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487次


  中山县计划委员会(简称县计委)1959年成立,一直协助县政府归口管理县物资局、劳动局、农机局、统计局、物价局、经济协作办公室(简称经协办)以及木材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1979年,县计委内设设备物资科、计划统计科、物价科、秘书科、政工科、行政科、大庆办公室、经协办、增产节约办公室、武装部。

  1983年底,随中山县撤县改市,改称中山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1985年撤销经协办。

  1988年中山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市计委遂升为处级,不代管市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

  1990年恢复经协办(科级),同年成立中山市信息中心。1995年市编委批复同意内设的外经财贸科增挂中山市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牌子。1998年市政府设立中山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简称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计委。

  2001年8月,市计委改称中山市发展计划局,市粮食局行政职能划入;1989年1月复设置2001年独立办公的市物价局,此时起与市计委合署办公,市计委与市物价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市发展计划局定编人员93名,其中行政66名、后勤服务27名。同年,市政府成立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局。市政府成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中山市规划协调领导组,由市发展计划局承担具体工作。

  2004年,市发展计划局改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5年,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6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名,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4名。物价所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5名。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内置办公室、信息科、规划科(挂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办公室牌子)、综合科、投资科(挂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牌子)、三产发展科(挂产业政策科牌子)、工交科、经济贸易科、社会事业科、农村经济科、体制改革科(挂市政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粮食调控科、粮食管理科、价格调控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测科、市场监管科、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牌子)、老干管理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物价检查所(挂市价格举报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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