政纪处分16人,其中开除4人,撤职4人,记过2人,警告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4万元。


【制度建设】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投资体制等取得成效。市行政服务在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被评为省电子政务示范工程,至2005年底,31个部门157个事项审批可通过网上办理。在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实施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工作意见和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配套制度,健全科学规范与竞争有序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首次拍卖石场采矿权,规范政府物业交易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制定《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单位延伸的工作意见》,确定市地税局、交通局和神湾镇为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该项工作。加大力度实施责任制考核,由市委书记、市长等市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24个镇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届中考核。(陈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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