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9 【点击率】1566次


【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996年12月31日与农行正式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设成立之后,建立了独立的结算体系,实现自主经营和运作。市联社下辖27个农村信用社,406个营业网点,现有干部职工2100多人,为全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之冠。现开通了全国农信社电子特约汇兑、省辖特约联行、市辖联行、跨区支票等结算渠道,开办了代办港币、代办保险以及各种代收代付业务。1997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和支农数额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3.4倍、4.3倍和2.16倍。
  1997年是农信社的制度年,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信贷统计台帐管理暂行办法》、《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试行办法》等。全面推行审贷分离和抵押担保制度及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核算。规定各项开支和奖金福利与贷款利息收回率挂钩。加强稽核检查制度,初步建立了业务部门自身监督与稽核、纪检监察部门密切结合的科学规范的内控机制,从严管理,规范操作,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把竞争机制引入人事管理,制定了《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职工奖励条例》等12个人事管理办法。1997年,加强了员工学历教育,委托中山学院开办了4个金融大专证书班,培训了275名员工;举办了信贷员、稽核员、计算机等培训班14期,受训员工达1300人(次);组织300多名员工参加全国会计、审计、经济及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的同时,合理安排资金,重点支持“米袋子”、“菜篮子”和“三高”农业建设,做到农业贷款早计划、早安排、早到位。至1997年末,农业贷款余额4.62亿元,共支持3275个农业项目、1.47万个农户和农业企业,其中农户1.44万户,贷款余额3.39亿元。扶持各镇区建立起一大批蔬菜基地、养猪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坚持“扶优限劣”信贷原则,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1997年乡镇企业贷款余额83.75亿元,比年初增长6.99亿元,增幅9.1%;共支持乡镇企业1991家,占全市4393家乡镇企业的45.3%,其中支持村办企业521家,贷款余额6.23亿元;镇办企业1470家,贷款余额77.52亿元。(钟远强)

 

1991~1997年中山农村信用社存、贷余额和支农贷款数额表(单位:万元)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存款余额

285783

474021

568968

654976

686751

821581

956927

贷款余额

234386

384542

479201

678548

826799

874710

941302

支农数额

19960

27467

31143

26121

43403

46977

46231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主 任:张永明(1996.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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