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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929次 | |||
【食盐专卖概况】 2015年,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盐业”)、中山市盐务局(简称“市盐务局”)推进改革,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多元化经营,着力做好盐政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安全供应,打造职业化人才队伍,夯实经营基础,加强内控建设,构建和谐盐业,加快推进中山盐业全面转型升级。中山盐业公司、市盐务局设在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海琴路3号。
【食盐销售】 2015年,中山盐业小包装食盐销售21016吨,比上年增销839吨。其中多品种盐销售19738吨,增销1457吨;低钠盐销售3753吨,增销751吨;澳洲湖盐销售97.5吨,增销59.2吨。食品加工用盐总计销售59740吨,减销16943吨。酒类总销售351万元,增加209万元;奶粉总销售5400罐,增加3562罐。主营业务收入12951.36万元,净利润1620.14万元。全年全市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率99.33%,食用率99.33%。全市有食盐直供点300个。
【盐政管理】 2015年,中山市盐务局建立市场监管制度,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食盐打假行动6次;制定《中山市食盐打假专项行动方案》,联合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中山市食盐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加强盐政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继续推行“一证两书”(一证指食盐零售许可证;两书指食盐安全责任书和食盐供应协议),加强对中山工厂饭堂、学校饭堂、酒楼与大排档、食肆等公共用盐单位的食盐安全监管,保障合格碘盐供应,降低食品安全隐患。联合政府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进社区、进学校等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市盐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73人次,检查市场384个,检查单位7027个,查处案件97宗,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假冒加工窝点案件1宗,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刑事拘留9人,逮捕6人,共查获假冒伪劣盐产品19.11吨,小包装自动包装机1台,罚款人民币371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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