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中山市围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加强镇、村综治信访维稳两级平台(简称“两级平台”)建设。3年全市建成24个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73个村居工作站,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治安防控,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平安稳定等,为建设平安幸福和美中山奠定基础。
一、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做好组织部署保障
中共中山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两级平台”建设,坚持把“两级平台”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综合治理目标及平安建设考评范畴整体推进。中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市综治委)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分片开展督促指导,确保“两级平台”建设顺利进行。2010年,在全省综治信访维稳“两级平台”建设考核验收中,中山市24个镇区全部通过验收,优良率100%。“两级平台”建设经费纳入市、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3年来,市级财政拨付180万元用于“两级平台”信息化建设,安排奖励经费815.6万元;各镇区投入资金1.2亿元用于硬件建设和日常运作。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做好镇级中心建设
硬件建设上,全市24个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面积2.42万平方米,最大的约5000平方米,最小的300平方米。各中心设置受理区、调解区、联席会议区等基本功能区,并按要求配齐办公设备。软件建设上,建立岗位责任、联席会议、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扇形工作流程图”、“六联机制”落实到位。各镇区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均进入中心集中办公,由各镇区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设置专职副主任,有效整合资源,确保联勤联动。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成立市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等专业调解委员会,组建72个诉前联调工作站、24个行政复议案件镇区受理点,完善7个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上下联动、功能互补、衔接有序、运作高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村级平台建设
将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作为排查预防矛盾纠纷的重点,做好“六进”社区(村)工作。一是警务工作进社区(村),建好社区“安全网”,在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明确社区(驻村)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责任,统筹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防控。二是法律服务进社区(村),建好“安全阀”。市统一招录、培训专职调解员,并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经费,统一向每村派驻1-2名专职调解员,建立规范的法律服务室,负责调处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视频监控进社区(村),建好“电子眼”。建立由专人负责的社区、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室,与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对社区(村)实行24小时治安监控。四是流管服务进社区(村),建好异地务工人员之家。建立外观统一、管理服务规范的异地务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室,做好信息登记、层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等基础工作,提供企业招聘、房屋出租等免费信息服务,做好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促进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生活。五是安全管理进社区(村),建好“防火墙”。成立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防火灭火设备,协助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站,加强对企业排污、废气排放等环保问题监督,确保群众饮用水和居住环境安全。六是安置帮教进社区(村),建好“暖心工程”。依托社区警务室,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社区矫正,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社区康复,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注重综治工作实际成效,做好平台实质运作
“两级平台”运行以来,工作突出,成效显著。中心和工作站成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有效维护社会稳定。3年来,受理矛盾纠纷11408宗,成功调处10942宗,调处化解率95.9%;通过诉前联调成功化解纠纷3948宗,主动履行3883宗,自动履行率98.4%。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严重暴力刑事案件,没有发生特大群死群伤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以及政治敏感时期社会稳定。“两级平台”具有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快、准、稳”等特点,在为群众快速解决问题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基层干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帮助。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级平台”建设,劳动、信访、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积极参与并给予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在工作站设立的法律调解服务室,公安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警务室,消防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消防站,直接成为工作站的有效组成部分。
(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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