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市老干部工作机构成立于1979年,时称县委组织部老干部组。1984年3月成立市委老干部局(正科级),隶属市委组织部。1988年1月易名市离退休干部局,为市政府序列(正处级)。2001年7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市老干部局,列入市委序列。
二、落实离退休老干部政治待遇
1979—1981年根据中央和省委落实干部政策的精神,复查老干部历史遗留问题,为50名错定为冤、假、错案的老干部平反昭雪,为受到错误处分的人恢复名誉、职务、党籍和工资待遇,更正35名老干部的工龄。
1982年2月中共中央文件要求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同年4月国务院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规定凡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可办理离休,县委陆续为符合离休条件的退休干部199人改办为离休,颁发离休干部荣誉证。给予行政14级以上未担任司局级职务、行政18级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离休干部享受司局级和处(县)级政治和生活待遇,老干部离休后政治待遇基本不变。
离退休干部较多的单位建立老干部党支部,凡有3名以上离退休干部的单位建立老干部活动组,1985年建立活动组54个,2005年建立基层老干部党支部118个。离退休干部按同级别的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学习。1984年开始组织18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于每月农历初一、十五在老干部之家学习文件。1986年起每季度组织副科级以上(1988年后改为副处级以上)老干部学习报告会,请专家学者报告国内外形势,讲述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1987年开始于每年春节前召开副科级以上(1991年改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春节团拜会,上门慰问因病住院或在家养病的老干部。同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到广州、佛山、珠海等地慰问曾在中山战斗和工作过的160名离退休干部。1988年开始市领导每年为老干部作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报告。每季度组织原四套班子领导、14级以上老干部到市内外参观学习,各单位为离退休干部订阅《中国老年报》、《秋光》等报纸杂志。
三、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1982年下半年县委转发关于做好干部离退休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离休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对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子女就业、住房、用车、医疗、学习文件、听报告和管理范围等作出规定。改革开放初,物质匮乏,给老干部颁发老干部优待证,持证在本县范围内优先看病、购车船票,比居民多供应一倍的鱼、肉、油等副食品。1981年发给老干部每人每月办公费节约奖10元和慰问金60元。1982年按国家规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原工资照发,老红军每年增发2个月工资;抗战前期参加工作的每年增发1.5个月工资;抗战后期参加工作的每年增发1个月工资。1984—2000年,国有企业老干部离休人员增多,离休费偏低的矛盾突出,为提高离休老干部生活补贴,市1984年9月建立与逐步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资金支持机制,发放离休干部特需费。2001年5月市政府第十一届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企业离休干部与机关离休干部收入水平基本持平的决议。11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离休人员实行年功补贴,分别按在职人员各职级、月岗位津贴标准的40%—50%计发,2003年7月增调至70%—80%。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由1995年人均年600元调至2003年为900元,退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由1995年人均年200元调至2003年人均年400元,对易地安置中山的离休干部给予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1979—1992年住房制度改革前,以福利分配的形式解决老干部住房266户。1980年起定期组织老干部体检,70岁以上的老干部市内乘坐公交车免费。1992年用工制度改革前,安排老干部子女就业247人。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由1995年的每人每月80元增至2000年的12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已满70岁的护理费由60元增至90元。建立医保制度前,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医疗费基本全部报销,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则每月发放医药费或按比例报销。1998年市直机关和镇(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全市离退休干部全部参加社保和医保,工资由社保统发。政府每年拨出专款解决离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难。2004年,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发放医疗卡,门诊费每月按定额使用,住院费按比例报销,离休干部医药费按有关规定实报实销。
四、组织老干部活动
1983年2月设立市老干部之家,位于孙文中路龙母庙街98号,是老干部学习活动的场所。1986年起张家边、小榄、古镇、神湾、三乡等镇(区)陆续筹建老干部活动中心。1991年市在华柏路47号兴建新活动场所,并更名为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占地1.2万平方米(18亩),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融现代建筑与岭南园林特色为一体,内设会议室、健身室、训练室、麻将室、桌球室、阅览室、图书室、棋类室、课室、招待所和餐厅,可容纳1000人。至2000年全市24个镇(区)均建有老干部或老人活动中心(室)。
1986年成立市离退休干部学校,2003年改为市老干部大学,是离退休干部学习文化知识和活动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每年3月和9月开办新班,半年结业。开设书法、国画、诗词、中医保健、医疗按摩、交谊舞、健身操、太极拳(剑)、形体舞、粤曲、英语、电脑、时事政治等适合老年人需要的知识性的实用性课程,常年拥有学员近1000人,至2005年共培训3万人次,逐步成为综合性老年大学。1992—1995年,先后成立老年书画研究会、常青舞协、兰花协会、老干歌舞团等协会19个。
五、发挥老干部作用
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为青年开展革命传统、爱国、纪律、禁毒等教育,帮助困难学生上学,为维护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挥作用。1986年、1991年、1994年、2003年召开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表彰会。2000年6月成立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明仁任主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的作用,开展禁毒、科普、理想信念等教育活动,发动老干部开展以“为青少年作一次辅导报告、为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写一篇有教育意义的文章、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提一条建议、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做一件事、就青少年教育问题做一次专题调查、与青少年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向青少年传授一项科学技术、帮教一个失足青少年、为贫困学生提供一点资助”为主要内容的关心下一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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