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先后出台《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等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制度。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积分排名方式为外来流动人员安排一定数量的入户指标和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指标,使外来流动人员融入当地,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9年,全市150万流动人口已有三分之一纳入积分制管理,小榄镇、东升镇、火炬开发区已有4781名流动人员子女通过积分排名入读公办中小学校。2010年起,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全市24个镇区全面实施。根据中山各镇区教育资源情况和流动人口数量,本年度全市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入户、入读公办学校指标数分别为3000名和6000名。
科学界定计分内容。积分制管理计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基础分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其中“个人素质积分”又包括学历水平、技能水平等指标;“工作经验积分”和“居住情况积分”包括参加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拥有固定住所、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等记分指标。附加分主要涉及是否急需人才、有无专利创新、获得省市的奖励和荣誉、参加慈善公益事业情况,以及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个人信用等方面的情况。有“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则纳入扣减分计分 范围。
立足体现三个适应。流动务工人员数量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的原则,每年依据人口、资源等的承载能力,综合考虑经济能力、人员素质、社会管理、发展需求等指标,确定当年安排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学指标,达到有序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增强流动人口对当地的认同度,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目标。如为缓解劳动力短缺和人口老龄化带 来的问题,积分制规定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加5分,未婚者可得 5分。
流动务工人员技能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岗位相适应。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个人素质积分”等于“学历水平得分”加“技能水平得分”。学历为高中(中技、中专)的15分,进修大专的40分,全日制大专55分,本科80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0分;拥有技术员职称的10分,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达到五级者15分,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达到四级者55分,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者90分。且实行累进制,如一个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来中山工作,按照计分办法,在学历水平中积80分(本科学历),技能水平中积90分(高级职称),其个人素质总分为170分。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人才可加50分,标准由市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近5年内获得国家专利创新技术的人员加30分,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积分。
流动务工人员综合素质与建设平安和谐中山相适应。引导流动人员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自身素质。纳入积分制管理的人员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获评国家级、省部级及市、镇级、“见义勇为”称号,可获10~50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活动,个人捐赠、无偿献血、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达到一定标准,自觉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行政管理,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参加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者,在该市投资10万元以上、个人年依法纳税达到1万元以上者均可获得加分。被判处管制、拘役、行政拘留处罚和劳动教养等经历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扣分。
规范运作管理模式。构建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在24个镇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村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全市共设24个中心和235个服务站,专职负责外来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发和维护“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管理模块,受理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的相关投诉,同时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的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资料录入等工作。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在镇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参与积分制排名的流动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审查、跟踪申请人是否存在或在纳入积分管理期间有无各类违法行为,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流动人口管理部门通报。
简化申请手续。在全市24镇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申请窗口,统一受理外来流动人员的申请。流动人员向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要求纳入积分制管理的,只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社保情况资料等),经审核后即纳入积分管理体系。加强积分管理监督,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该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时查询本人及他人的积分 情况。
实行公示制度。根据各镇区人口变动及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于每年3月底向社会公布当年的流动人员入户指标及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指标。各镇区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并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按得分高低就近安排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积分排名符合入户条件,经市各主要媒体公示10日无异议的,申请人可带齐相关资料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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