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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569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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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2005年,中山招商引资经历3个发展阶段。 起步阶段(1979—1989年) 1979—1983年,利用外资项目仍需省级以上审批,中山招商引资在探索中起步,平均每年获批准外资企业项目4个。1984—1986年随着项目审批权限由省逐步下放到市、县,以及投资环境的改善,引进外资发展加快,平均每年审批24个项目,吸收外资领域向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拓展,项目规模日渐增大。1987—1989年,择优筛选,引进发展一批基础工业、原材料工业外资项目,1989年批准设立第一家外商独资项目——来自澳门的中山大发旅行用品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50万美元。 发展阶段(1990—1999年) 1990年,年初利用外资工作一度比较被动。各级党政领导加强对外经工作的领导,利用各种途径扩大对外宣传,积极开展招商活动;3月份,在香港举办对外经济洽谈会,签订利用外资合同29份,合同投资总额达2472万美元。广东鞋业(国际)会议和高科技洽谈会在中山召开,来自美国、联邦德国等国家和澳门、台湾地区的300多位客商前来参加会议,实地考察中山市的投资环境,签订多宗投资协议和一批贸易成交合同,当年合同利用外资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1.04亿美元。 1991年,充分发挥中山毗邻港澳的侨乡优势,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和对外招商活动,3月赴香港举办对外经济洽谈会,签订合同(协议)65宗,合同利用外资1.09亿美元。通过举办外商座谈会、联谊会、恳亲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山投资环境、产业政策,公布引进外资项目规划,扩大利用外资渠道。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讲话,促进引进外资强劲增长。随着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中山提出“四为主”原则:即新上的项目以利用外资为主,引进外资以高技术含量为主,合资合作以外商出资为主,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独资为主。招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为主要载体,又通过“让股权、让市场,得资金、得技术”的形式,积极扩大引进外资规模。当年再度出现外商投资热潮;赴香港举办对外经贸洽谈会暨产品看样订货会后,参加广东省对外经贸洽谈会,共签订利用外资合同207宗,合同利用外资6亿美元,签订项目中原材料工业和高科技项目占20%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16个,其中中山中江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总额达1.43亿美元。 1994年3月举办中山香港乡镇企业经贸洽谈会,6月参加'94香港广东高新技术贸易洽谈会,12月参加'94广东赴美经济技术贸易洽谈等,共签订利用外资合同276宗,合同利用外资近8亿美元,通过跟踪落实,履约率达60%以上。 1995年,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外资引进步伐有所放缓,全年合同利用外资9.01亿美元,比1994年略有下降。贯彻中央及省经贸委指示,做到“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围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展开工作:在港澳召开对外经济洽谈会,参加省组织的香港'95广东“三高”农业招商会,赴法(巴黎)举办招商会,共签利用外资合同167宗,合同利用外资4.85亿美元。1996年合同利用外资规模为历史最高,达12.3亿美元。 1997年,受亚洲金融风暴冲击,利用外资滑坡,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107宗,比上年下降60%;合同利用外资3.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69%。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对外招商,3月举办第八届赴港招商洽谈会,签订合同数和利用外资数均超过历届洽谈会;5月、6月,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赴瑞士、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8月、9月参加'97广东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和'97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部分镇(区)组织招商小分队到东南亚各国考察招商。 1998年成功举办'98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参加广东省高新技术洽谈会、广东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组团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共签订投资合同、协议意向298宗,累计利用外资11.41亿美元,其中高新技术项目占相当比重。坦洲、东升、板芙等镇(区)组织小分队主动走出去开展商务推介、招商活动。通过系列招商活动,利用外资量止跌回升。 1999年,由于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中山主要外资来源地港澳、日本等地区和国家正处于经济调整期,对外投资减少,利用外资工作遇到较大困难。全市重点发展新客户、新项目,全力以赴举办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暨产品展销会、参加广东粤台经济技术交流会和广东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广东投资推介会的参展和洽谈,共签订利用外资合同协议144宗,协议利用外资4.7亿美元。 转型升级阶段(2000—2005年) 2000年后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平稳适度发展,重心开始向优化结构、调整结构转移。通过“3.28”招商会共签订利用外资项目合同238宗,其中“三资”企业合同168宗,“三来一补”合同70宗;合同利用外资总额5.78亿美元。组团参加广东(香港)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粤台经济贸易交流会、广东(欧洲)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等,主动走出去推介中山,扩大投资合作领域,基本扭转利用外资困境,使中山外贸经济在经历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出现恢复性增长。 2001年举办中山招商经贸洽谈会暨产品展销会、沙溪休闲服装节、科交会、电博会,“走出去”参加省组织的赴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等国家地区的招商洽谈会,共签订利用外资项目合同协议393宗,利用外资12.85亿美元。抓住2001年粤台经济技术交流会在中山举办的有利条件,加大对台招商力度,全年共批准台资项目46宗,合同利用外资1.7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0.41亿美元;主要投向化工、电子信息、制鞋、制衣、箱包等行业,形成以联成、联聚、华夏、台达等企业为代表的石化类,以宏碁、国基、祥丰等企业为代表的电子类两大台资企业群体。新引进的日本佳能公司投资规模大,是附加值、技术含量高的企业。香格里拉集团投资的中山香格里拉大酒店于2002年兴建,投资总额高达4893万美元;2002年,引进日、韩企业成新的增长点,批准增资项目及金额为历年最多。 2003年克服“非典”疫情和世界经济波动等不利影响,推行中介招商、有偿招商、网上招商,由中介机构日本景德镇株式会社承办的中山市投资环境推介会效果良好,首次参加省举办的中国广东网上招商洽谈会进行网上招商,签订项目合同协议17宗,投资额2.1亿美元,利用外资额1.96亿美元。