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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显宏 【文章来源】中山市档案局(馆) 【成文日期】2009-09-08 【点击率】1795次 | |||
[中山供销社的产生] 建国初期,农民需要购买的盐油酱醋及日常生活用品,自己生产富余需要出售的农牧产品,只有通过“趁圩”解决,或者与私人小商贩交易。一些边远地区没有或很少私营商店,只有依赖游村过乡的流动货郎,以物易物,农民买卖东西甚感不便,还经常要忍受小商贩的贱买贵卖、短斤少两、掺假掺杂。发展生产急需的种子、肥料、资金更难于解决。山区,水网地带的农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1950年,党和政府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法,开始推广。 1950年7月,中山翠亨乡石门村办起了全县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尤福龙消费合作社。社员依据自愿原则,以自己的劳力和财力而组成群众性合作组织,解决农村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的购销,减除中间剥削,促进流通,帮助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开始萌芽。 随着1952年4月县合作总社正式成立,原来各乡、村的消费合作社开始按行政区整合,改组成供销合作社,逐步以区建社,区属下各乡、村原已建立的消费合作社改为区社属下的门店。 这一段时间,与全国一样,供销合作社在中山得到迅速发展,各区农村建立了批发和零售机构,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县性的流通网络,遍布广大农村。供销合作社本着为农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供应农民生产资料,推销农副产品,廉价向农民供应基本生活用品。同时,接受委托,大力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城镇和其他地区。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不畏困难,热情为农服务,肩挑背扛,送货上山下乡,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建立了休戚与共、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短短几年时间,供销合作社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接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统一财经、稳定物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组织、培养了一支懂经营、刻苦耐劳的队伍,建立了一整套业务经营、企业管理、组织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济实力大为增强。 在各历史时期,供销社的全称会略有变化,但其简称“供销社”一直沿用至今。农村的老人家至今仍有将去购物说成去供销社的习惯。 [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 欧显宏是中山的老供销人,1952年夏天,他负责创办了中山第二个基层供销社—海洲供销社。回忆起直至1995年离休,一生在供销社的工作经历,他一再强调“供销社工作很辛苦,但开心。” “当年是抽调了最优秀的干部去组建供销社,初期不懂经商,就边干边学,计数做帐到东方红是常事。” “供销社刚成立时,条件简陋,基本上都是地下或前面是商铺,楼上或后面做仓库兼宿舍。开业后,不但供应盐油酱醋、手巾牙刷、各种日杂商品,很快就在农村建立起粮油糖布的统购统销工作。基本上是农民需要什么就买什么,农民有什么就采购什么,一切都是为农民。海洲农业以养猪养鱼种甘蔗为主,我们就采购回豆饼、猪苗买给农民,农民用猪粪喂鱼,塘泥种蔗,我们为农民收购生猪、塘鱼、蔗糖,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生物循环。” 后来欧显宏调到横栏供销社,那里的商业很落后,但有“收不尽的沙栏鸡,砍不断的四沙蕉”之说,他们就用农艇装上各种物资,送货下乡,就在乡下的晒谷场为农民办起了小型物资交流会,在农忙时还开办夜市,现场收购沙栏鸡、四沙香蕉,方便农民,十分受欢迎。满载而去,满载而旧,购销两旺。 供销社成为了农村流通的主渠道。作为农民自办、自助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宗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曾经组织农民入社,按股分红。供销社想方设法组织货源,协助农民开展生产,保障了农民生产资料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极大地支持了中山农村的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的辉煌年代] 自供销社成立以来,一直是把支农放在第一位,在计划经济时期农资商品购销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改革开放后,如何保证支农工作有生命力地长久存在下去,中山市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属下的凤鸣商场曾做过积极的探索,并创下辉煌历史。 凤鸣商场前身是负责计划分配调拨农资的批发部,店面只有 [于今的供销社] 在计划经济年代,曾有分工,供销社负责农村市场,国营商业负责城镇。但共和国成立的六十年里,供销社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时期,曾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分。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基调下,虽然供销社主导农村商贸的情况有所改变,但是我国农村的广大市场,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的供销社在开发农村商品市场、做好农资供应及与农户合作共建农业生产基地等方面,仍有广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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