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调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中山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6 【成文日期】2005-12-05 【点击率】907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2003年8月考察中山时指示,中山要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近年来,中山市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宽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以协调发展促社会和谐,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着力于理性和集约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中山把推动经济理性和集约型增长作为促进协调发展的关键来抓。坚持理性发展,就是把握好经济增长的“度”,不盲目求大求全,而是求精求特,下大力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尽量降低经济增长的成本。坚持集约发展,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围绕规模、专业、配套的原则,促进产业集群,确保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一是强化规划先导作用,实行组团发展。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山就制订市域总体规划,有效地防止了在后来的建设高潮中可能出现的无序现象。市委、市政府曾否决了城东新区的一个外资房地产项目,斥资1亿元建起当时全省最大的城市生态公园。近年,中山市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进组团发展,加快资源整合,增强持续发展后劲。2005年,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东部高新技术产业、西北部特色工业、南部出口加工工业的产业布局。
  二是引导企业进园进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中山依托产业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区域特色品牌,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延长产业链,形成规模竞争力。培育发展了一批已具规模、实现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全市拥有健康科技产业、五金制品行业、电子音响产业和中国灯饰之都等19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小榄五金、古镇灯饰、沙溪休闲服装等闻名全国。在2004年中国社科院等单位联合对中国200个主要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估报告中,中山市综合竞争力位居第十五位,产业聚集程度排第二位。
  三是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鼓励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镇级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全市有9个镇被列入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市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7家。2004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58亿元,比上年增长44.1%,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的22.85%。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采用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办法,扶持发展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化工制品、金属制品和纺织服装等五大支柱产业。2004年支柱产业的产值(规模以上)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6.4%。同时,加速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形成。
  四是实施品牌经营,增强产业竞争力。指导企业开展创名牌工作,制定实施一系列扶持、奖励和保护名牌生产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和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50~100万元。至2005年,全市现有产品共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称号178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7个、国家驰名商标3个,国家免检产品23个。
  二、着力于推进体制创新,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推进体制创新,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活力,使广大人民成为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中山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发展能力为核心,激活社会创造活力,不断解放生产力,提高发展成效。中山实施的每一次重大改革创新,都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快更协调。上世纪末期,市公有资产营运陷入困境,市属全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0.18%。体制性弊端不但给市级财政造成极大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营资本的活力。为此,市委市政府开始推进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体制改革。历时3年,通过对公有资产存量调整,优化配置,全面完成市属公有企业改制,实现公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完善公有资产管理营运体系。公有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有利于公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还有利于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外资民资腾出发展空间,激发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催生民资、外资、国资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经济社会走上快速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近年来,中山市每年新办的工业企业都超过1000家,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20多家在中山投资办厂。2005年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已近12万家,大约1/3的家庭自己做老板。2004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全市户籍人均居民储蓄存款达4.44万元。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政府宏观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山市全面展开与此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建设良好的政务环境,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水平,当好市场经济的“裁判员”、“服务员”。不断强化公共财政的理念,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投入,增加对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和社会保障等民生福利性支出。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投资1500多万元建设的中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于2004年4月正式开通,成为全国首个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地级市。至年底共完成32个部门136项审批业务的上网工作,在线受理审批业务16312宗,办结率91.2%。2005年网上审批事项增加至157项。网上审批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监督公务员的作用,群众对窗口行业的服务相对满意,对党政机关的认可程度提高。2004年全市基层对党政机关、窗口行业的满意度为94%,比上年提高1.46%,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A级标准。
  三、着力于建立社会公平机制,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友好相处,其基础为共享、公正与公平。近年来,中山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坚持利益向下原则,即市向镇倾斜、镇向村倾斜、市镇一起向农民倾斜,让全市农村人口充分享受工业发展的巨大成果,提升了社会的和谐程度。
  加大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在征地开发过程中,将最好的土地留给村集体发展。大部分镇区帮助村建厂房等物业出租,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中山把贫困村的标准定为年集体纯收入100万元,通过采取资金、政策、科技、信息、项目等扶持措施,帮助贫困村培育物业经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04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11.9亿元,平均每村(居)纯收入498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245元,比上年增长11.1%。
  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村改居、中心村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2005年,全市有75%的村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有30多个经济较为发达的村推进“村改居”工作,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停止审批农村单家独户宅基地,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居住小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2005年,已在10个镇区规划建设20多个农民集中居住小区。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帮扶困难群体。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9.7%。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5年,全市近80万农村居民中有20万人参保。建立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的,由政府补足差额;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4.3%,医药费年报销限额达2万元;在29家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廉价医疗服务,满足低保人群和低收入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市镇两级财政出资对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2004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就业20512人。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设立“扶困助学基金”,2004年筹资705.2万元,将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列入资助范围。安居工程连续实施多年,至2005年全市已帮助包括“双困户”在内的7000多个家庭圆了安居梦。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34.2平方米。
  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近年来,中山市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村(居)自治和民主管理。全市239个村(居)委会全部建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建立公开点400多个,在每个村(居)委会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推行政务公开,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实行论证、听证会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治能力。2005年4月开办的“城市论坛”,至今已举办6期,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体现党和政府执政方式及社会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加强信用建设,促进社会安全。中山市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网,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中山市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成为广东省唯一荣获中央综治委颁发的“长安杯”的城市。
  四、着力于提升城市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就是人的现代文明意识确立、形成的过程。中山市通过提升城市文明,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和原则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一是弘扬城市精神。组织开展市民大讨论,宣传“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强化优秀人文价值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连续18年每年春节都举行的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已成为具有时代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弘扬现代人文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二是强化基础教育。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所在,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建构城市文明的基础。中山市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教育强市”,仅2003年至2005年期间就投资15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教育资源。全市先后率先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获得“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称号。三是提升市民现代文明素质。中山市以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构建和谐中山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市民的现代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中山市加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公民道德教育,促进市民行为规范由顺从依附型向自主独立型、由私情人治型向契约法治型、由推诿避责型向诚信守责型、由盲目冲动型向科学理性型、由因循封闭型向创新开放型转变。中山市还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五、着力于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实施保护环境的第一审批权,积极开展招商选资和绿色招商,坚决否决污染项目。仅在2004年招商引资中就拒绝200多家污染企业登陆中山。近年来,组织力量开展对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等因素支撑经济增长的专题调研,分析问题,寻找对策,落实措施。通过人大立规,设立200平方公里的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与42.4平方公里的长江水库水源林保护区。做好工业园区绿化环保规划,提高工业园区的环境质量。加大力度治理城市空气、排污、垃圾等,2004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4.8%,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4.7%。近年投入2.54亿元实施的森林改造、农桥农路建设、低产鱼塘整治、缓坡山地种果、内河整治等五项工程,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2005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76平方米,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及“联合国人居奖”等20多项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荣誉称号。(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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