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6年,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完成第二期低保家庭危房改造、11个镇区农村敬老院改造两项重点工程,推进优抚安置改革,创建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新发展,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局长韩锡江被民政部授予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
【社会福利事业】 开展2006年度“明天计划”,安排20名市儿童福利院的残疾儿童接受手术治疗。2月,市社会福利院通过省一级福利机构评审。10月,在石岐区、东区、西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20名未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老人、低保户中60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独居的老人、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一等以上伤残军人、未入住福利院的转制企业的退休孤寡职工等五类老人提供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5月30日,中山在博爱二路的中福在线销售厅首次发行新型视频彩票——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市民可在现场投注购买。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75亿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1.61亿元,中福在线彩票384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1004万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20.7%,为国家、省、市筹集福利金5975万元。2006年,中山市获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综合奖二等奖、组织奖二等奖、人均购票奖三等奖。
9月,首次举办“福彩爱心助学子”活动,从市福利基金中拨出25.5万元资助59名经市教育局扶贫助学办公室审定的低保和特困家庭的大学新生,以本科生资助5000元、大专生资助4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 4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程序。5月1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电脑化管理,通过统一软件中的“低保救济系统”完成对低保对象的审批。9月起,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村民由户月人均250元调整为280元,城镇居民由户月人均300元调整为320元,实行差额救济。至年底,全市共有8930户25050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903户2318人,增幅10%;其中,城镇2575户6505人,农村6355户18545人。市镇两级全年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977万元,增加569万元,增幅23.6%;其中,城镇1049万元,农村1928万元。
开展第二期低保户危房改造。投入资金1989.7万元,改造低保家庭危房632间,其中重建砖瓦危房397间,泥坯房、松皮棚160间,加固维修砖瓦危房75间,涉及低保对象1909人,改造面积29825平方米。
2006年,市救助管理站共为2172名求助对象提供救助,其中301名为未成年人。全市共支出临时困难救济金348.8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6085人次。
【救灾救济】 2006年,市财政年预算救灾预备金200万元,历年累计1372万元。5月,市政府划拨东区民政工业村3201.2平方米厂房,用作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11月底,仓库完成装修,储备常用物资,满足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快速调度和赈济灾民所需。8月,受强台风“派比安”环流影响,坦洲、神湾、板芙、民众等镇受灾,造成工业损失5593万元,农业损失2.05亿元。市民政局从救灾预备金中下拨210万元和物资一批,救济灾民3万多人次。
7月,台风“碧利斯”、“格美”带来特大暴雨,粤东、粤北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中山开展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赈灾捐赠活动,共募集善款人民币2050.3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142.57万元。募集衣物7万件、大米91.2吨、饮用水2051箱、食用油4798斤以及毛毯、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从7月25日起分批运送至韶关灾区。善款中的人民币260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142.57万元划拨到韶关“侨心居”灾区重建项目,其余1790.3万元划拨至省慈善总会统筹安排支援灾区重建。
【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3月1日,实施国务院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转变。至年底,全市有五保供养对象2015人,其中分散供养1175人,集中供养840人,集中供养率为42%。供养标准年人均7961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10337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6263元。全年全市共投入五保供养经费1600万元,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当地群众生活水平。
2006年,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议案》。列入议案办理范围的有横栏、神湾、阜沙、民众、三角、黄圃、南朗、板芙、港口、东凤、坦洲等11间镇区敬老院,改造扩建面积47109平方米,总投入资金6310万元,增加床位861张。改造扩建后,全市19间镇区级敬老院全部达到省一级敬老院硬件标准,并全部通过省级敬老院评审,其中评为省一级12间、省二级7间,成为辐射全社会的多功能、综合型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慈善组织建设】 7月,市政府批准成立中山市慈善总会,由市财政划入200万元、市福利彩票资金划入300万元共500万元为启动资金。8月,开展慈善超市建设调研。12月,确定石岐区、东区、港口、东升、横栏为首批慈善超市建设试点镇区。
【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成立中山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古镇镇冈南、古一两个村委会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点,全面开展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要求镇区政务村务公开栏设置达到橱窗化、公众化、通俗化、专项化,版面面积分别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每季度公开镇区政务不少于一次。全市共投入300多万元建设村务公开栏,各镇区新建和改建村务公开栏4500平方米。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民主决策程序,修订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和检查验收办法,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制定《中山市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评定标准》,在全市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市财政核拨426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11月,首批71个社区通过验收,被评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占全市社区总数的62%。
【优抚安置】 1月1日起,将全市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金的标准提高至2005年标准的10%,提高标准后年度增加资金66.5万元,其中,“三属”(即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每月839元,孤老烈属每月1091元,在乡复员军人每月600元,孤老复员军人每月7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480元,在乡残疾军人每月600元。全年发放群众优待金710多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属851户,享受群众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6753元;“三属”共89户,每户每年6000元;在乡残疾军人44户,每户每年1622元;在乡孤老复员军人47户,每户每年4200元,优待面100%。
