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556次 | |||
|
1978年12月,撤销中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改设县委政法领导小组。1980年12月,撤销县委政法领导小组,恢复县委政法委。1984年3月,成立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1988年9月,撤销市委政法委,改设市委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9年4月,撤销市委政法领导小组,恢复市委政法委,为正处级常设机构,编制7人。1991年5月,成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主任,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1995年2月,创建中山市政法干部学校(副处级),由市委政法委管理。1997年3月,市综治办定为正处级单位,定编15人。同年7月,市委政法委调整内设机构,保留办公室、研究室,增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简称综治科),撤销政工科。2003年8月,市委政法委内增设中山市禁毒办公室,正科级;2004年增设信访科。2005年,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研究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科,编制21人,在编16人。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内设综治工作科,人员编制合在市委政法委内,由市委政法委内部调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