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501次


  1964年10月10日,中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县工商局)成立。

  1979年,内设工商管理股、市场管理股、打击投机倒把股和行政股。1981年起,增加经济合同、商标、个体私营经济和广告等管理职能。

  1983年1月,县工商局从孙文西路西侧的临时办公点迁往石岐湖滨路1号办公。同年12月改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市工商局)。

  1988年1月,市工商局由科级升格为正处级,内设的8个股室升格为科室。3月,成立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挂靠市工商局;5月,市工商局办公地址迁往悦来南路12号。

  1996年和1997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次增加市工商局编制,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5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

  1999年1月,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市工商局作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实行由省工商局垂直管理。省编制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6名。同时将集贸市场及市场管理业务移交市人民政府。

  2001年12月,增加协调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职能,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划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同时将指导广告业发展、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等职能移交市人民政府。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

  2003年2月,将对无营业执照流动商贩的监管职能移交给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004年2月,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登记注册科不再加挂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科牌子。同年6月,设立监察队,副科级建制,由监察室代管。

  2005年,市工商局内设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经济检查科(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合署办公,加挂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等科室和督察队(副科级)。下属单位有经济检查支队和23个镇(区)分局(东区分局跨管五桂山镇)。全系统在编干部职工629人,其中市局机关89人、镇(区)分局514人、经济检查支队14人、市局机关服务中心6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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