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1年,中山市积极推进各项体制改革,实现改革重点由以破为主向体制创新、以立为主的新转变。全市完成公有企业改革,建立起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营运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覆盖面不断加大;完成市、镇两级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统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行政村合并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实施《中山市市属公有资产营运机构撤并重组方案》、《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山市市级党政机关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配备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为解决深化改革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提供政策依据。全市体制改革从经济领域向行政领域延伸和深化,促使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清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经济体制改革】 2001年,基本完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全市公有企业转制面达到98.6%,工业系统企业盘活资产56亿元,转制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达到了“止血、盘活、发展”的目的。市委、市政府按照公有资本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对原有8家市属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战略性重组,成立隶属于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和监督的3家投资有限公司,形成了资产经营公司和资产集团公司“3+4”的架构,建立起公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新格局,巩固了3年多来市属公有企业改革的成果,解决了市属企业中公有资本分散、资产质量较差、调控能力较弱等矛盾,有力推动市属公有资产规范化发展,促进资产经营效益的提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实施市级统筹制度,建立起地税征缴、银行分录、社保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同步推进,全市参加四大险种达207万人次,综合参保率达到75.44%,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和养老金社会发放率分别达99%和100%;社保基金实现了良性滚动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工程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目标。
【行政体制改革】 2001年,推行政府机构、审批制度、公务员统一收入分配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建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市管干部任职试用、公选领导干部、基层评议机关作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一把手”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新制度、新措施。经过改革,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机构、领导职数分别精简了20%、30%和11.7%;全市49个部门取消、合并、剔除作为政府内部事务的审批事项362项(其中取消88项,合并83项,剔除191项),将75%的立项决策权下放到各镇区,压减政府审批项目达45.2%。全面铺开市属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启动医药卫生、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合并工作,行政村由原来的400个调整合并为191个。各项改革理顺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全面推进了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建立一支高效廉政的公务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周晓冬 邓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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