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201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1》 【成文日期】2010-12-02 【点击率】2369次

【概况】 2010年,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执行货币政策,增强政策传导,加强调研、分析与反馈,配合做好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相关工作,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改进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信贷投向和结构调整,促进中山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贯彻货币政策】 2010年2月,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印发《继续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着力保障货币信贷合理充裕——2010年中山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对经济金融背景的分析,要求银行机构正确领会和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保障货币信贷合理充裕,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切实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确保中山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并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召开4次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和运用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三农”、改善民生、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就业、助学等领域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同时,加强对货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增加社会各界对货币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维护金融稳定】 2010年,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积极跟踪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票据兑付后的改革进程,确保实现“花钱买机制”目的。2010年第4季度,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中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为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推动城市信用社有序退出。年末,辖内4家城市信用社全部完成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实现市场退出。大力整肃支付结算秩序,确保支付清算业务稳定运行。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分别于4月和10月组织辖内12家银行卡经营机构开展银行卡市场和受理环境全面自查,并对收单市场一柜多机、乱降手续费率等违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月,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与珠海、江门两地人民银行建立珠中江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按月发布空头支票“黑名单”,联手制裁和打击签发空头支票行为;与东亚、恒生等新进驻的银行机构签订《中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治信用环境,联手制裁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公约》。全年收到空头支票报告书7629份,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10522份,处理申辩材料849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144份。加强反洗钱跨部门沟通合作,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向辖内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加强对银行机构临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提高反假货币宣传效果。2010年,全市金融系统收缴假币440.54万元,比上年减少31.78%。

【创新金融服务】 2010年,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推广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5月,组织银行机构开展集中代收付业务培训,并与新进驻的银行机构签订《广东省(中山市)集中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书》和《中山市集中代收代付业务客户拓展协议》。为做好金融集成电路(IC)卡推广应用工作,印发《中山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明确金融集成电路卡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和举措。12月9日,中山日报报业集团与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联合推出的中山首张联名卡“牡丹读者卡”成功发行,这是中山市金融集成电路卡推广应用取得的重要突破。同时,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制定《中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9月,中山小榄镇金属材料市场成为10个“广东省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专业市场建设示范点”之一。鼓励和支持信用村创建,稳步开展农户信用档案评级工作,截至12月末,中山农信社已为211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支持银行机构增加“三农”信贷资金投入,经过全面评估和审核,12月15日向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6000万元支农再贷款。此外,提升外汇服务效能,支持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操作指引。全年为3家转型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推广外汇金宏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为200多家业务量较大的收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宣传培训,至12月底,辖区有876家企业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功能。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2010年,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日常管理,明确各银行机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及管理规范。5月,召开中山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会议,要求各银行加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广力度,通过企业座谈会和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向企业推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提高员工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认知度,理顺业务操作流程,加快创新步伐,适时推出配套金融产品,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长足发展。截至12月末,全市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10笔,金额56.08亿元,业务累计发生额在广东省内居第6位。

【珠中江金融合作】 2010年1月,珠海、中山、江门三地人民银行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就通存通兑通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信息共享等问题进行沟通,将便民、惠民和促进经济金融发展作为珠中江一体化的着眼点。3月11日,珠中江三地人民银行共同签署《珠中江金融合作备忘录》,明确珠中江三地将根据各自经济金融现状及定位,多领域开展金融合作,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鼓励金融创新探索,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实现金融信息共享等。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拟定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措施,并联合人民银行珠海、江门中心支行共同完成《珠中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金融服务需求调查情况的报告》等课题。

(李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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