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2 【点击率】1486次


【机构设置】 中山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工交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5个科室,以及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等职能机构,设编制26人,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任务,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社会经济统计】 7年来,以定期统计报表为主要内容,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辅助形式,完成了综合、平衡、农业、人口、工业、交通、能源、建筑、投资、商业、物价、外经、旅游、劳资、社会、科技、农村调查、城市调查等18个方面统计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同时,坚持按月份或季度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经济运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发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年度公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实现统计信息社会化,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国家经济管理和决策中的整体功能。1996年7月,编印第一部《中山统计年鉴》(1995年),1997年10月起,与市有线电视台合办数字新闻栏目,及时公布社会关心的经济情况。
 

【国情国力普查、抽样调查】 7年来,执行国家制定的定期开展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及基本单位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的制度,共组织实施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在全面掌握全市的人口状况、行业结构、经济结构、科技情况、劳动力及资源配置等经济实力的综合情况基础上,及时总结普查经验和整理编印普查数据汇编及开发利用普查资料,为市政府深化改革开放和及时调整发展规划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统计业务培训,法规宣传与大检查】 7年来,加强宣传《统计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统计业务水平,为“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7年中组织2300多人次参加了36场次的《统计法》学习班,分发统计法规资料3万多份,开展了4次全市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同时,为基层统计人员订阅统计业务书籍,并藉每年的统计职称考试之机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强化统计业务的培训工作。至1997年底,全市共培训统计人员5400人次,培养出具有初、中级职称的统计人员600多人,充实了基层统计队伍。1997年11月,要求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三法一例”学习和考核,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以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1995年5月起,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布署,开始对全市物价指数实行统计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从而使对物价指数的监测纳入统计法制的轨道。1995年11月中山市首次统计法规知识竞赛在古镇镇举行。

 
【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充实技术设备,更新统计的方法和手段,有计划地加强全市的统计信息处理、传输技术和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设。1997年,全局已拥有586服务器1台、微机工作站13台,大部分专业人员能够在微机上工作,建立了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库,初步实现统计系统内部的信息交流自动化网络,并为社会公众提供一定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统计信息的社会地位。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人口普查标准时间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历时3年,经过7000多名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完成了全市的户口整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普查登记、手工汇总、数据处理、分析应用等各阶段的普查任务,于1992年10月顺利结束。普查结果显示,全市人口为1237432人,第四次人口普查的人口比第三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年均递增2.41%,人口的增长、分布、性别、年龄、家庭、文化、迁移、婚姻、生育、劳动力资源、寿命、出生和死亡均呈现新的变化趋势。

 
【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 该项普查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底进行,主要调查1991年和1992年全市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个体户的单位数、人员、财务收支、实物资产和增加值等方面的情况。普查结果显示,1992年底中山市从事第三产业单位共4.44万个,人员19.95万人,创造增加值43.6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逾47%。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 1995年4月12日起,历时近3年的第三次工业普查,完成了普查的前期准备、登记填报、审核校验、抽查评估、录入汇总、资料开发等几个阶段,全面、真实、系统地摸清了全市工业的经济实力、区域分布、资源配置和结构状况。至1995年底,全市有工业企业7963个,工业总产值达370.46亿元(新口径为355.57亿元),全市工业以轻工业为主体、外向型经济为特色,形成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10大支柱行业。

 
【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 1996年,中山被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定为全国农业普查的综合试点,受到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3月25日至4月中旬,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松勤的直接部署和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选取了具备市场经济起步早、乡镇企业发展快、“三高”农业程度高等条件的沙田地区的横栏镇的14个管理区和经济作物地区的古镇镇的古二、古四及曹一管理区为综合试点,圆满完成了对综合试点开展的宣传培训、指导协调、组织上门登记和审核汇总等工作,为全面开展首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示范性经验,提高了中山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9月12日起,用1年多的时间调查了全市境内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摸清了全市各行业的单位数量,掌握了全市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资源配置及区域分布的情况。普查结果显示,1996年底全市有基本单位1.21万个,从业人员60.62万人,实收资本282.78亿元,其中国家和集体投入的资本约占50%。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 1996年1月起,开始布署这次普查,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先后完成了包括前期准备、普查登记、手工汇总和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光电录入汇总)、资料开发等几个阶段工作,取得了科学、准确、难得的数据。搞清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掌握了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农村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及行业和地域的分布、主要农业机械及设备的数量和结构、耕地数量和质量及结构、乡村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的状况、建制镇的规模和社会经济状况。资料显示,全市农业普查总体单位数23.67万个,其中农村住户22.96万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446个、行政村(包括农村的居委会)431个、镇(包括辖区有农村的街道办事处)30个、非农乡镇企业5120个。
 

【第三产业资料的调整】 根据1996年全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精神及粤统核字[1996]2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全市自1978年以来历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的第三产业资料中的低估漏统部分,以第三产业普查结果为基础,在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下,采用速度推算法补算;并结合经济发展状况认真地进行动态对比审核,计算出调整后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资料。

 
【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1980年根据国家要求而成立,负责开展水稻农产量、农村住户、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的3项基本调查及各种专项调查,及时反映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情况,为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农村政策提供依据。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于1996年6月成立,负责开展城市职工家计调查和城市物价调查,系统地收集城市居民的家庭结构、就业情况、货币收支、消费结构、生活状况及城市物价变动等有关资料,为政府研究职工生活、市场物价提供依据。
 

【统计执法大检查】 1997年6~8月,按照全国的部署和省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服务和质量为宗旨,全市统计系统认真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据统计,全市1.21万个单位中有80%的单位开展了自查和互查工作。此外,市统计局还联合了监察局、法制局、经委、医药局、乡镇局等有关单位,采取听汇报、座谈会、看统计原始记录的办法对有关镇区和单位进行了抽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欧昶梨)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何自达(1991~1995)

副局长:罗泽海(1996年主持全面工作)

    吴和泉(1997年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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