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2019)
【作者】 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736次

 

【盐业专营概况】 2019年,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盐业公司”)深化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强化终端掌控力,推进中山盐业公司转型升级。全年食盐销售量2.75万吨,其中小包装1.61万吨。中山盐业公司驻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海琴路3号。

 

【盐业销售】 2019年,中山盐业贴近市场需求,在副食品批发市场内和农贸市场周边开设5家分公司,依托粤盐专营店副食快消品线下第一级渠道入口,快速响应客户下单和配送需求。开发药品零售渠道,选取中山中智大药房、珠海华源药店等100家门店开设粤盐无碘盐销售网点,上架销售无碘生态海盐、雪晶盐;开辟餐饮渠道合作新模式,与小榄餐饮协会合作,推动海水自然晶盐和生态海盐等品种渗透至高端餐饮渠道。拓展线上电商合作平台,8月,在美菜平台开通第三方商家(POP)店铺,实现中山盐业公司电商渠道零的突破。推进盐业销售信息化建设,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终端服务信息化升级。配合新食安云商平台升级重构,制定《新食安云商平台运营管理规范》;11月,新系统上线,至年底,平台实现累计销售额770万元,占原传统渠道销售总额80%以上。

(张巧琳)

 

【食盐安全监管】 2019年1月16日起,按照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要求,中山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全市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年内,市市场监管局办理食盐辅助执法巡查员证51人。中山盐业公司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盐辅助执法工作29次。加强辅助执法培训,成立市场巡查小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周活动,开展食盐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1463次。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食盐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摸排检查。全年检查食盐零售单位4973家、餐饮单位7256家、学校(幼儿园)和单位食堂926家、规范经营主体813家,未发现存在假盐、非法渠道购进食盐等违法行为;组织流通环节食盐安全抽检65批次,全部合格。

(张巧琳 邓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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