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307次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山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2017年,中山市启动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明确根据村居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经济条件、人文历史等特点,以镇(区)为主体,建制行政村为主,社区居委会为辅,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美丽乡村。2018年,中山市加强镇村组联动、部门联合重拳治理,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2019年,中山市全域推进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80%以上的村(居)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面推进“五大美丽”建设,启动6个美丽工业园区试点创建,清拆田间窝棚2179个,整治疑似入河排污口352个,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影响河水通畅及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物1143个。2017—2019年,中山市投入3.24亿元创建特色精品村18个和美丽宜居村92个,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以规划引领镇村建设,以制度保障规划落实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总体谋划。至2019年底,中山市编制《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山市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中山市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按照省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标准梯次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并将创建任务逐年分解到镇、村,统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及美丽乡村建设。印发《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各镇区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修编,推动农村发展“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在推进特色精品村和美丽宜居村创建过程中,按照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并聘请专家评审设计方案,实现“一村一方案”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印发实施《中山市美丽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引》《“三清三拆”指导手册》《美丽乡村标识导则》等技术标准和指南,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指引。

  探索基层自治管理制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将村庄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引导人民群众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维护。

  创新工作督查制度。制订《中山市乡村振兴办领导联系特色精品村工作方案》,加强市级对各镇区的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制订《全市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检查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测评方案》,每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地测评,每季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全市排名通报,促进督查常态化。

  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制订《镇(区)书记挂点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推动落实镇区主体责任。制定《中山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和《中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约谈方案》,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工作推进滞后的镇区开展约谈,促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落实。

二、培树示范样板,带动新农村建设

  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制订《中山市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行动方案》,以全域整治为基础,示范创建为引领,推进创建中山市示范镇2个、示范村15个,并在2个示范镇中择优选定2个村居作为2019年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参观点进行重点打造,将示范镇建设成为中山市样板,发挥示范作用。

  梯次推进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各个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分别发放专项资金补助300万元、1000万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至2019年底,全市确定美丽宜居村创建对象92个、特色精品村创建对象18个,初步建成南区曹边村、南朗镇左步村、三乡镇桥头村、小榄镇永宁社区等各具特色的精品示范村。

  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带建设。持续推进三乡镇、五桂山街道、坦洲镇和民众镇4个省级新农村示范带建设,建成古鹤村、新前进村、桂南村和新建村4个在人文历史、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乡村旅游方面具有特色的主体村。在此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选定古鹤村、新前进村、桂南村3个示范带主体村为中山市特色精品村创建对象,集中资源,打造中山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连片示范带。

三、推进“五个美丽”行动,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围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全市20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干净整洁村创建工作,陆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季战役。组织开展“迎国庆、大清洁、乡村美”活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深入。广泛开展“绿色家庭”“文明家庭”“富美家庭”“和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持续提升美丽家园“颜值”。

  打造“美丽田园”。印发《中山市美丽田园建设试点方案》,选定火炬开发区、石岐区2个区作为试点开展田间窝棚集中整治,制定《中山市田间窝棚规划设计指引》,规划建设一批样式美观、整齐有序的田间棚舍,持续提高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

  打造“美丽园区”。印发《中山市美丽园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市选取6个工业园开展试点,统筹推进园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实现园区“形态美、内在美、持久美”。

  推进“美丽河湖”行动。印发《中山市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开展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专项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打造“美丽廊道”。印发《中山市“美丽廊道”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部署推进“美丽廊道”试点工作,推进交通廊道、旅游廊道、生态廊道建设,打造亮丽风景线。印发《中山市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动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整治。

四、补齐三大“短板”,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至2019年底,全市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100%。2019—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不少于200座农村公厕和60座旅游公厕。提升建设水平和标准,鼓励推进智能化公厕和省一类标准公厕建设,应用新技术统筹推进厕所尾水处理,将“厕所革命”办成民生大事。

  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各村均配备专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全覆盖。对现有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技改扩容工程,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至2019年底,各镇区均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和分类车辆,分别建成1座可回收物储存仓库和有害垃圾储存仓库,部分镇区建有资源化处理中心。

  分类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条件适宜的村庄开展雨污分流建设,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对不适宜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市外江及内河涌均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初步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根据河涌连通情况,将全市河流划分为15个流域分批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的综合治理工程。

·资料链接·

“三清”指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三拆”指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整治”指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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