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概况(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7 【点击率】448次


  1991~1997年,中山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全面掀起学理论高潮】 1991年以来,全市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全面推进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掀起了学理论高潮,学习《邓小平文选》、党的“十四大”文件及各全会精神和“十五大”报告等。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过程中,围绕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建设理论等主题,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认清中山发展的大局;联系历史大转折中的思想实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群众性创建文明活动】 1991年以来,全市群众性“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发展,形成了以创建文明镇区为龙头,以创建文明村户、文明经营单位(户)、文明企业为重点,以创文明线路、文明岗位、文明安全小区为纽带的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共建文明共促繁荣的格局。至1997年末,全市已有81.9%的家庭被评为文明户,37%的经营单位(户)被评为文明经营单位(户)。广泛宣传、实践《社会公德四字歌》、《新三字经》;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整改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推动了“便民、利民、为民”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其中市交警支队学习济南交警,开展万人评“十佳民警、岗台、窗口”活动;市工商局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活动;金融系统开展“四讲一服务”活动;市公共汽车公司、市电力工业局等单位分别推出服务承诺,开展优质服务,创文明线路;邮电系统开展“创优质服务、文明经营”等活动,反映了全社会对精神文明的强烈呼唤和对创建活动的积极参与。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孙中山故乡的优势,颂扬孙中山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营造教育环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大纲。利用《杨殷传》一书和《新三字经》等学习材料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百歌颂中华”、“百书育英才”、“百片扬国魂”、“爱我中华、建我中山”、1995年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1996年孙中山先生诞辰130周年学术研讨会及1997年全民庆香港回归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孙中山故居这一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扩建工程;确立了革命烈士陵园、五桂山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孙中山纪念堂等10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组织市民参观、瞻仰,充分发挥这些阵地的教育作用。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992年创刊了《中山报》,1996年改名为《中山日报》,全面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报道中山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中山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不断更新设备、扩大辐射面,宣传优秀精神产品,定期播出公益广告。其中电视新闻《广东警方迅速破获东星轮千万元劫案》荣获中国电视奖新闻类一等奖,舞剧《香山情》和电视专题片《张斌和她的西藏学生》荣获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开展文化扶贫和文化下乡、千村书库活动,活跃广大农民的精神生活,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之光》】 从1992年开始,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汇编一辑《文明之光》宣传资料,刊载当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绩总结、新一年工作部署以及市文明单位、文明户标兵、文明经营单位(户)标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
 

【《中山市市民文明公约》】 1997年12月,《中山市市民文明公约》通过市委、市政府审定公布实施。配合“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彩印和发放40万份宣传活页,不断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公民实践公约的自觉性,掀起“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新高潮。
 

【慈善万人行】 开始于1988年,是一项中山市特有的大型社会公益活动。首届名为“中山敬老万人行”,从1989年起,更名为“中山慈善万人行”,并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七举行。在进行万人行前1个月内举办义演、义卖等活动,为开展社会福利、救济、赈灾等工作募集资金。到1997年,慈善万人行活动已历10届,共筹款1.65亿元。这批善款用于兴建市颐乐楼、启智学校(弱智儿童学校)、红十字中心血站、红十字会门诊部、红十字培训中心、120急救中心、博爱医院和一中高中部等,同时也用于社会公益机构以及日常社会救济和赈灾等工作上。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1990年以来,中山市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杰市民”等评选活动,其中1995年、1996年、1997年分别评选出优秀外来员工200名、295名和298名;1995年、1996年、1997年评出优秀精神产品分别为273件、294件和204件。从1983年开始连续15年召开一年一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给获得 “市文明区镇”、“市文明户标兵”、“市文明经营单位(户)标兵”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通过评优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彭晓新)

上一篇: 经济体制改革概况(1991-1997) 【关闭窗口】 下一篇: 自然地理(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