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犯罪侦查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479次


一、走私案件侦破

  80年代初,中山走私贩私活动猖獗。1981年11月成立县公安局查私股,当年抓获走私贩私的阳江籍船只7艘,缴获走私手表500块及其他走私货物一批,价值近10万元。1982年,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专项斗争,查获走私文物案件19宗,缴获古陶瓷、古铜器等文物1385件、古画8幅、古铜币46.5公斤。1988年撤销查私股,在刑警支队增设刑侦二大队,负责反走私、反诈骗。90年代后,海上走私活动突出,手段隐蔽,公安机关采取海上抓、陆上查、岸边堵、市场管的做法予以打击。1990年,查获走私贩私案件41宗,罚没总值471万元。1991年走私立案379宗,全部侦破。其中,大案161宗,特大案9宗。1998年,原刑侦二科负责的反走私业务移交中山海关。

二、经济诈骗案件侦破
  90年代起,中山发生的经济诈骗案件增多。1992年,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发生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透支骗取银行资金3.7亿元案件。1994年起,全市每年的经济诈骗发案数均在144宗以上,经济诈骗案成为经济损失最大的案件。1994年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以合伙做生意为名诈骗,以代办海外民族资产解冻为名诈骗等案件增多。市公安局经保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斗争。2000年8月,成立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开展打击制贩假币、伪造金融票证、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传销、制售伪劣商品、追逃等专项斗争。2005年,侦破中央交办的涉案价值64亿元的“7·09”专案、公安部督办的制售假洋酒大案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亿元。

三、涉税犯罪案件侦破
  90年代后,涉税犯罪增多,一些商业贸易公司挂靠企业猖狂代开发票,买空卖空骗取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金额,牟取暴利。市公安局与税务机关合作展开打击。1994年,开展打击非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等专项斗争。1998年,查获2宗偷逃税总值分别在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999年,开展全面清理车站、码头、商业闹市等倒卖发票场所专项行动。此后,由于不断打击整治,有效遏制涉税违法犯罪,维护税收秩序。2004年,侦破公安部督办的“4·0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6亿元案,为国家追回税款2551万元。2005年,全市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中山市迅昌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偷税案。

1996—2005年中山市经济犯罪案件立破案统计表

表19-2-2
年 份 受理案件数(宗) 立案数(宗) 破案数(宗) 涉案价值(万元)
1996 10 10 9 2399
1997 20 20 20  
1998 36 35 33 2725
1999 84 77 68 55398.08
2000 108 97 89 63290.60
2001 166 150 119 6472.80
2002 214 181 140 6026.25
2003 259 214 150 8916.67
2004 283 199 132 25835.04
2005 546 192 111 6621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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