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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到中山专题调研,在与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座谈会上强调:“中山要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中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汪洋书记视察中山时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精心规划,大力推动,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解放思想,努力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中山市计划至2011年,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3.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实现全市人民的富裕安康。至2020年,实现人均“GDP”超过3.4万美元,建成“三个适宜”的新型城市。
一、营造适宜创业的环境
全面提升创业发展水平,大力鼓励和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产业。建设好临海装备制造业基地,立足于发展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装备制造业。大力推进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建设,形成以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为主体,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医药产业高地。积极推动四大组团物流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域性中心商务区、特色商圈和轻轨站场商务区的建设,引导高端中介服务业集聚发展。选择东部组团作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试点,努力建设珠江口西岸重要的现代产业体系示范区。
积极拓展创业发展空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扶持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重点鼓励经济发达镇区“腾笼引凤”,引导镇区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优质项目,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扶持有技术有效益的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在市内进行“扩张性转移”,集中土地指标在经济欠发达镇区统筹规划和建设若干个产业聚集区,推动特色产业集群上规模上水平和促进镇区协调发展;积极引导部分企业到市外进行“适应性迁移”,加大执法力度和实施鼓励政策,重点引导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企业到市外产业转移园区发展。
全面融入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加强与珠三角其它城市在产业、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共同构筑优势互补、产业配套、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的合作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促进中山与港澳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社会服务、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启动新一轮交通网络建设,强化与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区域内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对接与合作,积极参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市内路网建设,加快实现市域“30分钟生活圈”、镇区15分钟上高速,基本形成港口码头“一港五区”格局,为创业发展提供硬件支撑。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建立高效完善的资本运作平台,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适当调整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对3个具有一定基础的镇实行“一级财政”的优惠政策。对经济欠发达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特殊扶持政策。加强各镇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施“市扶持、镇负责、村努力”的特殊政策,扶持经济欠发达村发展物业经济,确保2009年中期35个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
切实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放宽审批限制,清理限制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政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不另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切实放宽对行业准入资金、投资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的限制,降低第三产业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加快对新兴行业的准入研究,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在新兴行业发展。落实促进创业的有关政策,对新创业人员在一定年限内免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及登记类和管理类项目的收费。
二、营造适宜创新的环境
全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建设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院、市家电创新中心及国家级灯具产品、五金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大力推进四大组团重大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集中资源对一批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辐射作用显著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为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实施科技强企支撑计划,市财政逐年增加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大力发展产学研技术产业联盟,支持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学校优质化工程,加强规范学校、优质学校的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实施扩容促优工程,壮大普通高中优质学校集群。至2011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12所,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体规模达到5.2万人左右。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确保至2011年全市建成11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前建成设施完备、设备齐全的现代化实训基地。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支持高等院校做大做强。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灵活开放、广泛覆盖的社区教育网络,提高全体市民的整体素质。
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征询意见、专家论证、市民听证等制度。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探索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网式”审批与“一站式”审批相结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高质量、高速度推进。
提升创新文化软实力,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创新文化激励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文化名城建设工作格局,组织实施孙中山文化、历史文化、产业文化、民俗文化、公共文化、博爱文化、“三名”(名人、名牌、名作)文化、生态文化等八大文化工程。完善文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扶持平衡机制、投融资机制、文化事业激励机制,加快制定增加财政投入、落实税收优惠、创新文化发展、促进教育优质化、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适宜居住的环境
加强人口规模调控,按照有控有放、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严格控制人口总量,加快推进市外产业转移园区建设,通过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逐步减少流动人口数量。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各类适用人才优先给予入户。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考核机制,增加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考核指标。
切实改善民生质量,让市民更多地共享发展成果。用3年时间在全市确保每一个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拥有一份工作、每一个中山人享有一份医疗保险、每一个适龄中山人享有一份养老保障的“三个一”工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推动城乡劳动者能创业、创稳业、创好业。实施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扶持经济欠发达镇村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建立以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相结合的廉租房住房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加快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整合资源,促进集体经济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提高农民集体福利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推进“信用村”建设,扩大信贷资金支农覆盖面,采取小额担保贷款、技术培训等措施,鼓励农民跨市域承包经营土地创业。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平安中山建设,完善预防化解、应急处置、标本兼治等平安机制建设,构建“大平安”的工作格局。建立市级应急指挥平台,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扩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功能,构建反应快捷的全市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网络。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实市、镇区、村(社区)三级专职调解员队伍,重点调解重特大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
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创建全国生态市。加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实施绿化中山大地工程,做好泥石场复绿、湿地保护、红树林种植和森林改造。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污染企业进入,淘汰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快建设重点污染源、汽车尾气年检、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依法处理违法排污企业,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和北部、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和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改造和新建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园林和市民休闲娱乐场所。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村庄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产业发展、方便农民生活”的原则,启动新一轮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实行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盘棋,逐步建成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信息、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环境保护等公共设施网络。加快“中心村”建设,统筹解决建设规划、用地指标、启动资金等问题,规划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和适应农民需要的新型社区。(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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