批准首家外商投资的中介公司——中山汉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始运作,澳门联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购项目获得省批准。 2004年国家对利用外资的统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按照合理引导、协调各方、严格把关、主动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镇(区)外经部门层层做工作,争取外商和企业的支持配合,妥善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验资的收费标准、合法出证等问题。物流、贸易、商业等成为外商投资热点,引进房地产、物业管理、餐饮等服务业项目明显增多;万科房地产集团、科龙集团、香港永安集团以及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BP石油公司等知名企业落户中山。 2005年,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引进超千万美元项目19宗,合同利用外资额1.72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6.8%;积极吸引增资节地型项目,批准增资项目和增资额分别为320宗和4.73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48.7%;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大型房地产项目并购增资、引进外资物流项目成为利用外资新增长亮点。大力推动“三资”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有效改善外商投资企业效益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盈利面达66%以上,高于全省水平,一批规模大、产品技术含量高、获利能力强的龙头外企成为税源的主要增长点,市内获2005年度企业入库税收突出贡献奖的10家企业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2000—2005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1.8亿美元,占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利用外资总和的45.6%,外资来源更加多元,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吸收外资势头良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山利用外资原有的政策优势、先发优势以及区位优势明显弱化,用地、用电、用工三大资源紧缺矛盾越来越凸现,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提出“择大、择优、择强招商”、“产业招商”、“内、外资并重招商”、“零用地招商”等适应中山经济发展需要和实际的利用外资工作新方略。 1979—2005年中山外商直接投资情况表
二、外资来源及投向 1979—2005年,累计利用港澳资金50.4亿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额的72.4%,其中利用港资44.01亿美元,占63%。90年代后,外资来源地不断拓宽,港澳资金所占比重下降,但仍是中山最重要的外资来源,2005年全市实际利用港资3.02亿美元,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6.4%。 台湾亦是中山重要的外资来源地。1988年始,台商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在中山进行探索性投资。1990年后,台资企业明显增多。1979—2005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4.16亿美元,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 日本是中山重点开拓的外资来源地。1988年,中山首次引进日资项目,90年代后期开始,引进日资项目有较大发展。1979—2005年累计实际利用日资2.81亿美元,占中山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 1979—2005年,中山实际利用东盟、欧洲、拉美、北美洲、大洋洲、韩国外资分别为1.89亿美元、1亿美元、9.58亿美元、2.1亿美元、1.78亿美元、0.26亿美元,其中属于拉美地区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累计实际投资8.73亿美元、开曼群岛累计实际投资0.6亿美元。 外资投向 1979—2005年,中山利用外资由投向工业品初加工和基础农业,逐步向工业生产性项目转变,2000年后,投向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外资项目增长较快。 改革开放初,中山利用外资主要是“三来一补”项目,80年代初期,利用外资开始投向旅游业,80年代中期开始注重引进耗能少、效益好、又能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的开发性、先进性的生产型、创汇型项目,严加控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90年代后,更重视对外资投向的引导,注重引进先进技术项目,原材料基础工业受到足够重视,第三产业项目有所突破;新签项目主要涉及电子信息、包装印刷、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进入21世纪,第三产业引资范围拓展到招商代理、咨询顾问、与运输配套的仓储业务、旅游园林等新的非生产性行业领域。2004年批准的19宗超千万美元大项目基本为高新技术项目。2005年大型房地产项目并购增资,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0.32亿美元,占1979—2005年房地产实际利用外资额1.35亿美元的23.7%。 三、投资软环境建设 1999—2001年,市外商投资立项联合审批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一条龙服务”,加快立项审批时效。2000年协调财税、金融、海关、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定人定期联系制度,并每月通报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和投产的步伐。海关、国税、检验检疫、金融外汇管理等部门沟通、配合,加快通关、报检、验放效率,形成关贸、税贸、银贸协作机制。 2002年6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对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采取合并一次性审批,再报计划部门备案,可提前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流程。 2003年面对“非典”疫情,抓好中山港、小榄港、神湾港3个口岸的非典型肺炎防治,深入各类外经贸企业开展“非典”预防的宣传解释、跟踪调查和应对指导,确保外来投资者在中山市生活及生产经营安全、正常、稳定。 2004年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完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并审批模式,对急需办理报关手续且文件资料齐全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加班加点提前审核批复。 2005年有效应对欧美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及国家政策调整频繁带来的各种困难,向企业传达设限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政策,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和出口进度。争取上级支持,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出证终端延伸至市对外贸易经济局,协助企业便利、快捷申办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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