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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4 【成文日期】2003-12-05 【点击率】303次 | |||
【创建文明城市】 全市开展以“文明在中山,展现新形象”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在全市再掀起一个做文明人、建文明城的新高潮。12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精神文明表彰大会,表彰2001~2002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全市14个镇(区)被评为市文明镇区,38个村被评为市文明村,31个社区被评为市文明社区,563个单位被评为市文明单位,120个单位(户)被评为市文明经营单位(户)标兵,125户家庭被评为市文明户标兵。同时,在全省精神文明表彰大会上,中山市经过省的复查,继续保留“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南头镇被评为省文明示范镇;沙溪镇龙瑞村被评为省文明示范村;西区长洲社区被评为省文明示范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被评为省文明示范窗口;坦洲镇被评为省文明镇;东凤镇同安村、古镇镇古一村被评为省文明村;小榄镇沙口社区、东升镇利生社区、东区夏洋社区、港口镇港口社区、黄圃镇文明社区被评为省文明社区;市消防局业务受理窗口、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被评为省文明窗口;广东电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电视台、中山纪念中学、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公司、市人民医院、市群众艺术馆被评为省文明单位;陈仲鹏、欧丽华、林志昂、邱明哲被评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 【开展公民道德教育】 深入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提高公民现代文明素质。弘扬敬业爱岗和发扬抗“非典”精神,在抗“非典”期间,举办“致抗‘非典’医务人员一封信”,获得市民积极响应,共收到来信近3000封,每天在电台播出,营造良好的抗“非典”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文明委出版发行《画说公民道德》一书,发送到各镇区、学校、社区,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规范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言谈举止,市文明委印发《中山市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开辟“文明论坛”等专栏,曝光和批评不文明行为。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以“活力、创新”为主题,继续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学习型城市的创建。
【创建文明行业】 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评选表彰“市十佳窗口之星”和“市十佳保安员”。市邮政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中山海关驻中山港办事处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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