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1999年,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一大批企业已实施转制。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公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稳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证券期货市场。初步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及企业人事制度改革。1999年,制定和实施《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有资产营运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市属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公有企业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等4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解决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政策依据。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特征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从市属企业向镇区企业铺开,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全面实施企业转制】 全市进一步加快公有企业转制,加快市属公有资产优化重组的步伐。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收购“佛山兴华”上市公司部分股权后,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属下的中山造纸厂和美味鲜食品总厂的优质资产注入“中山火炬”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优势扩大资本经营渠道。市工业发展局将系统内4家质优企业进行重组,组建中山市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市属工业企业的优势。
至1999年底,市政府批准市属企业转制方案135个,涉及转制企业222家,其中“公有制转为非公有制”企业119家,关闭企业74家,其他29家。全市8家资产经营公司,应转制企业606家(独立法人企业),已转制企业324家,占应转制企业比例为53.5%。全市工业企业转制比例为79.6%,其中市属工业系统企业转制比例达到80.2%。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在职能、财务、人员和名称等方面全面脱钩,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全市有103家企业脱离行政隶属关系。镇区375家纯集体企业,已有160家进行了转让、关停、脱钩等方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罗光华)
【金融体制改革】 1999年1月1日,原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分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原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分局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支局,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管辖。6月10日,中山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实行继1996年5月以来的第七次降息,存款利率平均下降1%,贷款利率平均下降0.75%。12月,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将部分不良资产分别剥离给信达、东方、华融等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经营。(陈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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