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防空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673次


一、机构
  1973年起,人民防空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县公安局管理,内设防空通信股,负责全县人防工事及警报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1996年6月,重新设立中山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和中山军分区抽调人员组成,在市政府内办公;1999年8月迁至中山三路的市建委内,与市建委合署办公,配备专职人员。2001年1月起设指挥通信科和工程科,2003年增设综合科。

二、人防工程建设
  1973—1983年,县每年拨款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石岐的烟墩山、西山、莲峰山、马山、西林山、东林山的指挥所防空洞及坑道等人防工事。改革开放后,人防工作指导思想由以前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向为现代化建设服务转变,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及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过去建设的人防工事由于年久失修已无法使用。1999年8月,重新启动人防工程建设工作。2000年11月,中山市被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定为国家三类人民防空城市。2001年为增强城市整体防护能力,重新确立城市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市政府制定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规定。规定从2002年5月1日起,凡新建住宅、综合楼、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中)专院校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医疗和文化用房等民用建筑,不论其投资来源,建设单位均应依法建设防空地下室,并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同时下达,同步配套建设。至2005年,全市批准开工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在建14万平方米,竣工验收1.22万平方米。

三、人防指挥与通信
(一)组织指挥
  90年代,随着高技术武器装备的发展,空袭与反空袭成为基本作战方式。为做好战时应急准备,2003年,制定中山市防空袭方案,作为组织城市防空袭的依据。次年,市财政拨款在原市防涝指挥系统设备的基础上建设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人防信息处理自动化,提高人防指挥效能。平时可满足人防指挥训练和网上推演,指挥大型人防演习和处理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及相关需要;战时能满足快捷、准确实施人防指挥的实战需要。2005年5月,组建市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交通运输、通信、消防及治安等7支群众防空专业大队,共1304人,由市建设局、供电公司、市政工程总公司、卫生局及下辖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公安及消防局、交通战备办公室、汽车运输公司等25个单位组成。市政府及军分区任命各防空专业大队负责人。平时定期集训,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警报通信
  1973—1983年,人防工作由县公安局人防通信股管理,开展正常维护。县每年拨出专款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分布在港务局、西山图书馆、石岐旅店、石岐纸箱厂、石岐发电厂、县消防训练塔、莲峰派出所等地的防空警报通信设备。1984—1998年停止人防通信工作。1999年8月,重新设置人防机构,启动人防警报通信工作。过去构建的防空警报通信设备已陈旧不能使用,2002年8月起在市中心城区建立有线与无线统控中心、移动统一控制中心、广播电视控制中心及警报器组成的防空警报系统,分3期建设:2002年8月首期安装防空警报器24台;2003年8月第二期安装38台,其中电动警报器35台,电声警报器3台;2005年8月第三期安装警报器20台。至2005年,全市安装防空警报器82台,其中电动警报器79台,电声警报器3台。于2002年9月25日、2003年11月19日、2004年11月16日、2005年12月6日连续4年在中心城区试鸣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四、法制建设与宣传教育
(一)法制建设
  1996年10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8年8月,颁布《广东省实施防空法办法》。2002年5月,施行《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同年7月,制定《中山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规划(2001—2010)》,要求城市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落实人防工程,市重点建设项目需按人防相关要求配套修建人防工程,旧城区改造注重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2002年8月5日制定《中山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次年2月,颁布《中山市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1—2004年,人防办制定《中山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中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体系。2004年12月,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制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批配套规定,同时制订防空袭方案。

(二)宣传教育
  2001—2005年,每年举行全市性纪念人防法颁布日宣传活动,在城区中学开展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和防核武器的“三防”知识教育,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人防军事日等活动。2003年,召开全市“三防”知识教育现场会,启动中学三防知识教育工作。现场会设“三防”知识挂图及部分三防器材实物展览。邀请江门市第八中学三防教育老师作三防知识教育讲座,组织观摩初中学生的三防动作示范操演。2004年,在《中山日报》刊登人防法律法规知识专版。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印发防空警报试鸣通告和宣传资料,制作悬挂宣传标语横额,在电视台、电台滚动播出防空警报试鸣通告,在城区20个主要路口的电子屏幕显示防空宣传标语。2005年纪念防空法颁布9周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在报纸和网上刊登人防知识竞赛题,在电视台播报人防公益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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