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8年,全市办理房地产资质申请59宗,企业资质升级172宗,企业资质换证296宗,企业资质变更25宗。审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78宗,变更331宗,预售面积674.12万平方米。办理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68宗,备案面积423.15万平方米。
【商品房交易】 4月1日起,重新修订实施《中山市2008年基准地价》。8月6日起,实施重新修订的《2008版中山市基准房价》。制定实施《中山市房地产经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完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制度,启用国土部门房地产交易税收代征软件,开发应用错证管理子系统,实施房地产权属证书管理系统,开发商品房交易办证网上申报系统,提供网上房地产业务查询及网上计税服务,应用基准房价条码识别系统和第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进行商品房网上交易,全面提升中山市房地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年完成全市商品房登记备案43624宗,面积422.9万平方米,金额186.2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34%、35.7%、29.5%;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备案24332宗,面积260.4万平方米,金额73.9亿元,分别下降41.4%、42.6%、36.6%;全市商品房登记发证33579宗,面积321万平方米,金额101亿元,分别上升24.8%、5.8%、10.3%。
【二手房交易】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加强房地产市场税收管理,理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交易流程,促进二手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全年二手土地使用权成交宗数3366宗,面积851.7万平方米,金额61.4亿元,分别下降49.1%、47.7%、44.8%;二手房屋交易成交13781宗,面积286.8万平方米,金额47.5亿元,成交宗数和成交面积分别下降12.1%、5.6%,成交金额增长6.4%。
【商品房网上销售】 推广使用中山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行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工作,实现对商品房预(销)售即时监控,房地产交易预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房地产交易信息的统计、分析,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的实时信息,全面提高对广大消费者购房备案、交易登记的服务水平和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能力。至年底,共有594个项目进行网上销售,在售商品房115209套。全年共有32243套商品房在网上签订买卖合同,面积332.52万平方米,金额149.8亿元,其中,已办理登记备案30753套,面积316.3万平方米,金额142.9亿元。
【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 加强房地产抵押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房地产确权、变更、抵押、登记等业务,配合做好公有物业办证工作。全年办理土地房产登记33730宗,抵押登记11876宗,抵押注销登记17175宗,商品房确权1545宗,缮房地产证90925份。全年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8164宗,面积9141.46亩;办理土地确权补出让671宗,面积1079.79亩,基本完成了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年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19宗,行政复议案件7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协助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机关执行房地产权查封案件6435宗,解封案件1220宗,续封案件220宗。配合市政府处理问题楼盘,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完成问题楼盘办证业务840宗,面积9.1万平方米,金额1.58亿元。
【征地与拆迁】 完成中山纪念中学扩建、五桂山职教园区及25号路沙岗村(槎桥)经南区南海渔村至南外环路(岐关路)项目征地,广珠城际轨道征地完成97.57%,太澳高速公路征地完成98.7%,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征地完成99.58%,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征地完成64.53%,新岐江公路征地完成50.03%,福源路征地完成69.56%。旧城改造方面,7月25日至9月20日,对不合理要价的个别拒绝搬迁的房屋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依法拔钉”,历时5年的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柏桠直街)房屋拆迁工作终于完成。白衣古寺完成拆迁86%,马山公园完成拆迁40户,狮滘口桥完成拆迁86.75%。做好城北公交枢纽站、旧中医院公交枢纽站等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确保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房屋管理】 根据中山市公房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精神,公有房屋的管理与经营分开。撤销中山市城区公房管理所,成立中山市房屋管理办公室。公房物业维修养护、经营职能移交给中山市公建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年共审批公房住宅租赁申请589户(宗),依法收回公房使用权92户(宗);对符合公房租金减免条件258户的鳏寡孤独、五保户、特困户家庭给予免收或减收租金共23万元。对孙文西路71号等5间公房非住宅进行第三批公开招租,平均租金比原基准租金增加8倍,月增租金45.87万元。继续做好中山城区预制构件公房第二期工程改造工作,完成2007年底开工建设的新建公房18间(幢)、面积1.4万平方米,安置253户(套);累计拆除危旧公房116间,完成新建公房55间,建筑面积26628平方米,安置住户474户(套)。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6717户(宗)、面积157.97万平方米,代财税部门征收房屋租赁税费6169.41万元,代收房屋租赁手续费54.42万元。办理审批新成立房地产经纪机构19宗,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年审152宗、资格证变更65宗,房地产经纪员执业证41宗、执业证变更56宗,房地产中介经纪执业人数929人,比上年增长2.6%。
【住房解困】 3月,重新确定中山市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8年),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标准为中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0元/月(含480元/月)的家庭,家庭资产总额符合中山市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标准为中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元/月以下(含960元/月),家庭资产总额符合中山市有关规定;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制定实施《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审核。全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有594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有557户,已安排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房20户。
【住房津贴】 制定实施《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津贴实施细则》,全年办理住房津贴申请业务1656宗,发放住房津贴1.13亿元。办理住房津贴解封业务1710宗,办理解困房完税办证21户。
【住房公积金】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大归集执行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2008年,全市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2779个,比上年增长18.96%;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14.67万人,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职工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为59.1%。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9.89亿元,比上年增加1.65亿元,增长20%;历年归集总额35.67亿元。个人支取额5.11亿元,增加0.51亿元,增长11.12%;累计个人支取额15.59亿元;归集余额20.07亿元,比上年增加5.14亿元,增长34.46%。根据中山市经济发展情况和房地产发展趋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每人每次最高可贷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13笔(宗),金额5亿元,增加1.84亿元,增长58.5%;贷款余额10.26亿元,增加3.87亿元,增长60.62%,8000多户家庭实现购建住房。
【物业管理】 5月,实施《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开始对住宅维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加大维修资金的收集力度,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加强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至年底,全市收取并存入银行专项维修资金共8126万元,264家物业管理企业开设维修资金专户。全年办理物业管理资质申请64宗,申请管理面积253.93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增管29宗,增管面积300.84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资质换证195宗、升级70宗,物业管理资质变更7宗。(陈万鑫 胡 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