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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134次 | |||
【食盐专卖概况】 2014年,广东省盐业集团中山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盐业公司”)、中山市盐务局(简称“市盐务局”)履行食盐专营职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盐产品结构,保障食盐安全和正常供应,拓销酒类、奶类产品,建设广东盐业连锁店“缘味馆”及食盐自营店、直供店。响应《中国减盐行动(2010-2020行动计划)》,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广食用低钠盐,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的建议》提案,推广低钠盐。中山盐业总公司、市盐务局设在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海琴路3号。
【食盐销售】 2014年,中山盐业共购进各类盐约10.19万吨。各类盐总销量10.09万吨,其中,食用盐销售9.69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2.02万吨),工业盐销售3160吨。品种盐销售1.83万吨,增加5806吨。其中低钠盐销售3002吨,澳洲盐销售38.30吨,南方海盐销售10.94吨。酒类总销售122.92万元,奶粉总销售26.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1亿元,净利润1425万元,纳税1275万元。全年全市碘盐覆盖率99.33%,碘盐合格率99.33%,合格碘盐食用率98.67%。缘味馆城区分店、黄圃分店、坦洲分店分别于10月31日、11月3日、11月14日开业,至此,市内已布点缘味馆4间。至年底,全市有食盐直供点150个,自营店2间。
【盐政管理】 2014年,中山市盐务局加强盐政法规和执法培训,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开展联合打假执法;抓好食盐市场管理、日常的明查暗访,对食盐打假警示市场(坦洲镇十四村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做好“3·15”碘缺乏病防治日和“5·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日、法治宣传周和节假日市场巡查、盐业法规宣传工作;推进“一证两书”(一证指《食盐零售登记证》、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和《食盐供应协议》)制度和“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应用,规范盐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全年市盐务局出动执法人员2075人次,检查单位3667个,联合政府职能部门举办宣传活动共26场次,查处案件38宗,其中立案14宗,简易处罚程序案件24宗,共查获假冒、伪劣盐产品3.5吨,罚款78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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