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广告管理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502次


  1979年,中山县只有县美术广告服务部和石岐镇美术广告服务部2家广告经营单位。1983年2月,中山县广告公司成立,全面管理县内广告的申请设置、布局和规划。1983—1991年,中山的广告经营单位在10户以内,广告业务为广告公司承揽。

  1992年起,对广告经营单位不再实行总量控制,不限制经济性质,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业务,广告经营主体和广告形式逐渐多样化。1993年,全市有广告经营单位58户,全年广告经营额1569万元。

  1994年后,引入广告行业竞争机制,广告市场日趋规范繁荣。至2001年,全市有广告经营单位466户,全年广告经营额1.88亿元。2002年6月,中山市广告协会成立,广告行业逐步走向行业自律和规模化经营。

  2004年9月,全市广告管理的重点从审核经营主体资格转为监管广告行为。市工商局设立市镇两级广告监测室,每天对报刊、电视和广播广告进行监测,在每个镇(区)创建1条户外广告示范街,每年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规范广告市场经济秩序。2004—2005年,全市监测媒体广告14497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68条,查办广告违法违章案件98宗,捣毁违法广告印刷窝点6个,收缴违法广告印刷品38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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