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199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基层政权建设一部分、社会保障一部分、社会事务行政管理一部分”的民政工作职能,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真抓实干,各项民政工作跃上新台阶。扩大基层民主,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撤销农村管理区(办事处)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救灾救济管理体制,社会福利事业呈现多层次发展趋势,广泛深入开展以救灾捐赠工作为主的社会互助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山人民的博爱精神。殡葬改革等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奖募捐、老区建设和残疾人工作等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为全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基层政权建设】 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顺农村管理体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撤销农村管理区(办事处)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工作。1998年7月开始在五桂山镇开展试点工作,历时3个多月,基本结束全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400个村委会成员。此次选举呈现选民参选率高和村委会班子结构合理、群众基础好、整体素质较改制前管理区班子有明显提高及选举基本做到依法、民主、公开、公正3个主要特点。全市共登记选民63.94万名,参加投票选民62.86万名,参选率达98.3%。村委会成员党员占809%左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0%以上,40岁以下的占50%,得票率平均在70%以上。一大批懂经济、会管理、素质好、有开拓精神的人进入了村委会班子。
【救灾工作】 中山市作为全省救灾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和救灾款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1998年,全市各级财政列支“217”科目救灾经费预算7304万元,其中市财政列支200万元,镇区财政列支530.4万元。市财政还列支救灾粮差价补贴款72万元。1998年,受台风、暴雨影响,有22个镇区受灾,经济损失8100万元。全市共拨出437万元用于救济灾民生活,帮助灾民恢复生产。同时,改革了镇区灾情上报程序,加入了全省灾情远程通信网络。
【社会救济工作】 继续落实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全市共发放保障金608万元,及时救济困难群众2407户5759名,落实了困难家庭子女学杂费和水费减免等配套措施。完善农村“五保”工作,对全市农村“五保”2162户2228人继续实行“三级统筹”供养政策。1998年“五保”供养总金额927万元,年人均供养金416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4%和15.6%。“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比例达到了29%。
【优抚工作】 1998年市财政增拨33万元,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标准,对全市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全部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做好群众优待统筹工作,全市有优待优抚对象1571户,优待金总额804万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5280元,优待面100%,实现了优待标准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退役士兵的安置困难增加,市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安置的新办法。1998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23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0人,农村退役士兵193人,除农村退役士兵39人自谋职业外,其余全部得到一次安置。
【双拥工作】 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发展各类拥军优属慰问组织416个,全年有近5000人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1998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队慰问团78个,发放慰问金128万元,并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了纪念革命烈士等国防教育活动。军地双方广泛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1998年各级政府支持部队建设经费达1250万元,驻军部队积极承担地方“艰、险、重”任务,为中山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较好地落实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做好第五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工作。1998年,全市接受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有17人。
【社会福利事业】 1998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447.75万元,新建和改建了9家敬老院,至此,全市已有19个镇区兴办了29间敬老院,共有床位1026张,入住老人720名。敬老院的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古镇、小榄、三乡、南区、东升5家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以中区为重点的城区社区服务取得新突破,建起了7个社区服务站,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发挥福利基金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全市各镇区都建立了社会福利基金,累积基金5964.6万元,1998年支出145.6万元用于各类困难救济4425人次。全市有福利企业113间,安排了1785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解决贫困户子女就业835名。
【社会互助工作】 做好扶贫和赈灾捐赠工作。1998年4月,开展了向广西河池地区捐赠衣被工作,共募集衣被鞋1084袋95.6万件,药品等物资一批及现金50多万元。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全市积极开展赈灾捐赠工作,8月17日至9月30日,共向灾区捐款捐物总值3033多万元(含市红十字会接收款),其中捐款1236.85万元,捐物折款1796多万元,是中山市历史上捐款赠物最多的一次,支援了灾区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深入开展敬老爱老献爱心活动,总计有112个单位2413人次到市社会福利院、颐老院、光荣院开展敬老献爱心活动。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998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08亿元,筹集福利资金2184.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9.2%和38.5%;支出1651.2万元,资助了全市35个福利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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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工作】 市各级政府加大了扶持老区力度,全年市属有关部门共投入扶持老区资金1529万元,其中无偿支持的有1425万元。老区各项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人均年收入3961元;其中集体纯收入超过了100万元的老区村有34个。
【殡葬改革工作】 1998年,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较大突破。4月,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5月,制定了《中山市殡葬管理办法》,强化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与各镇区及市直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推行“一刀切”(全面推行火葬)殡改政策。建立了殡葬管理执法队伍,依法查处非法土葬、非法生产销售棺木和违法丧葬活动,火化率明显上升。全年火化遗体3656具,火化率达46.5%,比上年提高18.5%,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殡改指标任务,成为中山历史上火化率最高的一年;特别是12月份后,火化率保持在90%以上,已基本普及火化。
【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998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3万对,其中国内结婚登记1.19对,涉外婚姻登记460对;离婚登记214对,其中国内离婚登记210对,涉外离婚登记4对。办理国内收养登记90对,港澳同胞收养12对,涉外送养4对。
【社团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开展了社团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68名处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按规定辞去了社团领导职务。
另外还开展了民间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1998年,全市注册登记的社团有187个。
【收容遣送工作】 依法做好收容遣送工作,有力地配合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1998年,全市共收容遣送各类被收容人员1.66万人次。
【民政事业费】 1998年,全市民政事业费达到2996万元,其中市一级财政安排经费1988.5万元,比上年增长54%;镇区财政安排800万元,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人均民政事业经费达23元。
【残疾人工作】 7月6日,召开了市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成员、评议委员会和专门协会领导人。开展了全国第八个助残日活动,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认真执行《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行规定》,全年新安排624名残疾人就业,全市已就业的残疾人达到4260名,就业率达78%。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4万元。残疾人康复工作。中山市是省精神病防治试点城市之一,1998年全市共投入精神病防治经费133万元,做好2086名精神病患者的建档立卡等管理工作。全年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879例,聋儿语训25名,肢体矫治康复手术16例。残疾家庭扶贫解困工作。对全市773户残疾贫困家庭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总金额达111万元。通过开展“带、帮、包、扶”等形式对583户1105名贫困残疾人进行扶贫。给予残疾人临时救济1628人次,金额达80万元。开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工作,对全市学龄残疾儿童761名采取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就读形式,解决在校就读718名,入学率达94.3%。(王英康)
附:1998年民政局主要领导
局 长:钟林海
1998年中山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
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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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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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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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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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选举成功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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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选入村委员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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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村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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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推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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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推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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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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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以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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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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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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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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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与书记交叉任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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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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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以上文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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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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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委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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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能人、种养专业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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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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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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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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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管理区干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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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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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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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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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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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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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
309
|
88
|
1567
|
400
|
269
|
898
|
1180
|
86
|
43.2
|
1356
|
1268
|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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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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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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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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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⒈管理区干部是指管理区办事处干部和党支部成员。⒉新选入的村委会干部指原不是党支部、管理区办事处干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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