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看病难“三难”问题。重建或修缮4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在“八一”节期间,组成“情系功臣巡回医疗队”,为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送出药品费用2万多元,受惠人数400多人,超过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30%。
推广自谋职业与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依照2005年度中山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751元的标准计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有427人,其中城镇兵50人,转业士官7人,农村兵370人。其中有37名城镇兵申请领取自谋职业就业补助金,共发放就业补助金92.2万元,由各镇区、市直有关单位负担51.2万元,市财政负担41万元;推荐城镇退役士兵就业13人,就业率100%;推荐农村兵就业364人,推荐使用率达98%;安置转业士官100%。
【双拥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春节、“八一”节期间,各级党政领导共组织30多个慰问团,为官兵赠送慰问金100多万元。全年投入3000多万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36个,为部队建设训练场地、基础设施、自动化指挥设施,发放官兵生活补贴,增加驻军工作经费等。市财政投资100多万元,扩建和修缮中山革命烈士陵园及革命史迹陈列馆。
驻中山军警部队拥政爱民,支援中山建设。2006年,军警部队出动官兵9563人次,车辆机械1486台次,执行扑灭山火、抗洪抢险、海上救援等抢险救灾任务100多次,抢救被困群众96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5名,公益捐款8万多元,军训各类人员7万人次,义务献血近2万毫升,植树2万余棵,美化环境清理淤泥、垃圾30多吨。全市军民共建点发展至73个,其中与10个非公组织、6个社区、6个自然村、5个老人院建立军民共建关系。
【婚姻家庭与收养登记】 全年完成婚姻登记16889对,其中国内居民结婚登记14012对,离婚登记1732对,涉外婚姻登记377对,补领婚姻登记768对。全年共办理网上登记108对。通过一系列措施做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国家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评估验收。12月,市婚姻登记中心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188宗,登记合格率100%。
【老龄工作】 举办首届老龄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800多名基层老龄工作干部。推动建立镇区级老年协会,17个镇区成立了镇区级老年协会。以“老人节”为契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投入1100万元,举办敬老庆祝活动600场次,有10多万老人受惠。加大老龄事业宣传力度,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制作以“活出新色彩,共舞夕阳红”、“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敬老短片。10月20日,开展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条例、优待办法暨老年人权益、优待咨询大型服务集市活动,24个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8个涉老单位及老人5000多人次参与咨询活动。改版《中山老龄通讯》,全年编印7期,及时全面反映全市老龄工作动态。
【区划地名管理】 2月起,实施新的《中山市地名管理办法》。全年共办理地名审批1096宗,其中建筑物命名111个,建筑物更名5个,路街巷命名962条,路街巷更名18条,审批宗数为历年之最。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提出建立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和工作规范,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标准地名标志,一套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规划,一套便民利民的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的“四个一”地名公共服务体系。配合公安部门设置与管理门楼牌,协助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调处板芙镇里溪村与神湾镇外沙村关于独树山以北的用地权属纠纷、神湾镇古宥村与三乡镇白石村关于合力石场的资源开发纠纷。
【民间组织管理】 2006年,共受理社会团体筹备申请38个,批准登记29个,办理社团变更登记31个。受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79个,批准登记67个。至年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量为520个,社会团体登记量为220个,民间组织登记总量达到740个。
完成2005年度全市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审。全市182个应检社会团体全部按时年检,年检合格率100%。420个应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270个合格,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有150个,年检合格率64%。
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工作,变更全市260所个体、合伙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中心的民事主体资格,换发47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
【殡葬管理】 加强监管基层殡葬工作,建立村(居)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在全市275个村(居)设立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309名。推进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确定横栏、沙溪、南朗、火炬区等4个镇区为建设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试点镇区。全市11个镇区建有骨灰楼,1个镇区设有公益性公墓,4个镇区设有殡仪服务站。组织开展市第七次骨灰植树活动,植树骨灰69具,有100多位市民参加。全年共火化遗体10775具,火化率100%。4月,黄圃镇政府、市殡仪馆被评为“十五”期间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市民政局局长韩锡江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蓝海斌、市殡葬管理处副主任李华锦被评为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蒋 森 郭华丽)
附:2006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韩锡江
副局长:杨增田(9月起) 陆瑞芬(5月起) 何恩忠(9月起) 王英康(9月止) 张定辉(8月止)
2006年中山市婚姻登记统计表
单位:对
登记点
|
结婚登记
|
离婚登记
|
补领结婚
|
补领离婚
|
中心
|
5444
|
769
|
259
|
10
|
其中: 国内
|
5101
|
735
|
222
|
10
|
涉外
|
343
|
34
|
37
|
1
|
双方均为镇居民
|
747
|
49
|
|
|
古镇
|
644
|
74
|
33
|
1
|
南头
|
421
|
45
|
14
|
0
|
阜沙
|
315
|
33
|
9
|
0
|
东凤
|
405
|
50
|
26
|
0
|
横栏
|
591
|
48
|
12
|
0
|
三乡
|
422
|
35
|
46
|
0
|
大涌
|
155
|
13
|
17
|
0
|
沙溪
|
389
|
58
|
28
|
1
|
小榄
|
1330
|
197
|
71
|
0
|
港口
|
370
|
64
|
10
|
0
|
神湾
|
147
|
15
|
15
|
1
|
东升
|
579
|
73
|
19
|
0
|
三角
|
410
|
62
|
37
|
0
|
民众
|
611
|
55
|
15
|
0
|
坦洲
|
604
|
40
|
69
|
0
|
南朗
|
425
|
38
|
14
|
0
|
板芙
|
308
|
22
|
19
|
1
|
黄圃
|
785
|
75
|
40
|
0
|
合计
|
14355
|
1766
|
753
|
15
|
注:网上登记业务108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