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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概况】 2011年,市统计局着力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坚持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服务,顺利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等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山市统计局和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荣获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国家级先进单位称号,孙志宏等四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中山市统计局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市统计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2011年,市统计局探索和实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新举措。配合市服务办制定《2011年部门服务业发展考核目标》,每月与相关部门统计人员联系沟通,不定期组织召开部门服务业统计人员会议,加强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及时了解和分析部门服务业发展进度。发布《第三产业统计快报》,通报镇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及比重、税收、固定资产投资额、房地产投资额等情况。开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邮电业增加值调查,加强对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第四季度,在全市开展私人房屋租赁、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服务业企业、制造业服务环节已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四项统计专项调查。制定《中山市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关联审核工业增长速度与工业用电、固定资产投资和货运周转量等指标的增长速度,审核和评估各镇区上报数据的质量。开展全市外地驻中山建筑业企业专项摸查工作,弥补外地驻中山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资料。2011年起,逾1000家房地产开发和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应用广东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直报。8月19日,市统计局召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布置会议,传达《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11〕57号)的精神,布置中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详细讲解报表及相关指标,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目标。12月,开展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工作。
【统计监测】 2011年,市统计局加强中山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围绕全市经济运行动态,每月整理提供“中山市经济运行监测表”数据,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监测专题报告。围绕节能减排任务,参与制定能源消耗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统计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的监测工作。围绕全市房价调控目标,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销售额和房屋销售面积等指标数据变化情况,与国土房管部门网上签约数据进行比对。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考核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统计组工作方案,密切跟踪和监测39个考核指标,确保考核指标与省对口部门的口径和结果相衔接。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每季度整理印发《中山现代产业体系统计资料》,增加镇区和珠三角8市的现代产业数据,推动镇区同步开展现代产业体系统计监测工作。
【统计分析调研】 2011年,市统计局围绕中山经济运行动态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及时撰写分析调研报告。全年市统计局撰写统计进度分析和专题分析文章49篇,各镇区提交统计进度分析及专题分析文章99篇,分析文章的数量和质量均比往年提高。其中,《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十一五”中山市工业再上新台阶》、《首季珠三角各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分析》、《节能降耗成效显著,节能工作任重道远》等文章所阐述的观点、理念、对策及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9月22日,市统计局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举办统计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和总统计师邱俊分别作《正确掌握GDP的科学涵义》和《怎样写好统计分析报告》专题讲座。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各镇(区)统计办全体工作人员及市统计学会有关会员约200人听取了讲座。将近年统计学会会员撰写的优秀统计科研论文编印成册,以中山统计专刊形式印发给全市统计工作人员。
【统计服务】 2011年,市统计局编印《统计月报》12期,《统计快报》48期,《第三产业统计快报》4期,在《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刊发《2010年中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出版《中山统计概要2011》和《中山统计年鉴2011》两大统计品牌产品。为市委、市政府、各级部门提供各类统计咨询服务7000次,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600次,为市委常委会、人大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提供相关数据和文字材料,及时解答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提出的问题。市统计局联合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外汇管理局等6个部门,对辖区内2582家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为全市企业申报名牌、名标和国家免检产品出具统计数据证明。
【统计法制建设】 2011年,市统计局参加在全民健身广场举办的“法治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建设”为主题,通过有奖问答形式与群众互动,为群众答疑。12月10日至12日,纪念《统计法》颁布28周年,全市24个镇区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印发统计法制宣传资料1.5万份,接待群众5万人次。上半年,成立专项检查小组5个,分批、分段到24个镇区,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三上”企业281家,重点检查工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等专业数据质量。经汇总和整理检查数据后,印发《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84份。全年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64份,要求限期责令改正企业19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宗。正式实施《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暂行标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行政处罚合理有据和程序适当。制定《中山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和《中山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表》,规范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
【统计教育培训】 2011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从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全年有465人报名参加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147人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人通过2011年度广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委员会评审,获颁《高级统计师资格证书》,9人取得中级统计师资格。6月中旬至7月初,举办14期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班,全市1800名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人数为历年最多。10月16日,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中山市在职业教育集团培训中心进行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一个考点,6个考室。全市有147人报名考试,其中中级74人,初级73人。
【中山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市统计局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40万张报表的光电扫描和数据编审工,数据处理人员累计达197人,历时80天,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处理和上报工作。5月,《中山日报》发布《中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公报发布全市常住人口、家庭户人口、性别构成、年龄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等五个方面数据情况;第2号公报发布全市各镇区常住人口数据。《中山日报》、《中山商报》开辟专题分析人口普查数据,中山电视台、中山电台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进行采访和报道。6月完成了人口普查后期普查建筑物资料数字化工作,为建立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并从10月开始利用普查资料,对人口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6月、11月、12月,国家、省、市三级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总结表彰。东凤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被评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孙志宏、罗景华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中山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小榄镇、古镇镇、坦洲镇、三角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李远志等38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火炬开发区等8个人口普查办公室被评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集体,莲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0个普查区被评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普查区,王菡等463人被评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个人。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2011年,国家统计局为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提出建设统计“四大工程”的重大工作部署,即建设一个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统一规范、方便企业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建立统一高效的统计联网直报系统。10月起,全市启动建设统计“四大工程”前期工作。10月28日,印发《中山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10月31日,市政府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全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电视会议,对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的机构建立、培训开展、加快数据处理平台建设、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一套表”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统计“四大工程”有关单位领导及市统计局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区)分管领导、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统计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11月3日,召开“企业一套表”试点软件操作培训会议,各镇区统计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市统计局相关专业人员150人参加培训。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制作印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详细列明企业报送报表的种类、时间、方式及法律义务等法律事务。市统计局组队赴各镇区现场督查和实时指导,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设立值班监测制度,及时沟通和解决各镇区在企业数据首次联网试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计数据报送质量。企业数据联网试报期间,全市需要联网直报的企业单位有5408家。第一次试报期截至11月23日,企业网上直报率为96.48%;第二次试报期截至12月6日,企业网上直报率提高至98.24%。
(黄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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