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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320次 | |||
(二)县、市档案馆 (三)专业档案馆 1996年,市编委批准成立中山市国土房产档案馆,定编21人,现有馆库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805平方米,馆藏国土房产档案916418卷,排架长度4520米,拥有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96台(件)。 二、基层单位档案工作 2005年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区)共建有综合档案室76个,配备专(兼)职档案员399人,其中专职人员84人,各综合档案室共保存档案315419卷,排架长度4710米,音像档案860盘,照片档案15362张。 企业档案 从80年代至90年代末,石岐玻璃总厂、市精细化工实业公司、中山涤纶厂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先后晋升为国家二级和省级先进档案管理企业。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立即停止各地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评的文件精神,升级考评工作暂停,但仍坚持抓好企业档案工作,特别是重点帮助企业提高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水平。 进入90年中后期,由于公有企业转制工作逐步开展,公有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被提到议事日程。1999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召开转制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同年3月市档案局转发《广东省执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于同年第四季度对全市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关于加强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方案,为开展转制公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奠定基础。 农业与农村档案 1997年3月,市档案局组织黄圃镇、南区、北区等3个镇(区)属下的横档、文明、渡头、张溪管理区档案人员共10人,前往台山市学习该市城镇、步溪镇及台城镇石花管理区的档案工作经验和做法,随后选定黄圃镇文明、横档两个管理区进行村级建档工作目标管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从1998年开始,全市农业与农村档案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同时,将社区居委会建档工作与村级建档工作一起开展。至2005年全市有331个村(居)委会的档案工作达标,其中晋升为省特级的6个、省一级13个、省二级10个、合格302个。 三、档案执法监督 四、档案宣传与培训 2004年9月,市档案局(馆)在中山市图书馆举办“档藏六合风雨,案列百载沧桑——中山(香山)清朝民国时期教育专题档案藏品展”,展示120件档案藏品,内容主要是清朝和民国时期有关教育以及黄埔军校等方面的史料;先后在市图书馆、文化旅游步行街、大信新都汇、三乡、小榄、黄圃、沙溪等地展出,历时45天。近3万人次参观。 报刊、广播电视宣传。1999年5月,市档案局(馆)在《中山日报》刊登《关于中山市档案馆开放档案的通告》,将市档案馆馆藏的民国档案4739卷、革命历史档案7卷、1949—1966年中山县委、县人委(县政府)两大全宗961卷档案向社会开放。2002年8月,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15周年,市档案局(馆)与中山电视台联合摄制《档案就在你身边》电视专题片,成为中山首部以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为内容的电视专题片,先后在中山电视台晚上黄金时段播出。 编辑出版档案工作简报,开展档案宣传月咨询活动。1997年1月,开始编辑出版《档案工作简报》,宣传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宣传推介有关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好经验和做法,讲解档案业务知识。1997年后,逐年在《中山年鉴》大型地情工具书上开辟专栏,介绍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绩。1998年9月,市档案局与市城建档案馆、市国土房产档案馆合作,在中山纪念堂公园门前举行国际档案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档案业务咨询。 (二)档案业务培训 五、档案馆业务建设 1978年11月恢复中山县档案馆后,从1979年开始逐年接收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进馆档案;1980年后,为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编史修志等需求,逐步扩大接收范围,陆续接收各种门类的档案。1984年9月,把原在市公安局保存的民国时期的档案4671卷接收进馆。2005年,除正常接收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的文书档案进馆外,还接收和征集工商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人口普查档案、工农业普查档案、死亡人员档案,中山市获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的奖状、奖杯等实物档案,以及郭沫若、陶铸、舒同、赵朴初、宋庆龄、贺敬之等名人亲笔手迹等。 (二)档案整理与鉴定 1991年8月,市档案局内设监督指导组(副科级),主要负责对全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档案整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 档案鉴定。由档案馆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制定本馆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鉴定的依据。鉴定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档案原移交单位鉴定的基础上以案卷为对象进行,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案卷进行审查、甄别,剔除保管期满而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并进行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批准予以销毁。第二阶段是市档案馆定期对馆藏档案进行鉴定,主要是对已到一定保管期限的馆藏档案,经过鉴定后向社会开放。 至2005年市,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73个全宗、10014卷档案,其中,新中国成立前档案全宗1个、4739卷,新中国成立后档案全宗72个、5275卷。 (三)档案编研 2002年3月,市档案局(馆)编印《中山市档案编研成果汇集》一书。全书收录编研材料26篇,主要反映中山市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在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对外友好往来、宣传、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以及各镇(区)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及土特产等情况。2003年6月,市档案馆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复制900多件、约100多万字的中山(香山)明清时期档案缩微胶卷。随后,组织人员对这批历史档案进行整理,并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2006年正式出书。 至2005年市档案馆自编或合编档案参考资料共18种、130.7万字,专题材料27种、5744.5万字。 (四)档案的安全保管 (五)档案管理现代化 1999年9月28日,市档案馆晋升省特级档案馆。同时,被市政府确定为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全省第一个被所在地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档案馆。此后,加大投入,逐步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和查询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至2005年,市档案馆拥有各类现代化管理设备280台(件),馆内档案资料信息实现网络相互查询。 2001年12月3日,市档案局(馆)向市政府提出设立中山市电子档案馆,2002年6月,第十一届40次市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决定将电子档案馆建设纳入到全市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中。至2005年8月,中山市电子档案馆机房建设项目经过2年多的设计论证、建设运行,正式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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