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201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840次

【统计概况】 2014年,中山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科技等20多项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任务。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全国企业创新调查、人口与劳动力调查、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等多项调查。2014年,中山市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评估位列全省第二,市统计局获评为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市统计局驻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统计改革】 2014年,市统计局深化统计改革,对全市及各镇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GDP)和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增加值进行核算,加强GDP数据和各行业增加值协调性分析评估,提高镇区与市核算数据的可比性;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新规定要求,规范新增开发项目及事项变更审批,严格结转项目核对和上报工作;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准备;联合市发改局制定《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提高统计报表上报时效和统计数据质量;改进能源统计工作,与市经信局联合建立中山市节能指标预警晴雨表定期发布制度,及时收集全市节能工作情况、分析能耗变动原因、进行节能趋势预测,提出工作措施、意见建议等,巩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4年1月1日,市统计局启动中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本次普查共举办各类培训426场次,动用5636人,使用手持终端(PDA)设备2360台,普查对象29万个,摸清全市经济状况,查清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拟开展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普查中,全市各级部门力保数据质量,不逾越普查工作的“六条红线”约束性规定。“六条红线”是指坚守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强令、授意普查单位按指定的数据报数,不能干扰普查对象独立自主、真实地报送数据;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任何人员替普查对象代填代报普查数据;决不允许普查对象以外的任何机构、任何人员自行修改差错和补填不完整的数据;对于以PDA方式报送普查数据的普查单位和个体户决不允许普查员不去现场而编造数据;决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员以企业的名义填报数据;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任何人员未经普查对象的书面认可自行修改普查数据。

 

【统计监测】 2014年,市统计局加强对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以及珠三角规划纲要考核相关指标等统计数据的监测。全年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报告和简讯120篇,其中,《2014年上半年中山市经济运行分析》被评为2014年第三季度全市党委系统优秀信息篇目;《中山率先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中山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等统计分析报告获市领导批示。

 

【统计服务】 2014年,市统计局通过编印《统计简报》 《统计月报》 《统计快报》 《统计年鉴》 《统计概要》等统计资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提供统计分析报告。全年向市各级领导、部门和镇区发放各种统计刊物或资料1.3万份,为市委、市政府、各级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近2000次,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1100次,为中山政府之窗等网站更新提供各项资料。定期通过中山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数据,解答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提问。为130家企业开具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统计证明。联合有关部门完成对全市2607家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年检。为《广东年鉴》 《中山年鉴》提供基础统计数据;为《中山市坦洲镇志》 《中山市三角镇志》 《中山市东凤镇志》等镇区志全书稿把好数据审核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镇(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政绩考核、民营经济考核、生态文明创建等多项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开通“中山统计”政务微信,发布统计数据,普及统计知识;研发中山统计数据综合查询系统,开发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软件),通过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终端实现随时随地查询统计数据、宣传统计法制的功能;在“中山统计信息网”栏目增加“统计法制”“监督投诉”等栏目,提高网站信息的更新率和及时性。

 

【统计法制建设】 2014年,市统计局规范执法程序,共对573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发出催报通知书1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宗,其中给予警告的22宗、并处罚款的7宗,处罚金额共6.2万元,立案查处力度为历年之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制度,8月,首次在媒体主动曝光16宗统计违法案件和处罚情况,维护统计法制权威,促进统计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的转变,在《中山日报》全文刊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就加强中山统计法制建设的媒体专访,表明中山“依法治统”的决心,营造全市依法守信的统计氛围。启动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检查模式,协助提供业务指导、形成检查结果报告,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各镇区统计法制工作联络员机制,各镇(区)统计办派出1位在编人员担任联络组成员,负责本镇(区)的日常统计法制工作。

 

【统计宣传】 2014年,市统计局创新宣传形式,在《中山日报》 《中山商报》专版通报统计违法案件、宣传中山统计改革、开展企业创新调查等内容;在交通干道LED 大屏幕、BRT站点电子屏作普法宣传;印制1000条统计法制宣传横幅在全市重点工业区悬挂;围绕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人、统计情、统计梦”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编印《统计报表差错解答》一书1万本,参考和指导基础统计人员学习和掌握统计指标填报方法。

 

【统计队伍建设】 2014年11月19日,市府办印发《关于加强镇区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区根据人口总量和经济总量,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编专职统计人员。市统计局理顺内部架构,组织12名在编人员轮岗锻炼;引进数理统计专业研究生2名,加强统计分析研究;选派干部到基层任职,加强镇区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与市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统计知识培训班,培训镇区党政一把手。举办全市统计系统综合性培训3次,培训近700人次,邀请省统计局专业负责人及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专家授课,以适应新形势下各项统计改革要求。组织全市788人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183人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陈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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