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口构成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409次

 

一、性别比例
  1982年,男性509746人,女性51250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87%和50.13%,性别比为99.46(女性为100),处于正常范围内。1990年,男性621929人,女性61550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26%和49.74%,性别比为101.04,低于1990年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属于正常范围。2000年,男性1175587人,女性1187735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74%和50.26%,性别比为98.98,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属于正常范围。2005年,在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123.2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6%;女性120万人,占总人口的49.34%;性别比为102.68,基本与全省平均水平102.6持平,属正常范围。2005年的性别比,比2000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就业格局的变化导致外来人口性别发生较大逆转,外来人口性别比从2000年的97.40上升为108.25。

1982—2005年中山县、市人口性别构成表

表1-3-5
年 份 总人口(人) 男性(人) 女性(人) 性别比(%)
1982(三普) 1022246 509746 512500 99.46
1990(四普) 1237432 621929 615503 101.04
2000(五普) 2363322 1175587 1187735 98.98
2005 243.22 123.22 120.00 102.68

注:2005年因为是抽样调查,结果为推算数,人数单位为万人。

二、年龄构成
  中山市人口的年龄结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条件的改善而变化。65岁以上人口,1982年只占总人口(户籍人口,下同)5.74%,1990达6.28%,2000年增至7.93%。低龄人口比例有所下降,出生至14岁人口,1982年占总人口30.49%,1990年占26.42%,2000年降至25.18%。65岁以上人口占出生至14岁人口的比例(老少比),1982年为18.83%,1990年为23.76%,2000年则为31.5%。人口年龄中位数(按当年人口普查登记人数计算),1982年为28.55岁,1990年为29.69岁,2000年为30.70岁。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人口类型已从1982年的成年型,向2000年的老年型转变。老年人口比例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中山市户籍人口年龄、性别结构比例表
 

表1-3-6 单位∶万人、%
年龄组别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数
合计 性别比(女=100) 合计 性别比
(女=100)
总计 123.7432 62.1929 61.5503 101.04 131.8461 66.0028 65.8433 100.24
0—4岁 12.9703 6.8402 6.1301 111.58 9.2947 5.0283 4.2664 117.86
5—9岁 10.3313 5.3528 4.9785 107.52 10.9787 5.7913 5.1874 111.64
10—14岁 8.3861 4.8300 4.5561 106.01 12.9190 6.6986 6.2204 107.69
15—19岁 12.7011 6.1176 6.5835 92.92 10.1318 5.2168 4.9150 106.14
20—24岁 14.5924 7.1990 7.3934 97.37 9.0170 4.4711 4.5459 98.35
25—29岁 11.8687 6.1295 5.7392 106.80 11.8893 5.7277 6.1616 92.96
30—34岁 9.9289 5.1015 4.8774 104.59 12.6978 6.1347 6.5631 93.47
35—39岁 9.9894 5.0776 4.9118 103.38 11.3408 5.6573 5.6835 99.54
40—44岁 7.2692 3.6805 3.5887 102.56 8.8977 4.5235 4.3742 103.41
45—49岁 4.3782 2.2404 2.1378 104.80 9.3316 4.7013 4.6303 101.53
50—54岁 4.4616 2.3234 2.1382 108.66 6.9175 3.4608 3.4567 100.12
55—59岁 4.2717 2.1829 2.0888 104.50 4.0537 2.0231 2.0306 99.63
60—64岁 3.8272 1.9112 1.9160 99.75 3.9184 1.9870 1.9314 102.88
65—69岁 2.9964 1.3610 1.6354 83.22 3.5859 1.7468 1.8391 94.98
70—74岁 2.1214 0.9185 1.2029 76.36 2.9541 1.3774 1.5767 87.36

三、文化程度
  1982年,全县大专文化程度及以上人数为23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6.2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7.80万人,文盲人数为13.69万人。

  1990年,全市大专文化程度及以上人数为8993人,比1982年增长2.84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9.59万人,增长54.4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2.05万人,增长80%;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52.95万人;文盲人数为11.69万人。

  2000年,全市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数6.23万人,接受高中教育的33.25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107.95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66.22万人,文盲人数5.95万人。同1990年相比,2000年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724人上升为264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738人上升为140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5925人上升为4573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2778人下降为28001人;文盲率由9.46%下降为2.52%,下降了6.94个百分点。

  2005年,全市具有大学程度、高中程度、初中程度、小学程度的人口分别为11.01万人、42.55万人、108.39万人和61.41万人,分别占全市人口的4.53%、17.49%、44.56%和25.25%。小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率为91.83%,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重占22.02%。与2000年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4.78万人,增长76.73%,在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中增长最快;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34万人,增长35%;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0.44万人,增长0.41%;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4.81万人,减幅为7.26%。

2000年与2005年中山市6岁及6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情况表

表1-3-7
文化程度 2000年 2005年 比重对比增减百分点
人口数
(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
(%)
人口数
(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
(%)
大学 6.23 2.64 11.01 4.53 1.89
高中 33.25 14.07 42.55 17.49 3.42
初中 107.95 45.68 108.39 44.56 -1.12
小学 66.22 28.02 61.41 25.25 -2.77

四、民族构成
  改革开放后,中山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和谐社会环境吸引众多少数民族人口到中山创业、居住,且持续增加。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中山聚居的少数民族仅有12个,人口194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少数民族18个,人口2787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少数民族族别增至43个,人口63112人,占全市人口的2.67%。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全市少数民族43个,人口88800人,占全市人口的3.65%;其中超过3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5个,包括壮族33586人、土家族9919人、瑶族6577人、苗族5254人、侗族3255人。中山市成为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地区之一。这些少数民族人口因婚姻、随子女居住或从事经商(含开民族风味饮食店)、工业、农业、服务业、运输业、建筑业、科研、翻译、教育、医疗等行业到中山居住,也有从外省市、区迁入的。

2000年中山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民族情况表


注:1.本表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整理

  2.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中山市境内居住少数民族(3个少数民族6人),朝鲜族3人,回族2人,满族1人。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中山市境内居住少数民族(6个少数民族91人),侗族56人,满族12人,回族13人,瑶族1人,苗族4人,朝鲜族5人。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中山市境内居住少数民族(12个少数民族194人),蒙古族5人,回族16人,藏族3人,苗族4人,壮族141人,满族12人,侗族5人,瑶族2人,白族1人,黎族3人,外国籍2人。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中山市境内居住少数民族(18个少数民族2787人),壮族1945人,瑶族331人,侗族106人,苗族76人,回族31人,藏族26人,畲族26人,满族21人,仡佬族14人,蒙古族11人,黎族10人,仫佬族6人,白族2人,布依族1人,朝鲜族1人,土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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